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那就好,你们两个在外面一定要注意多休息,别只顾着玩儿。” “行,妈,你就放心吧,你和爸在家也要注意身体。” “妈,这都几点了,我爸怎么还没回来?” “啊,他提前跟我说了,他一个老同学从外地回来,然后今天晚上需要在一起聚一聚,可能晚一些才能回来。” 呵呵,是跟老同学去聚会,你确定他说的是认真的吗? 又出去,只不过是想喝酒,所以编了一个幌子吧,我这个傻妈居然还信。 也是,如果要是不撒谎说去见老同学的话,王倩文根本不可能让曹尧舜出去喝酒。 因为曹尧舜患有高血压,所以要格外注意。 唉呀,以后我老了,是不是也是李若冰天天管着我,然后我却天天想喝酒,遗传了我父亲的基因啊,不能吧? 放心吧,不能也不会的。 “呵,那你让我爸早一点回来,别在外面喝得太久了。” “我告诉你爸了,不让他喝酒,但是老同学见面可能多少会喝一点的,让他尽量少喝吧。” 你告诉我爸了,以为他还能不喝酒,就算不见老同学的话,都喜欢喝酒呢。 这一见老同学,更指不定得喝多少才能回来呢。 身为儿子的曹峰还是比较了解自己的父亲,知道自己的父亲是一个什么样的人。 “对,妈,爸可以喝点酒,但是年龄大了尽量还是少喝一些为好,平时你也要多监督监督他。” "你放心吧,若冰,我会监督你爸的。” 我这个儿子虽然不怎么好,天天跟我斗嘴皮子,一点儿都不像一个当儿子的样子。 但是,我这个儿媳妇我还是比较满意的,时时刻刻都为我们老两口想着,我也不怕老无所依了。 其实李若冰对公公婆婆这么关心也是有原因的,毕竟公公婆婆对儿媳妇比亲女儿还亲,那可谓是非常的好,不管是什么方面,都是为李若冰考虑的非常周到。 因为王倩文也是一个儿媳妇的身份,她懂得婆婆和儿媳妇之间不要太生分了。 如果生分的话,那就不像一家人了。 所以每次李若冰回来的时候,王倩文都表现得非常热情,非常的随和。不管李若冰想吃什么也好,或者是想喝什么也好,只要是李若冰的一个电话,王倩文就会为李若冰准备好。 婆媳之所以关系能处得这么好,都对彼此付出了真心。 李若冰拿婆婆当自己的亲生母亲一样看待,而王倩文拿李若冰当自己的亲生女儿一样看待。 所以说,婆媳的关系不可能相处不来,也不可能相处不好的。 这样的婆媳关系,可是羡慕到了周围的邻居。 因为人们都说婆媳关系是一种非常微妙的关系,很少有人能处得非常好。 “对,少喝酒还是对爸有好处的。” “是啊,年龄大了,不要喝那么多的酒,对了,若冰,你父母身体怎么样?等有机会我就去拜访一下他们。” “啊,我父母那边都挺好的。” “挺好就行,等着这次你们拍完婚纱照回来,我和你爸就去看看他们两口。” “好,等我们回来了,我们一起吃个团圆饭。” 这个妮子,居然还要把双方的老人叫到家里去吃,能不能在外面吃,在家里吃完之后满屋子都得收拾。 “你看若冰这孩子想的就是多,可比曹峰强百倍。” “不是,我...我怎么就不如若冰了。” “我看,你是哪点儿都不如若冰好。” 好,就你的若冰好行了吧,谁都不如你的若冰好,以后你就干脆认她当女儿的了,我变成你的女婿,你觉得这样好不好? 还别说,自己的这个想法要是跟老妈说了,或许老妈真的会同意呢。曹峰看到自己的母亲对李大总裁这么好,其实也是打心眼儿里羡慕。 羡慕归羡慕,但最多的还是高兴。 因为,曹峰也听办公室的女同事常常说起婆媳关系的问题,每家的婆媳关系相处的都不是特别的融洽。 但是看到自己的老婆和自己的母亲,婆媳关系能处到这么好,曹峰真的是高兴都来不及呢。 如果两个人的关系要是不好的话,那受气的肯定是曹峰了。 这时,李若冰也看出来老公的尴尬,心想着一定要给老公找一个台阶,好让老公下来。 于是便开口夸起了曹峰:“妈,其实曹峰也挺好的,就是他这个人心比较大一些。” “那我也没觉得他有你好。” 我去,我妈这是怎么了? 这是,母亲看儿媳,越看越喜欢。 实在不行的话,你俩过得了,我再另寻他人吧,我看这比你亲儿子都要亲了。 这句话说得李若冰的脸瞬间红了,也是,换作是谁被不停地夸赞能不害羞啊。 更何况李若冰才进门不久,非常想得到婆婆的认可。 “对,就你的宝贝儿媳妇儿好,连你的儿子都赶不上。” “是啊,就连你都赶不上,若冰,以后曹峰要是欺负你,你就给我打电话。” 我的妈呀,我哪敢欺负她,她不欺负我就不错了。 你还关心人家挨欺负,你却不关心我被若冰欺负,你可真是我的亲妈。 曹峰想起之前的事情,只要老婆大人在老曹一家人群里抱怨,老妈就会对他一阵报复,特别是回家之后,老妈就不让自己吃饭,想想心里就苦。 "行,我知道了,妈,我前些日子出差,昨天刚到家,然后今天就想着看看你和爸,我还给你们买了礼物,这就拿给你们。” “哎呀,你看你这孩子,出差本身就够累的了,给我们买礼物干什么?”“也没买什么,就是点小心意。” 其实王倩文早就看到了儿媳妇给自己买的礼物,一进屋子的时候就已经看到了。 但是儿媳妇又没说是给自己买的礼物,所以,自己也不好过多地询问。她怕万一是儿媳妇不是给自己买的东西,如果这样问了的话,那就太尴尬了。 其实,王倩文也知道,这么好的儿媳妇来了,提的礼物不是给自己又能给谁呢? 想多了,想偏了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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