崛起:从租女神总裁当对象开始_第594章 离开老婆就没法活了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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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其实找你也没什么事情,就是想问问你今晚有没有时间,一起吃个饭而已。”
  “怎么,上回没陪好你,你没喝高兴?”
  "不是,我老婆出差了,我自己一个人回家也没有饭,就想着问问你有没有时间,我们两个出去吃个饭,这回只吃饭不喝酒。”
  这个家伙要约我出去吃饭,但是我这边已经约了同学了。
  是和一个许久未见的同学一起去吃饭,因为这个同学在外地工作,两人已经一年多没有见面了。
  如果自己把同学的饭局推了的话,是不是有些太不好了。
  那没有办法,只能和曹峰说明自己去不了的原因。
  要不然的话,自己真的有些太为难了。
  不知道该怎么做。
  “哈哈,真的对不起,不是今晚不陪你,我今晚确实有事,我的一个同学已经一年多没有见面了,人家从外地回来,今晚到家,我们两个早都约好了,实在不好意思了。”
  曹峰能理解刘天佐所说的话,因为自己也是年轻人,肯定人家刘天佐不可能就只有他曹峰这一个圈子。
  也会有其他的朋友或者是同学。
  曹峰又不是那种不理解人的人。
  “那好吧,那我们两个就改天吧。”
  “哥们儿,实在不好意思了。”
  “你看你这个人说什么呢,有什么不好意思的,又不是什么重要的事情,能吃就一起吃,吃不了就算了,就是吃一个饭而已,还至于这么客气吗,我们有的是时间。”
  刘天佐这么解释,也是怕曹峰不高兴,担心曹峰心里想多了。
  怎么就那么巧,今天晚上要和自己的同学吃饭。
  是不是上次喝酒曹峰没喝过自己,所以有些瞧不起曹峰的意思,但这是刘天佐自己的想法,曹峰还真的没有这么想。
  “这样,你等着,我这两天有时间,就请你吃饭怎么样?”
  “行,你先忙你的,我再去问问朱星杰。”
  “哎,我说你今晚这是怎么了?怎么就不想回家了。”
  “别提了,刚才我不是说了吗,我的老婆大人出差了,不管我了,把我个人放家里了。"
  刘天佐心想,就这点事不回家了?
  要不然曹大经理下班肯定蹦高的往家跑。
  今天居然有时间约起我来了,真是无利不起早啊,我一猜这个人肯定是有问题。
  刘天佐可能有时候会不理解曹峰,下班就往家走,他觉得即使两个人在相爱,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生活的圈子,不能每天就是围着老婆转。刘天佐还以为曹峰是一个怕老婆的人,所以每天下班就往家跑。
  可能是因为没有成家的人,永远体会不到一个家给自己带来的温暖。如果遇到真心相爱的人,这个人每天下班的第一件事情,就是想要看到自己最爱的那个人。
  每天再努力的工作,也是想给自己爱的人更好的生活。
  “我说了嘛,要不然你怎么可能有时间出来吃饭,每天和你的李大总裁撒狗粮都吃饱了,还吃什么饭啊。”
  “我说刘天佐啊,你是不知道有一个家的好处,就是我们两个那天喝酒我不是喝多了吗?我们家老婆大人一直在等着我,这就像有人说的那样,家里有一盏灯始终为你亮着,多幸福!"
  “我说你这是来我这里撒狗粮来了,让我这个单身狗怎么活?”
  "没有那个意思,我就是和你讲讲有一个家的好处,希望你早点找到你的另一半。”
  “我说哥们儿,别人不知道,你还不知道吗?我也想成个家,但是一直没遇到合适的。”
  也是,就像刘天佐所说的那样,看到曹峰每天都在撒狗粮,这么幸福,自己也想赶快成个家。
  但是缘分这东西谁能说得准呢,可能有的时候你不需要她就来了,但是等你特别想要的时候,她又不来到你的身边。
  缘分就是这种非常奇妙的东西。
  就像曹峰一样,开着自己的车,居然有美女总裁上错车,两个人阴差阳错的从相识到相知,而且现在还到了婚姻的殿堂,这两个人的缘分真的太深了,所以才能阴差阳错走到结婚的地步。
  曹峰和李若冰的缘分,就像上天早早就安排好的一样,像这种不知不觉就能在一起的缘分,其实会让很多人都羡慕。
  这样的缘分说出来多多少少有些太浪漫了吧,而且现在的曹峰还对李若冰那么好,李若冰也那么喜欢曹峰,两个人真的是太幸福了。
  “哈哈,那倒也是,缘分这东西慢慢等吧,是你的跑不了,不是你的强求不来。”
  “对啊,我希望我的缘分早一天到来。”
  "行,你就慢慢等着吧,我先不和你说了,我去看看朱星杰有没有时间,让他晚上陪我吃个饭,打发打发时间。”
  “那好,今天你约我没约上,有些不好意思了。”
  这个家伙怎么把不好意思还挂在嘴边了,不像他平时的性格啊。
  刘天佐平时的性格不可能这么谦虚,虽然这个人说话很圆润,但是也不必这样吧。
  "行了,行了,你快在这儿呆着吧,我先走了,不想听你这些了,有点太谦虚了,不喜欢这种感觉。”
  “那你赶快走吧,这么说话怎么样?”
  "这还差不多,我们之间不必整那些没有用的,谁还没有个事呢?互相都是可以理解的。"
  “那好,你这么说我就放心了。”
  "你这个人真不拿我当朋友看了,今天既然和我说话这么客气,我多少有些不适应了。”
  曹峰从刘天佐的办公室走了出来,心想,这个家伙居然今天有事情,那我还是去找朱星杰吧。
  还是朱星杰这个人比较靠谱,因为朱星杰平时在公司之外没有什么朋友,也没有什么同学,朱星杰的家在农村,所以他的同学几乎都在农村或者是别的城市…
  要是朱星杰今天也有事情,我晚上该干什么去啊?
  老婆大人突然间一走,这时间,不知道该怎么去利用它。
  是不是现在的我离开老婆就活不了了?
  不,不可能。
  老子不是那样的人,不是离开女人就活不了的男人。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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