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好,你就在那里等我,我这边马上就到,等我到楼下的时候给你打电话。” “行,我知道了,给你添麻烦了,感谢你。” “你这个老同学,在说什么麻烦不麻烦的。” 曹峰挂断了电话,心里还是或多或少有一些小激动。 两个人已经好多年没有见面了,没想到自己的同学对自己还是那样的热情。 这让曹峰的心里感觉非常的温暖。 因为在这个地方,自己只有李若冰有关系,剩下和别人都是无缘无故的,感觉自己非常的孤单。 突然接到了老同学的电话,心里还是有一种暖暖的感觉。 就像在外地时间久了的人,见到自己家乡的人,都会有一些亲切感是一个道理。 “老婆大人,是这样,你收拾收拾,我同学打电话,他一会儿过来接我们,我们一起去吃个饭。” 其实,刚才李若冰从电话里也已经大概知道了情况,了解了两个人要一起出去吃饭的事情,想着要不然自己就别跟着曹峰去了。 人家两个老同学万一会聊到以前什么初恋的问题,自己在那,人家又不好聊。 让两个老同学见了面叙叙旧,自己也正好在酒店好好休息休息。 李若冰对于这种事情其实并不感冒,她认为在酒店休息会更好一些。因为李若冰的性格,本身就会偏内向一些,所以说,也不太喜欢参加这种事情。 “我啊,我就不去了,还是你们两个在一起叙叙旧吧,我在这儿休息休息。” 就以曹峰的性格,怎么可能撇下自己的老婆,而自己出去吃吃喝喝。 他肯定要带上自己的老婆大人。 因为他也知道,在这座陌生的城市,李若冰在这里又没有亲人会很孤单的。 两个人有一种相依为命的感觉。 怎么可能把老婆大人撇在酒店不管呢? 这可不是曹峰的为人。 曹峰这个人就是这样,不管到哪,都要带上自己的老婆。 因为他觉得自己带上老婆大人出去的时候,才会放心一些。 如果不带上老婆大人的话,他也会很少出去吃饭,或者是参加聚会的。 “不行,你必须得去啊,就是见一个老同学没有什么的,也没有外人。” "我知道,那我也不想去了,有些累了。” “我不可能把你自己扔在这不管的,你赶快收拾收拾。” 这个妮子可真是的,人家的老婆都每天盯着自己的老公,生怕自己的老公出去和别人吃吃喝喝。 我的老婆大人可倒好,居然把我一个人放出去,不管我,这难道是亲老婆吗? 也有可能是两个人的想法有所不同,李若冰认为,还是让两个老同学见面之后叙旧更为好一些。 如果自己去了,他们有些话会不好说出来。 但曹峰的想法却截然不同,曹峰认为自己做什么事情,都要带上老婆。特别在这外地,更要带上自己的老婆大人。 他怎么可能撇下自己的老婆不管啊。 这事根本不可能发生在曹峰身上的。 如果自己的老婆大人不去,曹峰也不会去的。 “哎呀,我真的不想去,你赶快去吧。” “你这个人又不是和别人见面,就是我的一个老同学而已。” “对啊,我知道是你的一个老同学,我觉得你们两个人在一起吃吃饭,聊聊天,聊聊过去挺好的,我就不参加了。” 这个妮子这是在要干什么啊? 怎么又不去了? 他怎么能这样啊。 就是和自己的一个老同学见个面,难道不会生气了吧? 不可能啊,看表情也不像生气了的样子,那为什么就不去呢? 他可能没理解到李若冰,李若冰也是为了他考虑,想让他们两个人在一起叙叙旧。 “所以说你一定要去,你要是不去的话,那我也不去了,我给我的同学打个电话。” 李若冰听到曹峰这么说,心里想着,如果曹峰不去了的话,那岂不都是自己的原因。 也不能因为自己不去,人家两个同学都约定好了,让自己给毁了。 这也不是李若冰做事的风格,而且李若冰也是一个懂礼数的人。 他也不可能做出这种让曹峰为难的事情啊。 算了吧,那还是自己跟着去吧。 既然老公这么想让自己去,说明老公心里也没有鬼,那就跟着一起去吧,正好见一面。 “行,那我知道了,我就去收拾一下。” “好啊,这才是我的好老婆。” 老公这个人可真是的,到哪都要带着我,我真的是太讨厌了。 你们就不就是去吃个饭嘛,再说了,你们两个大男人吃饭,我在边上真的感觉有些尴尬。 但是,想一想,老公也是爱我的表现,因为他也不想让我一个人在酒店,我也要理解他。 虽然李若冰表面上看起来有些不耐烦,但内心还是很高兴的。 也是,身为一个女人,你的老公走哪都要带着,这也是幸福的啊。 也能够说明他足够爱你,他愿意把身边所有人都介绍给你认识。 说明她已经认定你这个人了。 不像有的男人,不让你见他所有的朋友,以及他所有的亲人。 那这样的话,肯定是不想和你在一起的。 如果两个真正想在一起的人,怎么可能会不让你见他身边的人啊? “是吧,那我这就去好好打扮一下,给你长面子。” “不用,就算你不打扮,也是很美,也非常给我长面子了。” “那可不行,我打扮一下不是更美吗?” 我这个老婆大人,看起来也是蛮想跟我去的,只不过是有些不好意思吧。 要不然怎么可能又要打扮自己啊。 这个妮子,总是心口不一的,想去就去嘛,我又不是不让你去,为什么还要当时说不去啊。 哎呀,真是没办法。 李若冰这边开始高高兴兴地奔着洗手间去,心里想着,自己一定要洗洗脸,然后洗洗头吹吹头发,之后再去。 怎么也得给老公撑个面子啊。 因为和老公的这个同学第一次见面,绝对不能让老公丢面子的。 一定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,让这个同学觉得曹峰的老婆非常的美,身为男人的曹峰一定会非常的骄傲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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