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是啊,真的是太聪明了,不得不让人佩服。” 确实曹峰说的这话一点错都没有,确实太聪明了,不得不让人佩服,而且他却没看到身为人类的他,表现出非常傻呆萌的一面,让李若冰不管说什么,他都会误以为李若冰在夸他一样,李若冰在和他一样喜欢看马戏团表演。 “嗯,可不是吗?” 这时的李若冰环绕着四周,用眼睛看了一遍,因为这里面真的很搞笑,看马戏团的有七八十岁的老大爷老大娘,也有四五岁的小孩子,每个人都在认真的看着这场表演,有的时候还会哄堂大笑,真的是让她觉得有些不是特别的理解。 这可能就是每个人喜欢的东西不一样吧。 有的人可能会喜欢这种马戏团表演,而有的人喜欢看电影,有的人只喜欢看电视,都是一个道理。 每个人都有着每个人的爱好,所以说这是一件非常正常的事情。 大概这场马戏团的表演,足足看了两个小时的时间,这时的李若冰腿站着都已经站不起来了,也站不直了,很想找一个地方休息一会儿,相信腿还能好一些。 要不然就以现在的状态,腿走道都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。 “走吧,老婆大人,马戏团表演也已经结束了,我们也应该回家了。” 天呐,老公这家伙居然还知道要回家,如果马戏团不表演,他是不是连回家的这件事情,都会忘得一干二净了。 不知道是怎么回事,曹峰只觉得这马戏团的表演简直是太精彩了,使得他忘了回家了。 “是啊,我们两个也赶快回家吧,现在的我都要站不住了。”biqubao.com 也确实,一直站着大概有两个小时的时间,而且李若冰一动也没动,怎么可能不会感觉非常的疲惫呢? 她又不像普通的打工人需要站着,而她每天只需要坐着工作就行了,所以她体会不到,外面做销售人员的那种辛苦,每天要站一整天的时间,真的是非常辛苦。 “是啊,赶快回家吧,虽然说马戏团表演再怎么精彩也要回家。” “对啊,现在就回家,我们这就可以出发了。” 虽然说有很多不情愿,但是没有办法,今晚的马戏团表演也已经结束了,即使再没看够也需要回家了,马戏团也不可能一直为了曹峰,在那里演个不停吧,人家马戏团也需要休息的。 再说了,表演的时间太久,那动物会有些烦躁的,不可能像刚开始那样的听话。 如果一旦动物要是烦躁起来,真的不敢想象后果会是什么样子的,有可能会是非常凄凉的后果。 好吧,我的脚疼得要死了,都快走不动道了。 “我说,你是不是累了老婆大人?” 这时的曹峰突然间想起了老婆大人,想问问老婆大人是不是有些累了。 刚才他却没有顾及到老婆大人早都已经有些累了,只不过是一直在陪他看马戏团表演,不好多说些什么。 有的时候,可能两个人在一起就是这个样子,总想把最好的给对方。就像今天晚上,曹峰要让李若冰看马戏团演出一样,他殊不知的是,人家李若冰一点都不喜欢。 只不过是曹峰单方面喜欢看而已,他就认为老婆大人也喜欢看马戏团表演。 其实两个人有着不同的性格,这是很正常的。 不管是谁也好,还是双胞胎也好,每个人都有着每个人的性格,肯定是不一样的。 “不累,还行,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觉。” 曹峰听到老婆大人这样说,心里边想着,难道老婆大人是什么特别的人吗? 要不然怎么可能像现在这个样子啊。 “还能没有什么太大的感觉,我都觉得已经非常的累,何况你还穿着一双高跟鞋。” 李若冰这时脚上还踩着一双高跟鞋,在她看来如果明天要是有什么事情,还会穿上这双高跟鞋的,所以想着一定要好好把它保护起来。 “真的不累,只要能看到你的高兴,我就很开心了。” 李若冰说出了这样的话,真的是让曹峰感到为之动容啊。 真的太高兴了。 高兴的是老婆大人能说出这样肉麻的话,真的很喜欢听啊。 是吗? 高兴,难道你不高兴吗? “今晚怎么能不高兴呢?表演真的很精彩。” 李若冰也在顺着老公的话往下接,因为在她看来,不管这场表演她看了也好,没看也好,但是听到老公这样礼貌性的问她了,以及这样的问题,她也不可能闭口不谈,连说都不说话,所以只能说一句,也真的很精彩来应付一下老公了。 “没不高兴啊,谁有不高兴啊。” 行,没有不高兴就行。 不管怎么样,你也不可能不高兴吧。 李若冰也想要得到老公的认可,因为在她看来,老公认可了,相当于她也就认可了。 其实曹峰这个人也不喜欢看电视,也不是特别喜欢看一些这样的东西。 只是喜欢看马戏团表演,因为从小的他可能没有看够的原因吧,所以到现在也一直喜欢。 也有的东西,确实是这样,刚开始小的时候好,长大了之后会觉得所有的东西都变了,变得不再像以前那个样子了。 “啊,我还以为你不高兴了呢,没有不高兴就好。” 怎么可能呢,怎么可能不高兴呢,是不是曹峰想得有些多了,人家李若冰要是不高兴的话,压根也不可能特意陪曹峰来看这场马戏团表演的。 真的是费时又费力啊,有这时间,人家不如在床上躺着,那该有多舒服,也正好缓解一下,这两天照婚纱照疲惫的身体。 “没有,真没有,而且,马戏团表演也蛮精彩的嘛,我也真的很喜欢看马戏团表演。” 这时的李若冰赶快向老公做了解释,因为在她看来,既然已经陪老公看都已经看完了,不要再得罪老公不高兴了。 不愧是大总裁的头脑,真的要比普通人聪明得多。 如果不比普通人聪明,那肯定当不上大总裁的,一个笨蛋当了大总裁,那将是社会的悲哀啊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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