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时的曹峰突然想起来两个人拍完婚纱照之后,是不是应该也要定个日子,看看哪天适合举行婚礼,然后把日子定下来,举行一场隆重而又盛大的婚礼。 “对了,老婆大人,你看看我们什么时候,能不能应该把婚礼的日期定下。” 定婚礼的日期? 李若冰听到这话,心里感觉很激动,比现在拍婚纱照还有些激动。 因为能和最爱的人在一起,真的是一件非常值得高兴而又激动的事情。 而李若冰也不例外,她也是一个女人,觉得这件事情在她看来真的非常重要。 这可能就是李若冰爱对人的表现吧。 如果没有爱对人,她巴不得不结婚呢。 每次曹峰提到婚礼或者是拍婚纱照的时候,李若冰都会格外的开心,格外的兴奋,因为他太爱眼前这个男人了。 “我觉得这件事情,是不是应该跟我们的父母商量一下?” 在李若冰看来,这件事情应该和父母商量一下的,因为结婚毕竟是一件大事情,日子也不能两个人很草率地就决定哪天结婚了。 虽然说结婚是他们两个人的事,但是也要尊重一下彼此父母的意愿吧。 毕竟父母把孩子养到这么大,也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,这点李若冰非常的理解做父母的心,她认为父母都很辛苦。 而曹峰就没有考虑那么多,他认为结婚是他们两个人的事情,只要他们两个人认为什么时候好,就可以什么时候结婚。 “嗯,也对,你说的倒也有一定的道理的,那就等着我们回家有时间了,把父母一起叫来吃个饭,然后定一下婚礼的日期。” 曹峰觉得李若冰这个人还是比较善解人意的,而且是很尊重父母的人,这一点远比他强好多。 曹峰听到李若冰这样说,心里也是蛮高兴的。 高兴的是,他觉得李若冰以后肯定会对老人好。 一个人最基本的本性应该就是孝道了,天下没有什么比孝道更可贵。 “行,那就听你的,就按你说的那样办吧。” 李若冰认为曹峰说得很有道理,把两边的老人都叫在一起,然后吃个饭,这样的话,正好谈一下他们两个人举行婚礼的日期。 曹峰这样的想法,简直天衣无缝,李若冰觉得老公真的是太棒了,越来越崇拜他了。 也有可能就是,爱一个人就需要崇拜他,把他当做偶像一样崇拜。 而李若冰就像曹峰的小迷妹一样,天天都在看着曹峰,看着曹峰天天在进步。 “好,等着我们回家后,一起办这件事情。” “行,都听你的,你能决定就好了。” 两个人虽然是简单的对话,但是有一种特别尊重对方的感觉,都比较尊重对方的想法。 这样的感情其实也应该是最好的,因为尊重对方就相当于尊重自己。biqubao.com 两个人要学会互尊互敬,这才是两个人婚姻的基础。 其实,不止夫妻两个人这样,就算是跟同事也好,或者是跟朋友也好,也应该学会尊重别人。 就像俗话所说的那样,尊重他人就相当于在尊重自己。 只有你尊重了别人,别人才能尊重你。 你不尊重别人,凭什么让别人尊重你啊,这是一个非常简单而又非常在理的一句话。 “对了老婆大人,你到时候是不是还需要找伴娘,伴郎这边我找,但是,伴娘得你找了,我没有异性朋友。” 李若冰听到曹峰这样说,心里也很是开心,她觉得曹峰说他身边没有女性朋友,这也就给了李若冰足够的安全感。 她不想听到曹峰说他身边有女性朋友,可以给她李若冰当伴娘,因为这样是她不需要的,也是她不想要的。 “你说你身边没有女性朋友,我怎么不相信呢?” “真的没有,除了公司的那几位女同事,我真的没有女性朋友,再说了,公司的那几个女生,人家也都结婚了,结婚的结婚,生孩子的生孩子,总不能还让人家当伴娘吧?” 李若冰听到曹峰这样说,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,她觉得太好了,曹峰身边竟然没有女性朋友,这是她非常觉得开心的事情。 想着伴娘这件事情交给我就好了,你只要去找伴郎就好。 但李若冰转念一想,她好像身边也没有男生朋友啊,除了公司的那几个人之外。 好像是真的没有什么男生朋友了。 两个人不知道为什么,也在不知不觉中都没有了异性特别好的朋友。可能是他们两个眼里也只有对方,却孤立了身边的异性朋友。 之前的曹峰是花花公子一枚,即使算不上花花公子也是那种沾花惹草的人。 现在的曹峰在李若冰的制服下,变得是非常的乖,再也不像之前那样,不务正业了。 现在曹峰的改变,就连公司里的同事看着,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。 "那好吧,那伴娘由我来找。” “对,当然得由你来找了,那就辛苦老婆大人了。” 老公怎么可以这么客气? 结婚是两个人的事情,应该由两个人共同努力才能完成的,老公的客气让李若冰觉得不知道该如何是好。 在李若冰看来,她找伴娘这件事情是天经地义的,因为她是这次结婚的女主角嘛,也是这次结婚的新娘子,在这件事情上她必须主动。 “不辛苦,辛苦什么?" “怎么不辛苦啊?还得让我老婆大人来办这件事情。” “哪怕什么,结婚是两个人的事情,需要我们两个共同努力。” 曹峰听到李若冰这样说,心里便很开心,想着,最起码老婆大人是一个知道疼人的人,也是互相理解人的人。 他之前谈过一个女朋友,就是不知道互相理解,总是看不到曹峰的不容易,看不到曹峰的付出。 之前的那个前女友总是看到,她在为曹峰怎样付出,她对曹峰怎样的好。 如果当时他的那个前女友能为曹峰考虑,可能真的就没有现在李若冰什么事情了,两个人应该早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,因为他们两个人是从上高中就认识了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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