怎么说话的? 桃仙眉头一紧,算了算了,冰山美人也没什么好骄傲的,自己女儿这臭脾气,自己心里也是清楚明白的很。 仔细看来,这两人,半斤八两,没多大区别,只不过,若冰运气好了那么一丢丢,先碰上了曹老弟这个眼神不太好的。 说归说,你特么这话是啥意思啊? 说真的,要不是给对方一个面子,老李同志早就一脚给老桃头踹过去了。 不生气不生气,酒喝多了,年纪大了,不能生气,为了儿女们的幸福,心里受点儿委屈,没什么的。 “哈哈,老桃头,你比我好多了,你看看我们家若冰,我和他妈,不就是催了她一下个人问题的事儿。” "人家就直接跑出国了,你啊,这事儿,看淡一点儿,逼得太紧了,也跑出去,看你怎么办?" “那照你这么说,要是你闺女也给你找了这么一个农村小伙子,你也赞成?” 话音刚落,李汇聚倒吸了口凉气。 我姑娘还能给我找一个家里养牛养羊的人呢? 哇靠,自己会不会支持? 这也不知道啊,毕竟,曹老弟家里好像也没有牛羊啊。 不过,这个人要是曹老弟,这也没关系啊,不管他家里什么条件,这人是他曹老弟就行,双标? 不存在的,就是这么双标,毕竟又不是什么人都和曹老弟一样! “老李,真不是兄弟我挑剔啊,兄弟我也有兄弟的难处啊。” “我桃仙这把年纪了,就这么一个女儿,要是她找像你们家女婿这样的,你看我会不会说二话?” “早就想好了,哪怕有你们家女婿一半优秀,这也就足够了,别的我也不要求了” 闻言,李汇聚的脸庞闪过傲娇的笑容。 嘿嘿,我女婿就是这么优秀,这不是什么人都和我女婿一样的,缘分啊! 他嘿嘿一笑,翻了个身,给自己点了一根烟。 “老桃是不是傻?你们家白白处的这个对象,我听说了,这条件没有你想的那么差啊!” “你又没见过,你怎么知道,这小子长得倒也还行,那天我说给他二百万,让他离开我家白白,这小子,他还不愿意?" “这不是挺好的吗,不爱财,你不是说怕人家图你们家的钱吗,给他钱他不要,你还担心什么啊?” 李汇聚有些不明所以。 "问题是,我担心的是,这小子,万一图我们家的钱呢,二百万没看上,看上了我们家,那得是多少个二百万啊?” 李汇聚一看,这老家伙,直接有被迫害妄想症啊! 桃仙说着说着,突然想到了什么。 “老李,你说,你女婿这么优秀的小伙子,他身边的朋友,应该也挺优秀的吧,不然你去问问看,他身边还有没有什么单身的朋友啊。” 老话说的没错,人以群分,物以类聚,找不到一模一样的,在他圈里找个,应该不会差太多吧? 听到这话,李汇聚乐了。 “有啊,我女婿有好兄弟啊,而且,这小伙子,我都见过,那个太优秀了,你要是喜欢,帮你介绍介绍?" 曹峰的好兄弟? 小伙子太优秀了? 重点是他还见过? 李汇聚突然有了主意,这老头,不是刚刚说他女儿怎样怎样嘛? 这他哺的,非得让他付出点儿代价,虽然他还没见过那小伙子,但是,应该不会太差。 不管三七二十一,先给他唬住再说吧,必须得从桃老头手里套点儿东西出来。 这事老李想的很通透啊,到时候一给他介绍,又没说事先是谁对不对?那小伙子总不能太糟糕吧?到时候再给他一顿洗脑,这事儿就成了。 …… 艺术国际。 桃白白正抱着比她头还大的大海碗,埋头干饭,这几天都没有好好吃东西,今天,总算吃饱了。 曹峰已经做完饭先去公司了,真服了,现在自己好像已经成为了桃小姐和自家老婆的御厨了。 给自己老婆做饭,这没什么问题,问题的关键是,这桃白白成天的来蹭饭,还成天霸占自己的老婆。 这就很无语,朱星杰也真是的,能不能好好管一下自己女朋友啊? 他家是没饭给她吃吗? 最近桃白白几乎天天往他们这里跑,一开始还说不好意思,自己一个人,没地方吃饭。 现在好了,到饭点儿就自己开了,有时候还要点菜,今天还算简单,说是想要吃酸辣面。 吃饭就吃饭吧,还成天的霸占自己老婆,说什么自己失恋了心情不好,巴拉巴拉的。 李若冰拿她没办法,索性直接把公司的事情交给了曹峰,的和桃白白两个人窝在家里当咸鱼。 她们是开心了,苦的是曹峰,他瞄的,以前自己在公司就是去摸摸鱼,睡会觉什么的,就等着下班干饭了。 现在好了,总裁要开的会,他去开,总裁要见的客户,他去见,总裁要签的字,他去签。 说好的一起当咸鱼,结果,最后苦的只有他一个。 现在曹峰看见朱星杰就来气,要不是你不争气,哥们儿我至于混到这个地步吗? 看看,现在好了,上班事情多的丫痞,回家有个大灯泡,这不管是在公司还是在家里,都没法和老婆亲亲。 他才20来岁,就过上了这样的日子,以后老了可怎么办啊。 所以,必须得快点儿把他们的事情解决了。 要说以前只是抱着好人一生平安的心态,现在可不一样,这早一天把他们的事情促成了,他和老婆就能早一天开始幸福的生活,这一刻也不能等了。 好不容易把今天本该是李大总裁干的活,给干的差不多了,曹峰正打算给老丈人打个电话问问结果。 这事情到底进展到什么地步了,家里已经没法待了,这女人都快把他老婆给抢走了。 突然,“嗡嗡嗡”的手机震动声开始响来。 曹峰拿起电话一看,是老丈人李老哥的,巧了不是,正想给他打电话呢,电话就打过来了。 “喂,爸,我正想给你打电话呢。” 电话那头传来了李汇聚的声音,昨天晚上洗脚洗的太晚了,直接就在会所里面过夜了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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