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快吃,你不吃,我不会吃的。” 李若冰一直在那里举着吃的,要递给老公吃,想要喂老公一口。 而这时的曹峰却想着让老婆大人先吃。 两个人或许这样就是最好的状态吧,你想着我,我想着你。 曹峰也由衷地觉得很幸福。 因为之前老婆大人从来没有喂过他东西吃,这次的老婆大人选择了喂他东西,让他觉得一时有些不知道该如何是好。 “那好,那我就先吃一个,看看好不好吃。” 曹峰也奔着老婆大人手里的东西过去了,想着尝一口吧。 他心里很清楚,如果他不吃,李若冰这个妮子或许真的就不会吃。 一直等到他吃了之后,老婆大人才会吃,所以,曹峰想着,那就尝一口算了。 而且李若冰看到老公吃东西的时候,感觉特别的幸福,不知道为什么幸福感油然而生了,觉得老公就是上天赐给她李若冰最好的礼物,也觉得老公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身边人。 这可能就是两个人看对眼了,怎么看对方都会觉得特别的顺眼,特别的耐看,觉得他是世界上最帅的,觉得他是世界上最美的那个人。 就像人们常说的那样,情人眼里出西施吧。 但到真的不得不说,曹峰对李若冰那可真的是没的说,真的是太好了,会让李若冰什么时候,都觉得非常的幸福。 “哎呀,老婆大人,这东西太好吃了,你赶快吃吧,趁热吃更好吃。” “是吗?好吃就行,那好,那我也赶快尝一尝。” 说完话的李若冰,开始拿起筷子大口大口地往嘴里放着东西。 这时的李若冰完全没有了大总裁的样子,反而更像一个孩子,像一个好久没有吃到零食的孩子一样,大口大口地往嘴里放。 或许每个人内心都有比较娇小而又脆弱的一面吧,只不过是有的人愿意展示出来,而有的人则是刚强一些,不想展示出来那些脆弱而又柔软的一面,总是想把好的一面展现在大家面前。 “哎呀,真的是太好吃了,怎么能有这么好吃的美味。” 李若冰一边吃着嘴里的东西,一边还在不断地跟老公聊天,想要告诉老公,这个东西真的是太好吃了,太美味了,希望老公还能够多吃几口。 李若冰也真的是一直在惦记着老公。 这可能是两个人在一起,时间那么久的原因吧,互相惦记着对方,而不是剃头挑子一头热的那种感情。 曹峰和李若冰这种感情,或许是最好的是互相的。 "是啊,是很好吃,觉得好吃你就多吃一些,没事,吃没了我可以再去帮你排队买一些的。” 李若冰怎么可能一直让老公去排队啊? 她还是蛮心疼老公的嘛,不可能让老公一直这样排队下去。 就算再怎样,她这点事情还是懂得。 这时的李若冰吃得像孩子一样,吃得满嘴都是。 曹峰顺手拿出了一张纸巾,想要帮老婆大人擦擦嘴,因为看着老婆大人只顾着吃,完全没有擦嘴的时间。 曹峰想着,算了,你没有擦嘴的时间,还是让我曹峰来帮你擦吧,总不能吃成这个样子,连嘴都不擦吧,那样还不会被人笑话。 “好,我知道了,够吃了,这些就够我吃的了。” 曹峰看到他的老婆大人乖巧而又懂事的样子,摸了摸老婆大人的头。这让李若冰不知道如何是好,想着,这个家伙摸人家头干什么,人家正在吃东西,真的是有些不习惯。 但有的时候看起来是不习惯,而有的时候,反而李若冰好像早都已经习惯了,习惯了老公对他的宠爱。 或许爱一个人真的就是这个样子的。 就像曹峰爱老婆大人,总会给老婆大人一个摸头杀,或者是对老婆大人,眼里充满了宠溺而又宠爱的眼神。 “行,一会儿我们再往前走一走,看看其他的东西。” “行,没问题啊,真的是太好了,我觉得今天真的是开心的一天。” 真的是,不得不佩服李若冰,把入乡随俗这件事情记在了心里,而且做得也非常好。 现在的她,再也不像之前那么冷漠了,到了这种地方可能想冷漠都冷漠不起来。 因为这里的人都太随和了,都太大意了,所以,李若冰有跟着互动起来,并没有在意自己的身份,而选择冷漠的样子,反而热情得要命。 其实有时候,想一想,人真的不必太在意自己的角色,不必太在意自己是否是一个总裁也好,经理也好。 每个人都是需要吃饭的,每个人都是需要交朋友的,没有必要把自己看得高高在上的样子。 “你开心就好,听到你这样说,我真的很高兴,因为,这次出来主要就是陪你的。” "是啊,我真的很开心,已经好久没有这么开心过了,没有这么放松过了,觉得今天还是蛮开心的。" 曹峰看着老婆大人幸福得像一个孩子一样,想着,以后每年都会带老婆大人出来旅一次游的,毕竟旅游可能是对于一个人来说真的很好,会让他的心胸放得开。 而且,也会让他认为无论什么事情都无所谓的,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。 只有在旅游的过程中,人可能才会觉得自己真的太渺小了,渺小的就像一颗鸟蛋一样,渺小得就像一粒芝麻一样。 但是不管怎样,只要曹峰能看到他的老婆大人高兴,他都会义无反顾地去想办法,让他的老婆大人开心。 这也是曹峰作为一个好男人的标准吧。 不管到什么时候都不可以惹老婆大人生气,老婆大人说的永远都是对的,这也是他自己给自己立下的规矩。 “那就好,希望每一年我们都可以出来一次,不管公司有多忙,我们也要出来给自己一些生活。” 对啊,确实像曹峰所说的那样,他们两个人也应该有一些年轻人的生活,也应该去旅游,他们两个又不是那种差钱的人,所以说这个提议还是蛮不错的嘛。 而李若冰则认为这个提议真是太好了。 “是啊,你的这个提议很好,我们争取每年都来一次。”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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