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老婆大人今天真的是太大度了,太好了,希望你可以一直保持下去。” “怎么,难道我平时就不大度了,很小气吗?” “不,我没有那个意思,老婆大人,我只是开个玩笑。” "哈哈,我知道你是开玩笑的。” 老公这家伙越来越会逗我了。 这可能是自己太兴奋了,所以,老公说起话来句句调侃我,我才发现老公还有这本事,真的是不敢想象啊。 从来没有想象过,老婆大人会变成今天这个样子,也是,李若冰太爱曹峰了,付出了自己的所有。 年轻人有的时候就应该有这种冲动劲儿。 但对方是否对你真的好,如果对你真的好,可以有这冲动。 如果对你没有足够好,那就大可不必了。 现在的两个人都感觉彼此非常的幸福,各自忙碌着自己的事情,为明天出发而做的准备。 看到两个人就像两个快乐的孩子一样,彼此心里都很高兴。 “老婆大人,这件衣服需不需要带?” “衣服你不用收拾了,你就收拾一些别的东西吧,衣服一会儿由我来收拾。” “那好,我也不知道你穿哪件衣服,还是不穿哪件,那就等着你来收拾吧。” 也是,女人的审美和男人的审美肯定是不一样的,李若冰更懂得出去应该穿哪件衣服,不穿哪件衣服,带些什么,有可能这就是女人的天性吧。 女人心更会细一些,需要带哪件衣服和不需要带哪件衣服,李若冰之前都已经把天气预报查得很好了。 也大概了解了那边的天气温度,所以说,衣服由老婆大人收拾会更好一些。 因为她对那边天气比较了解,老婆大人一切准备就绪了,只欠明早两个人起来收拾收拾就可以走了。 老婆大人已经安排得非常妥当了,也把该查的都查了,对那边的情况也比较了解。 这可能就是女人跟男人之间的区别吧,女人会把所有的事情都考虑得比较细,而男人则不一样,觉得什么都是无所谓的。 他们两个人的相处模式其实是非常好的,每个人也从来没有抱怨过自己比对方做得多,或者是比对方付出得多,这样的婚姻才是最长久的婚姻。 如果两个人只会抱怨,抱怨自己比对方付出得多,却总是看不到对方的付出,那样的婚姻可真的是长久不了的。 “行,衣服你就不用收拾了,记着明天吃了饭,登机就可以了。” “老婆大人,我说你怎么把我说得像老年人一样,还力所能及的。” “没有,我没有那个意思,这可是你自己说的。” “我说你这个人,怎么可以这样啊,这样一点都不友好。” “不友好吗?这样不挺好的吗?哈哈哈哈哈。” 这个妮子,难道愿意承认老公是一个老年人吗? 这可不是我说的,我可没说什么,我就想着让他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就好了。 李若冰现在开始眼前浮现出了,两个人以后老了斗嘴的场景,觉得还是蛮幸福的嘛。 两个人在家哪有那么些正事要说,所以没事斗斗嘴,打发打发时间也是蛮不错的。 其实有的时候想一想,人的一生是非常短暂的,时间一晃就过去了。如果到老了那天,自己连个伴儿都没有,那可真的是有些可怜。 有个人能陪自己说说话,那样的话会非常的幸福,等到老了之后,儿女也会非常忙的,没有时间来管自己。 因为年轻人也都有自己的事业,很忙的,不是不想管长辈,只不过是真的没有时间。 他们还有自己的孩子需要去管,特别是人到中年,上有老下有小的时候,真的是非常的难。 李若冰一边幻想着,一边不知不觉的嘴角上扬,露出了微笑。 “喂,我说你这个人买个飞机票,怎么还把自己给买笑了?怎么了,发生什么有趣的事了吗?” “没什么,我就突然间看我俩刚才拌嘴的时候,想起了以后我们老的样子,会是什么情况的。” 我的老婆大人今天晚上怎么了,这么能感慨自己,还能想到以后老了的样子。 但是,听到老婆大人这样说,曹峰也真的很感动,也幻想着老了以后的样子,曹峰相信会很幸福的。 只要有李若冰的陪伴,自己永远都是最幸福的那一个人。 但是,这谁也说不好,以后两个人会不会一直到白头。 因为人总会生病的人,吃五谷杂粮,哪有不生病的? 如果要是一个人生病先走了的话… 曹峰心里想着,如果要是自己先走了还好,如果要是老婆大人先走了的话,那自己的余生该怎么去度过? 真的是不敢想象。 想一想,曹峰都觉得心里有些酸酸的。 “你怎么还想到我们的以后了?” “当然,有的时候会想象啊。” “别想了,谁也不知道以后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情。” “放心吧,我会一直和你在一起的。” 曹峰听了李若冰的这句话,心里有些很酸很酸的感觉,感觉眼泪就在眼睛里已经开始打转了。 听到老婆大人的这句话,让他心里非常的难受。 人有的时候总会感慨一下自己,因为一辈子看起来很长,但是,真的很短暂,很可怕。 ”我也会一直和你在一起的。” “怎么,被我的话感动到了?" “是啊,是有些感动了,想一想老了之后真的好可怕。” “那可怕什么,当我们老了之后,我俩就找一个农村,然后养一些鸡鸭鹅之类的,在那过衣食无忧而且平淡的日子。” 李若冰现在想想以后老了,退休之后要和曹峰回到农村去生活。 因为她觉得那里的空气会更好一些,有利于老年人在那长期居住,而她想远离城市的喧哗。 因为年轻时的她,已经觉得压力非常大,职场上的事也非常的极端,所以说,等到老了之后,只想放松心态,在农村过好每一天。 但这只是李若冰个人的想法,还不知道人家老公愿不愿意和自己去农村呢。 因为有的人不喜欢农村,只喜欢城市的生活。 会觉得农村会很麻烦,且医疗条件也不是特别的好,毕竟大医院都在城里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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