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话说得,咋让曹大经理说的就那么好听,还正好也要锻炼身体? 刚才曹大经理还嚷嚷着不去呢,现在怎么又同意去了呢? 肯定是觉得自己一个人回家没意思吧,所以才同意这个条件,这算不算是他刘天佐赢了? “哎呀,是吗?我们的曹大经理也要锻炼身体了,那好吧,总算给属下一个面子了。” “对啊,我觉得我这身体确实有些欠锻炼了,也是时候该锻炼锻炼了。” 我说曹大经理,你是真会给自己找台阶下,这个台阶让你说得真好啊。 哎呀,曹大经理的智商真的高啊,真是跟曹大经理比不了,怪不得能坐上大经理的位置,智商确实比一般人高。 曹峰心想,这样,自己很有面子,陪刘天佐去打网球,说出去的话,反而会把自己的面子给找回来。 只是因为自己想出去锻炼身体,所以才答应陪刘天佐去打网球的,就我这智商,你刘天佐还想跟我玩,智商还嫩了点儿。 “行,那晚上我们两个一起去打网球。” 曹峰看了看手表,看了看下班的时候。 “好啊,行,那我们两个就这样定了。” “行,我这就收拾收拾,马上到下班地点了。” “行,那我就先回去了。” 两个人约定好了晚上一起去打网球,到了网球场,两个人不约而同地一起开始打。 曹峰虽然身体显得笨重一些,但是也能看出来已经很尽力了。 刘天佐的球打得那是非常的好,曹峰羡慕不已。 “刘天佐,你的球打得这么好,为什么不去当个体育老师啊?” “当什么体育老师啊,我在人家专业网球的眼里,什么也不是。” “你当年考大学的时候,为什么不考体校啊?我觉得就你这专业水平完全没问题。” 曹大经理怎么开始捧我了? 这是要求我呀。 从来没看曹大经理这么捧过我,肯定是没怀什么好心。 肯定是无利不起早,这个家伙没安什么好心。 “我这只能算是跳梁小丑,比专业的差得太远了。” “不行了,我服了,我是真的打不动了,否则今晚上可能就要在网球场睡了。” 这时的两个人都已经大汗淋漓了,两个人不知不觉中,已经打了两个多小时了,这简直就是要了曹峰的小命一样。 因为他很少锻炼的,平时总是懒洋洋的,在公司也都是把工作交给了朱星杰去做,自己总是打游戏摸鱼。 “那行,那我们两个去吃点饭吧,你想吃什么?我来安排,就当弥补昨天晚上你请我吃饭,我没有去的错误了。” 不管刘天佐是什么目的,既然要安排吃饭,那曹大经理就恭敬不如从命了。 人家都说安排吃饭,曹大经理要是不给面子,会不会显得不近人情了?哎呀,今天真的是太开心了,既把自己的面子找回来了,而且还有人陪吃陪喝。 “还是我来请你吧,你想吃什么?” 曹峰心想,自己也得装模作样的说要请人家吃饭吧,如果一口答应了人家请自己吃饭,那样的话,会不会显得自己有些太小气了。 虽然说自己现在需要攒钱,给老婆大人一个好的婚礼,但是也不能太算计了,否则的话以后连个朋友都没有了。 “不用了,还是我请你吧,你今天又陪我打网球,昨天叫我吃饭我又没去,就当是给你的补偿了。" 哈哈,那刘天佐这么说,老子真不客气了。 确实应该是你请老子吃饭的,因为老子又是陪你打网球,又是陪你吃饭的,你看打网球把老子累的,你请我吃点饭也不算亏嘛。 “如果你偏要请我,那我只好答应了,我随便,只要是你请我,我吃什么都可以。” “那好,那我就找一个平时我比较喜欢吃的那家,怎么样?那家主要是牛排。" “行,随便找个地方吃一口就可以。” 两个人今天晚上打网球打的心情都比较好,曹峰觉得,其实偶尔运动运动对自己的身体也有好处。 虽然现在他满身大汗淋漓的,但是相信他今晚一定会睡得很香。 因为生命是在于运动,如果长期不运动,估计死得更快。 如果一个人每天就是上班下班,然后打游戏,因为现在的人本身就不用出什么力气,现在上下班都有车。 如果平时再不运动运动,对身体真的很不好。 其实每天不锻炼,对身体反而没有什么好处,还有可能都是坏处。 “好,那今晚就听我的全程来安排怎么样,你就负责吃。” “那太好了,绝对没有问题,干别的不行,吃我还是比较专业的。” “行,只要你能吃就行,这家饭店味道真的很不错。” “现在我也顾不上味道好不好了,只要有口吃的就可以了。” 可能是中午饭吃得不是特别好,再加上晚上的剧烈运动,使曹峰的消化系统很快地消化了中午所吃的食物。 所以现在的曹大经理,也顾不得形象了,已经饿到吃什么都可以的地步了,恨不得吃面包喝水就可以。 "曹大经理啊,就打会儿网球,能把你饿成这样。” “你是不知道,我都多少年不运动了,这一打上了,真是消耗体力啊。” 确实,曹大经理平时也不锻炼,也不打什么球的,这次陪刘天佐打了两个小时的网球,把他累个半死。 这要是李大总裁在家了的话,曹大经理根本也不可能陪刘天佐去打网球的。 曹大经理只不过是自己一个人回家没意思,所以才答应陪刘天佐打网球。 不过,曹大经理很有意思,人家好像气功练得不错。 每天上班后,就急着往家跑,然后,抱着老婆大人到床上练气功。 两个人打完网球之后,来到了刘天佐所说的那家饭店吃了起来。 由于饿了的原因吧,两个人狼吞虎咽。 饭店经理看着两个人也不像出苦力的人,吃得这么多? 于是问道:“两位是做什么工作的?” “搬运工!”曹大经理脑袋灵活,立刻回答道。 饭店经理无语了。 这一顿饭真的是没少消费。 这顿饭可把刘天佐心疼得够呛,花了许多的钱。 两个人吃过饭出来的时候,曹峰也知道这顿饭花了不少的钱。 于是故意问刘天佐:“我说哥们儿,今天晚上吃饭没少花钱吧?”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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