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峰拿着项链,然后走向李若冰,李若冰见曹峰过来,也跟着站了起来,她还是第一次被一个男人给她戴项链。 以前她看到。那些男朋友给女友买项链,都是自己送过来,从来没有给女友亲自戴上。 李若冰心想,她可是被老公亲手戴上项链的女人。 觉得把第一次戴项链这种机会给了曹峰,觉得非常的好,因为李若冰想把这种比较庄重的事情,交给自己最爱的男人,心里在暗自窃喜,感到无比的激动。 此时,曹峰已经给李若冰戴上了项链,李若冰见曹峰给她戴上了项链,点了点头。 曹峰看着老婆大人戴上了项链,心中一动,只觉得老婆大人是天底下最美的女人。 这一刻,曹峰感觉李若冰才是他梦寐以求的女神,在烛火的映照下,李若冰在曹峰的眼中,更是美到了极点。 曹峰看了老婆大人一眼,道:“老婆,这条项链太适合你了,等下我们一起拍婚纱照,你戴上它更有风度。” “好,就依你。” 李若冰觉得,如果自己戴上这条项链,一定会很漂亮,如果自己穿上曹峰给自己量身定做的婚纱,那就更完美了。 说不定自己就是花都第一美女了,想到这里,李若冰就忍不住想到了自己的婚礼。 “好,我会把你打造成花都最美最快乐的新娘,让所有人都羡慕不已。” 想到这里,李若冰就觉得自己是整个花都最幸福的女人了。 李若冰心想,现在的自己,就是花都是最幸福的女人了,虽然自己这么认为,但是日子是过给自己的,自己认为幸福就是幸福。 她也太幸运了,就因为自己的好闺蜜而上错了车,在阴差阳错下,自己找到了一个这样的神仙老公,这会不会是老天对自己的眷顾? “没必要让别人眼红,那样会显得有些高调。” “有什么好担心的,我的老婆大人是我自己的,我不需要任何人来照顾。” “如果真如你所说,我会成为花都最开心的女人,那样的话不得有人把你从我手里抢走啊。” “呵呵,有时候你也会担心啊。” 李若冰也不知道是不是喝酒的缘故,她的话比平时多了很多,在老公面前,她也不顾忌自己的身份了,也不顾忌自己的形象了,甚至在老公面前,她都不会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了。 其实两个人就应该这样,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,都要放松,以最好的心状态相处,这才是真正的爱情。 无论自己在外面多么冷漠,在家里都要表现得像一只温顺的小猫。 家是一个需要温暖的地方,如果你回家的时候,总是带着一张冷冰冰的脸,那你的家就不是你的家了,而是演讲台了。 “我打扮得好看了,你是不是没有自信心了?” “哎呦,老婆大人,这是咋了?什么时候,老婆大人也学会调侃我了?你以前不是这样的。” "怎么,我这个样子你不习惯吗?那好吧,我还像以前那样吧。” “我不是在和你开玩笑,我很喜欢你,我很喜欢你,希望你以后永远漂亮微笑,那样我就夜夜…” 他到底是怎么想的? 这也太过分了吧? 而且,他还让我说出这样的话来,也是因为他给了我一个惊喜,我才会如此的听话。 李若冰也是这样想的,不过,她从来都不是一个信口开河的人,自从和曹峰在一起后,她就有了很大的变化。 “嘿,李大总裁,你这是怎么了?你有没有感觉到,你对我的感情,已经到了无法割舍的地步?” “少往自己脸上贴金,我对你不感兴趣,嘿嘿。” 李大总裁对曹峰的感情是越来越深了,曹峰问她的时候,她都不肯承认。 曹峰自然知道,曹峰也不傻,曹峰怎么会看不出来? “好,你要是不承认,那就算了。” 李若冰本来不想吃,但想到曹峰给她准备的礼物,她要是不吃,曹峰肯定会生气,所以就说起了两人之前的美好相遇。 两人聊得很开心,觉得越聊越高兴。 因为回忆总是美好的,特别是两个相爱的人,回忆更是美好的。 两个人聊得热火朝天。 “老婆,跟我结婚,是不是很快乐?” “开心,我很开心。” “好吧,只要你开心,我就不会亏待你。” “只要不是两个人都不快乐,那就好,哪来的亏欠?” 听到李若冰的回答,曹峰心中一喜,他很清楚,李若冰是一个很容易知足的人,不像有些人,总是得寸进尺,没有什么能让她满意的。 “我老婆还真是个聪明人,难怪这么受欢迎。” “来,干杯。” 两人举杯,李若冰一改往日的矜持,端起了酒杯,向曹峰敬酒。 这是她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,这让曹峰很是兴奋。 “结婚一周年快乐,感谢你给了我这么多的礼物。” “如果你要说谢谢的话,以后我再也不给你准备礼物了。” 李若冰很不解的问道:“为什么?难道谢谢你还有错吗?” “不是,没有错,我就觉得两个人在一起不要总说谢谢,那样会显得有些太见外了吧。” “那好,那以后我就不说谢谢了。” “对,这样才对嘛。” 也是两个人在一起,时间都那么久了,天天还总说谢谢,那样确实会让人觉得有些生疏,觉得总是拿自己当外人一样看待。 夫妻两个人在一起不用总说谢谢,谢谢,这句话虽然显得很礼貌,但是,有的时候不适合在家说。 两个人喝完了酒,李若冰这边正收拾着桌子上所剩下的蛋糕,这时的曹峰心想着,今晚还收拾干什么呀? 明天再收拾还来不及吗? 女人有的时候就是这样,真的是太麻烦了。 但是李若冰的想法是,今天晚上把它收拾干净了,要不然明天别在坏了。 曹峰坐在沙发上看着老婆大人收拾东西,看得李若冰有些不好意思了。 李若冰说道︰“哎,我说你这个人,坐在那里看也不说过来帮帮忙,你怎么好意思的呢。” 也有可能是曹峰的酒量实在没有李若冰的好,此时的曹峰喝得有点晕晕的感觉。 “李大总裁,不是我不帮你收拾,我怎么感觉自己有点晕晕的。” “至于吗?我们两个才喝了一瓶而已。” “我也不知道为什么,就是感觉有点晕晕的。”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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