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爸妈刚才在楼下看到了邻居张叔叔,看见张叔叔的时候,我和若冰牵着手,张叔叔用异样的眼光看着我们,张叔叔不会背后议论我们吧,你看若冰,我当时说不牵手,你偏要牵手,这被人看见了多不好。” “你,明明是你这个家伙...而且我们又不是牵手门事件。" 哎呀,这个该死的曹峰,怎么能这样让我在婆婆公公面前出丑,他是故意的吧,当时我就说不牵手,他偏要牵,这可倒好,反过来反咬我一口。 "没事儿,小年轻谈恋爱牵个手怎么了?又没做什么出格的事情,再说了,你俩也已经领证结婚了,就算没结婚刚谈恋爱,那又怎么了,现在都什么年代了,牵手也很正常的,张叔叔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你们,是因为他的儿子到现在还没有对象,那是投去了羡慕的眼光,你们别往心里去。” 老爸曹尧舜满不在乎地说道。 李若冰心想,曹教授就是说话不一样,总是能把话给说得非常圆满,这样也给自己找了台阶下。 曹峰,你这个家伙,等我们回家了,看看我怎么收拾你,让你在你父母面前诬陷我,回家有你好看的。 “来,你俩快坐下歇一会儿吧,一会儿做饭就行,我和你爸早晨都吃得很饱,要不然我们就出去吃吧,别在家做了,好不容易回来一趟。” “妈,若冰刚学了一道新的菜,想让你们尝尝好不好吃,这出去吃,白瞎若冰的这份心意了。” “啊,那我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,不好意思啊若冰,我想着你们回来一趟还要为家里做饭,寻思出去吃一口,那样不是省着在厨房里忙来忙去了吗?” “啊,没事妈,现在公司也不忙,有时间我就会和曹峰回来,回来看看你和爸,给你们做好吃的,正好让你们尝尝我的手艺。” "哈哈哈,还是我的宝贝女儿好,总是很贴心,什么事都能为我们着想。” 这时的李若冰微微的笑了笑:“没有,我哪有妈说的那么好啊。” 换做是谁,有这样的好儿媳,婆婆能不喜欢呢? 家里条件又优越,而且为人处事又非常的完美,小小的年纪已经坐上了总裁的位置,还那么爱自己的儿子,真的是难得啊。 “对了,若冰,你爸爸妈妈最近身体怎么样?我们最近也忙,等着哪天有时间去拜访一下他们。" “啊,妈,我妈妈和爸爸身体都挺好的,不用惦念,你们有事就忙你们的就可以了,等改天有时间,我把你们四位老人,约到我们那里,由我来给你们做一桌子饭菜,尝尝我的手艺,怎么样?” "若冰你这个孩子就是这样,在家特别的贤惠,在公司也是一个特别出色的人才,你说我们家曹峰是多好的命啊,能娶到这样的好媳妇,祖坟冒青烟了。我的宝贝儿媳妇,要比我废物儿子强一万倍。” 曹母是一个非常会说话的人,老两口毕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人,把话说得好听一点行不,说得让人心里觉得特别不舒服,但二老也确实是打心眼儿喜欢李若冰的。 这时只见曹尧舜从酒柜里拿出了一瓶上等的好酒,一看这瓶酒的外包装,就不是一般的好酒啊。 “你这是要干什么呀?一会儿要喝吗?” “对呀,今天儿子跟儿媳妇回来了,必须好好庆祝一下,这瓶酒是托朋友从外地给我带回来的,一直没舍得喝,今天正好儿子和儿媳回来了,那我就把它拿出来,我和曹峰喝点,今天高兴,我们爷俩就好好的喝一顿。” 其实这是曹尧舜借着小两口回来的名义,想要在家喝喝酒罢了。 平时在家王倩文不允许他在家喝酒的,王倩文不让他喝酒,也是担心他的身体。 一看曹尧舜这么说,王倩文便也不好再多说什么。 曹尧舜已经把话都堵死了,如果自己再不让老家伙喝点酒,那样会很尴尬的。 “那行,那你就跟儿子今天好好喝一顿吧,也看出来你今天高兴了。” 哎呀,今天这个老婆子怎么这么开明,还让我在家里喝酒了,这应该是看他的儿子和儿媳妇回来太高兴了吧。 管他呢,只要是能让我在家里喝酒,我就不管那些了,尽情的好好喝一顿吧。 在外面喝酒总是有各种应酬喝不好,哪有在家里喝好啊,在家里喝酒大脑就能保持放松的状态。 “啊,我这今天也主要是看两个孩子回来了,高兴,就把这瓶珍藏的好酒拿出来了。” 4个人坐在沙发上,聊着家长里短和结婚上的一些事情,一看也到了,饭点儿了,李若冰主动张罗起做饭。 “爸妈饿了吧,我去厨房做饭,你们在这里歇着就可以了,一会儿做好饭我们就可以开饭了,尝尝我新发明的这道菜怎么样?” “那就辛苦宝贝女儿了,你看你这回家一趟还得做饭,有没有需要我帮忙的,我去帮帮你吧,我帮你洗洗菜,摘摘菜什么的,你来做主厨,我来做打杂的。”biqubao.com “嗯,阿姨不用,你快歇着吧,我自己一个人就可以的,实在是忙不过来的话,我就让曹峰帮忙。” 王倩文心想,那样也好,如果自己去了,还不是耽误小两口做饭。 “那好,那今天的饭菜就交给你们小两口了,辛苦了宝贝女儿。” “不辛苦,我挺喜欢做菜的,正好今天有机会让你们二老尝尝我做的菜。” 说完李若冰拎着菜,走向了厨房。 看李若冰走向厨房,很有眼力见的曹峰自然而然也跟着去了。 曹峰这个家伙还算可以,有心了,看老婆大人拎着菜,也跟着来到厨房了。 李若冰心想,今天的事情我就不追究你了,饶了你。 来到厨房后,曹峰把门也关了起来,这时的厨房只有李若冰和曹峰两人。 曹峰的手摁在墙上,这时的画画就在他的眼前。 这个家伙又要出什么幺蛾子啊,李若冰还不敢大声说话,怕公公婆婆听到,这样对自己的影响不好,本来刚进屋时曹峰就说了,他要牵手,这件事情已经给自己弄得很没面子了,如果现在自己再大声说话,那让公公婆婆怎么看她呀?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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