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以,每次签合同都要看好几遍,甚至要细琢磨。 如果是签错了,人家对方愿意原谅了你,那是你遇到贵人了。 如果人家要是不原谅你,那你就得自掏腰包来赔偿这笔钱了。 你自掏腰包赔偿这笔钱了,马虎先生了,你在这个行业还怎么混下去? “后来怎么样了,你快说,我等着听呢。” “后来人家刘总,大人不记小人过,原谅我了呀。” ”这个刘总也够宽容大度了,要是换做我的话,我才不会原谅你呢,是因为你自己的马虎才导致的。” 这个妮子,怎么可以这样说,谁没有犯错误的时候呢。 我也只不过是犯了一个所有人都会犯的错误呗,也不至于这么绝情吧? 其实,老婆大人也不是绝情,因为生意场上最忌讳的就是把合同弄错。如果一旦弄错了的话,那可是生意场上的一大灾难。 就好比上战场一样,把一个没有子弹的枪拿上了战场,那可是要保命的东西,怎么可以这样疏忽大意? 曹峰这个家伙每天脑子里到底装的都是什么? 怎么可以这样马虎? 真的是让我觉得非常的无语。 我都不知道该用什么词去形容他了。 真的是太无语了。 “你怎么就那么绝情。” "不是我绝情,我觉得这种事情,本身就应该让你花钱买个教训,要不然你永远都不往心里去。” “算了吧,都是过去的事了,你不要在这里批评我了好吧。” 怎么,我说几句你还不高兴了,难道我说的有错吗? 我这不都是为了你好吗? 如果要是人家刘总不帮你改合同那样的话,那你的麻烦事可在后边了。 唉,算了吧,今天可是出来吃饭的,那就消停再吃个饭吧,明天还要去拍婚纱照,都已经过去的事了,以后自己加点小心就好了。 “我没有批评你,我只是在跟你讲个道理好吗?” “对,老婆大人最大,老婆大人说的都是对的,行了吧?我们两个赶快吃饭吧,吃完饭我要把刘总那边的单也买一下,然后去和他打声招呼我们就回家。” 李若冰听到老公这么说,心想着,这个家伙还是比较会拍马的,如果自己当年情商不高不会拍马的话,也有可能刘总就不会为他改这份合同了。 刘总当年肯定也是看着老公他人还不错,然后又想着年轻人嘛,给他一次机会,所以才帮他改了这个合同。 曹峰说要帮刘总买单这件事情,李若冰并没有说什么。 人无完人,有的人情商比较高,但是有的人智商比较高,每个人都有他的优点,但每个人也同时都有他的缺点。 世界上哪有人既没有缺点,且智商和情商又高,那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事情,所以说人无完人。 不管是谁,都有自己小小的缺点,这是很正常的。 有时候,缺点在别人看来也有可能是优点,因为每个人欣赏的东西不一样。 此时,李若冰也顾不上形象了,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。 听着老公让自己赶快吃,吃好了,然后去把刘总的单买了。 生怕自己吃慢了,如果吃慢了的话,要是耽误了老公帮刘总买单,那以后会不会受埋怨。 “我吃完了。” “你怎么吃得那么快?” “本身我就不太饿,所以很快就吃饱了。” 曹峰看到老婆大人这么说,其实心里很有数,他知道,老婆大人肯定是怕耽误了自己的事情,所以才这样狼吞虎咽地把菜吃完了。 曹峰看着眼前的老婆大人,觉得这个女人有些可笑,又觉得她也挺可爱的。 可爱的是,他觉得老婆大人特别的懂事,能懂得自己所有的心思,就是怕这样的话,委屈了老婆大人。 因为他爱老婆,所以他不想看到老婆受到一点点的委屈。 因此,看着老婆大人这样懂事,他觉得挺让他心疼的。 “行,我们不着急,他们那边应该一时半会儿也吃不完。” "我觉得这种事情还是趁早,别趁晚了,晚一些的话,就来不及了。” “没事的,刘总他们不可能吃得那么快,他们应该也会聊一段时间的。” “我说你这个人,做什么事情为什么不能干脆利落一些呢?” 李若冰到现在还没理解,老公为什么不那么快就收场,因为怕老婆大人没有吃饱。 想让老婆大人再吃一会儿。 如果老婆大人吃不饱的话,回家再饿了怎么办? 虽然说嘴里吵吵着减肥,但是今晚的老婆大人吃的却比自己还要多。 “行,那就听你的,那我们吃好了就走好吗?" “好啊,我已经吃饱了,可以走了。” “我这也马上好。” 李若冰听见老公这样说,心里得到了一丝安慰,心想,男人做什么事情,就应该这样干脆利落一些。 要吃赶快吃,吃完我们赶快走,把刘总的单也给买了,要不然一会儿刘总吃完饭了,那就错过了大好的机会。 只见曹峰也开始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,在老婆大人的督促下,也很快就吃饱了。 但是,两个人吃饱了之后,桌上还剩了一些菜。 李若冰看着这些菜,心想着,今天就是我着急,如果不着急的话,我肯定要把菜都吃掉。 “你这吃饭狼吞虎咽的样子,真搞笑。” 我还搞笑呢,还不是因为你在这一直唠叨着,说让我快一些吃饭,所以我才狼吞虎咽的样子。 这真是丢人丢到家了。 你还好意思在这里笑话我,你简直是太坏了吧。 曹峰用眼睛白了白老婆大人,李若冰也没有说什么,却在那一直笑着。这时的李若冰笑容里藏着的是幸福,因为她看见老公也在幸福地笑着。 其实,幸福并不是对方说什么自己偏要听,而是对方说什么自己能够理解上去。 如果认为是对的,对方会照做,这也是一种幸福。 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也有所不同。 有的人觉得自己有钱就是幸福。 有的人觉得自己有一个好的身体就是幸福。 而有的人觉得有一个美满的家庭,那才叫做幸福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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