这个妮子难道是在侮辱我吗? 我毛手毛脚的? 如果要不是盘子滑,怎么可能掉得下去呀? 这个妮子真是不讲道理了。 曹峰坐在椅子上,一边看着他的老婆大人忙前忙后的,一边觉得自己还是蛮幸福的嘛。 娶到了这样一个好老婆,真的让他觉得无比的幸福,无比的骄傲。 也确实,男人可能有些成就,真的在于他娶了一个什么样的老婆。 俗话说得好,一个成功男人,背后总有一个默默支持他的女人。 “喂,我说你这个家伙在看什么?” “不看什么,在欣赏你刷碗的样子,我觉得我的老婆大人,就算刷碗都是很美的样子。” “手受伤了也没耽误你嘴说话。” 曹峰又开始油嘴滑舌起来了,这才是曹峰的本性啊。 他这个人就喜欢这样,时常逗逗他的老婆大人,时常调侃调侃他的老婆大人。 这就是曹峰最该有的样子,也是他这个人一直以来的性格。 就像俗话所说的那样,江山易改,本性难移。 就算他的手被划出血了,也不忘调侃他的老婆大人。 “当然了,手受伤了,嘴又没受伤。” “哼,受伤受的不严重,如果严重,看你拿什么说话?” "老婆大人,你刚才明明还是蛮心疼我的样子,现在怎么这样了?都说女人有着一颗善变的心,可是,也不至于变得这么快吧。” 曹峰这个家伙自己在这里说个不停,而李若冰压根就不想搭理他。 李若冰在一边刷着碗,心里想着别的事情,压根没有把老公说的话听进去,也没有回答老公所说的话。 现在是曹峰这个家伙,自己在这里自言自语的说个不停,藐似两个人压根就没在一条线上。 “谁说我刚才心疼你了,我觉得你这个人就是应该受点伤,要不然永远都是毛手毛脚的。” "不是啊,我毛手毛脚的,老婆大人,你听我解释这件事情,真的是不小心,盘子在那里滑落下去了,我捡盘子的时候,划到了手而已。” 在李若冰看来,这件事情绝对是曹峰又毛手毛脚的了,要不然怎么也不至于把手给划破。 李若冰觉得这件事情终归还是老公这家伙犯下的错误。 但是说归说,心里还是蛮心疼的。 也能看得出李若冰很心疼的样子。 “你看看你这个人就是嘴贱,到什么时候你这张嘴都很贱。” 李若冰一边说着话,一边收拾着掉在地上的盘子。 这时,突然听见李若冰也哎呀一声,曹峰感到不妙了,这个妮子肯定也是弄伤了手,要不然不能喊出这么大的声音。 于是曹峰赶快上前去查看。 “怎么了老婆大人?怎么了?怎么了?” “啊,没怎么,好像是盘子的碎片扎到了我的手了,你不必那么慌张,没事的。” “什么?你怎么那么不小心?快来让我看看,是不是出血了?” 曹峰这次再也顾得不上自己的手有多疼了,赶快去看老婆大人的手。想着,只要他的老婆大人没有事情就好,千万别让他的老婆大人再受到什么伤害。 曹峰宁可自己的手再坏一道口子,也不愿看到他老婆大人受到伤害,也不愿看到他老婆大人的手出血。 “没事,你别动,有点疼,这样你拿手电筒帮我照着,我看看里面是不是有东西?” 这时的曹峰赶快掏出了他的手机,掏出手机之后,打开了手电筒,照着李若冰受伤的那只手指头。 仔细看了一下,曹峰确实看到里面有一块白白的小碎片。 “老婆大人,看见了,确实有一个小碎片,别动,赶快去医院吧。” “不用,在家用镊子夹出来就可以了。” 在曹峰看来,他老婆大人说的这句话简直是太荒唐了,怎么可能自己在家处理呢? 如果自己在家处理,手指里边再留有其他的碎片,那岂不是事情会变得很严重吗? 这件事情一定要到正规的医院去处理。 如果他曹峰自己的话,就没有什么事情了,无所谓了,在家用镊子夹出来就可以了。 而他的老婆大人绝对不可以这样。 曹峰也不可能让他的老婆大人就这样草率地处理。 “不可以,赶快,这样我去开车,你赶快…” "行,我知道了,那我这就去。” 然后曹峰赶快跑去开车了。 这时的曹峰却忘记了自己的手也刚刚受过伤,也刚刚出了血,他把自己手出血的这件事情,却忘得一干二净。 现在他,脑子里只有他的老婆大人手出血了,现在赶快要去医院处理一下。 “老婆大人,你快上车。” “不用那么紧张,没有你想象的那么严重,没有关系的。” “天哪,还没有关系,我都快要让你给吓死了,早知道这样,这点活儿还不如谁都不干了。" 是啊,可把曹峰给吓得不轻,但是现在说这些又有什么用呢? 事情已经出现了,谁愿意看到这样的事情出现呢。 只能够赶快解决这件事情吧。 其实这件事情在外人看来,或许真的也不算是什么事情。 只不过是曹峰根本看不了他老婆大人受到一点点伤,只要受到一点点伤,他都会认为这是很大的伤。 而不管曹峰自己受到了多大的伤,他都会认为没有关系的。 一个大男人受点伤算什么呢? “没事的,都怪我不小心,如果我要是小心一点就好了。” “这件事情也怪我,为什么当初我没让你带一副手套啊,带一副手套,就不会出现这种悲剧了?” “没事的,我也没想到,早知道这样,我自己就带手套好了,我又不是小孩,为什么什么事情都要别人叮嘱着。"m.biqubao.com 现在的两个人,都在这里认为这件事情的发生,都是自己造成的。 其实他们这点非常好,而他们并没有埋怨对方,并不会把责任推卸给对方。 这也是曹峰跟李若冰两个人在一起,能够相处得这么融洽的原因吧。发生事情之后,都考虑着对方,有没有受到伤害,生怕对方受到一点点伤害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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