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若冰这边一直跟曹峰说着话,一边把票都已经买好了,就等着两个人今晚早点睡,然后明天早一点起来回家了。 李若冰反而觉得对回家还有一些期盼的,因为她不知道公司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,只知道公司里的事情应该很严重,要不然她的上级领导不可能给她打来这通电话 “好的老婆大人,那我们两个人赶快睡觉吧,别睡得太晚了。” “好,赶快睡吧,明天还需要早起呢。” 李若冰心里自然很清楚,明天还需要早起的,于是告诉老公,赶快睡吧。 这时的曹峰听完之后也主动把灯关了,夜色就这样一点一点的过去了,两个人也可以睡觉迎接第二天的太阳。 有的时候想想真的很奇妙,明明今天还在另外一个城市,明天就到达别的城市了,人真的是一个很神奇的物种,说走就可以走,说想去哪里就可以去哪里,真觉得很幸福啊,总要比那些动物强好多。 因为人是有自己思想的动物。 “老婆大人,灯已经关了,我们两个人可以睡觉了。” 曹峰说着话,他所不知的是,李若冰已经睡着了,分分钟钟李若冰就已经睡着了,也是由于累了一天,确实确实很累。 再加上李若冰这个妮子,他不仅是一个吃货,她还有一样,就是每天沾枕头就会睡着,这点她表现的真的很好,睡觉从来不用操心。 “老婆大人,我说明天要回家了,你内心不激动吗?我怎么感觉还有些激动呢,离开家已经好几天了,也很想回到家的样子。” 曹峰还在傻乎乎的说话,以为老婆大人没有睡觉,还在跟老婆大人探讨着明天要回家的事情,他不知道的是,李若冰早都已经进入了梦乡,早都已经睡得很熟了。 曹峰刚才被叫醒之后,反而有些睡不着的样子,所以想着跟老婆大人聊聊天。 “老婆大人,你怎么不说话啊?难道你觉得没有在这座城市玩够吗?放心,以后有机会我肯定还会带你来的。" 曹峰看着老婆大人没有回答他的问题,便又说了一句,说完话之后的曹峰,看着老婆大人还是没有回答。 于是想摸李若冰的眼睛,哦,原来这个妮子已经闭眼睛睡着了。 真的是让曹峰觉得有些太搞笑了,明明刚开始,她睡得很慢,这次却睡得很快,看来李若冰这个妮子,也是一个心大的人啊,说睡就睡着了。 "老婆大人,你这个人心也够大的了,说睡着就睡着了。” “那好吧,你都睡着了,我也不在这里呆着了,我也要睡觉了。” 曹峰一个人在这里自言自语的说着,这时,李若冰早都不知道在睡梦中做着什么美妙的梦呢。 曹峰想着,算了,他的老婆大人都已经睡着了,那自己不睡又有什么意义呢? 还是睡觉吧,明天早一点起来,起来后可能还要收拾一些东西。 虽然今天晚上的李若冰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,但明天一早可能还有一些东西需要装进行李箱当中,赶快睡觉,明天早点起来好回家。 这时的曹峰,觉得那再好也没有家好。 来其他的城市玩一玩还好,但是回到家时,就会感觉到一种特别亲切,而又兴奋的感觉,想一想还有些激动的样子。 人有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,在一个城市待久了,会有一些腻歪感,想去其他的城市玩几天。 如果真的玩上几天后,就是会觉得自己的城市或许更适合他,因为他已经在这座城市待习惯了,自己的城市里的一切,他都很清楚也很熟悉,城市也已经接纳了他,他也已经接纳了这座城市。 所以说,还是觉得自己的城市更好一些,就像人们常说的那样,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,这句话或许真有它一定的道理。 很快一夜就过去了。 “老婆大人,起床了,起床了,我们该去坐车了。” 第二天一大早,曹峰首先醒了,开始喊叫。 曹峰这个家伙居然比李若冰起得还要早,真的是让人觉得很佩服啊,平时的他起床是很困难的,今早起床却不困难了,居然还早早就起床了,真的是让李若冰觉得有些摸不到头脑。 这时的李若冰听到了老公的呼喊声,也朦朦胧胧地睁开了眼睛。 因为,她听到了老公在叫她,心里自然而然很清楚,老公叫她肯定就是要让她起来,然后两个人打算坐车回家了。 虽然两个人年纪轻轻的,但是,心里面都蛮装事情的。 “哎呀,我起来了,你别叫了,我都已经听见了。” 由于曹峰叫李若冰的声音比较大,他怕声音小了李若冰听不见。 这时的李若冰也很不耐烦的样子,想着,我能不知道今天要回家的这件事情吗,你却在这里一直嚷嚷个不停,真的是太讨厌了。 “赶快起来吧,一会儿时间会不够用的,起来我们两个一起去吃口早餐。” “知道了,知道了,我这就起来了,放心吧,我不会赖床的。” 说完话的李若冰揉揉眼睛,准备起床了,因为她心里也很清楚,如果再起得晚一些,可能真的要赶不上车了。 如果赶不上车,不能及时回到公司,或许对公司也是一个很大的损失,所以能早一点赶回去,会选择尽量早一点回去的。 虽然说两个人都不愿意起早,但是,没有办法,为了工作上的一些事情,两个人还是默默忍受着这一切。 其实,生活有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的,不可能什么事都随你的心意去做。 即使知道很不愿意做这件事情,而且也知道这件事情非常的不想做,但是,身为成年人,没有办法,不得不这样选择。 “赶快起来吧,我们两个一起去吃口早餐,要不然坐车的时候你会饿得很。” “不用吃早餐了吧,时间应该来不及了。” “不行,不吃早餐怎么能行呢,那就饿坏了,时间来得及。” 曹峰虽然是一个年轻人,但是,他对于吃早餐这件事情还是蛮在意的,因为在他看来,现在的年轻人,很多都不喜欢吃早餐,而且不喜欢吃早餐的人,可能对身体真的会有很大的影响。biqubao.com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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