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妈,我爸妈都没有忌口的,都喜欢吃...” “我家一直都是我妈喜欢吃的,我爸就喜欢吃。” 李若冰乖巧懂事地说话了。 曹峰看着这一家子,这和谐的样子,大家说话都这么客客气气的,从心眼里感到高兴。 老曹同志和老王女士,真的是在用实际行动,证明着什么叫把儿媳妇捧在手心! 又说到了做饭,不得不说,在家里,曹峰都是捡着李若冰爱吃的做,尽管李若冰说人肥胖了不好,一直少吃,自己还是长胖了不少。 一家人听了,乐乐呵呵的,倒是打趣了起来。 李大小姐吃着吃着,一下就羞红了脸,微微吃惊地看了看曹峰,有点不好意思。 毕竟两家的人现在都把她捧在手心,她觉得有些受宠若惊! 而王倩文则是不自觉的嘴角扬起,笑了很久,又看了看自家臭小子。 “老曹,你瞅瞅儿子和我们乖女儿多亲啊,你啊,以后应该也多学习学习,我吃什么你做什么。”biqubao.com 正在喝酒的老曹嘴角一抽,怎么又扯到我身上? 陈淑媛看了看李汇聚,老家伙,你看看,亲家公这一家子的氛围让人多么羡慕。 人家都是男人做家务,就只有她们家,做饭的还是她陈淑媛自己。 李汇聚瞟了瞟,给了老婆一个眼神,不对吧,咱们家的家务大多不是保姆做的吧? 陈淑媛看出李汇聚的意思,眯了眯眼,保姆?那还不是我为主吗?而且你老家伙吃饭还挑三拣四的。 李汇聚瞬间怂了,立刻用眼神表示,好的好的,我知道了,我下次不挑刺了,我不敢了。 算了,亲家是妻管严,我也当气管炎好了。 李汇聚无奈地耸了耸肩,安慰老婆说道:“好的好的,老婆,我知道了,对对对,行行行,以后我都听你的。” ..... 这亲家几个吃个饭,真的就和活宝一样,让人开心。 一顿饭下来,几人生怕不礼貌,这酒下的有点儿少啊,这曹峰看着都怕老婆的老丈人和老爸。 嗯哼,看来,是时候在她们面前好好树立一个好榜样了。 王倩文和陈淑媛两人,边吃边笑,男人聊他们男人的,她们聊她们的。 让人意外的是,曹老师和老李同志两人,又十分默契的一人摸了两瓶酒打开! 刚才喝茶闲聊的时候,他们就已经说好了,要喝点,当然是喝酒。 哎! 这哥俩好啊,难得和亲家这么能聊得来,这算啥?这是缘分啊! 喜出望外,亲上加亲啊,不把酒瓶子给炫耀,这根本别想走,感情深不深,就看一口闷。 于是乎,曹峰小两口,看着两位老爸,这架势,人有点儿麻。 “爸,你们这是.." 自家亲爹和老丈人在场,曹峰当然是要陪着多喝几杯了,但就是这架势,只怕还没有开始,就能结束了。 可说到底他不想喝这么多啊! 毕竟和老婆还有别的活动安排呢,还有那么多道具等着他去开发呢, 两瓶酒,就怕他们招架不住。 “儿子,你能喝多少就喝多少,没事儿,我和你爸在呢。” 曹尧舜很少和亲儿子喝酒,因为老伴不让喝啊,以前一直觉得曹峰是小孩子,小孩子怎么能喝酒呢。 这几年退休了,自己也能喝点儿,儿子又开始上班了,所以难得父子俩有机会一起在饭桌上喝同一瓶酒。 “今儿高兴,反正我们就是出来玩儿的,喝完了咱就睡呗。” 李汇聚也看破不说破的对曹峰说道,自己这女儿的这脾气,她知道。 现在也不怕咯,反正都已经领证了,男人之间的感情,有时候往往就需要一杯酒。 男人嘛,总是要喝酒的,这场合再不喝什么时候喝? 李若冰瞪了老爸一眼,自己什么酒量,您不知道啊,现在说得多好听,一会儿,怕是第一个倒下的就是您了。 “是啊,峰峰,咱爷几个不醉不归啊!” 不醉不归? 听到这话,曹峰忍不住嘴角一抽,就怕你们不行啊? 别的不说,他曹某人对自己的酒量还是挺有信心的。 而他身边的李若冰眼睛都快瞪飞了,亲爸,咱就是说,咱们能不能矜持一点儿。 这公公婆婆都在,叔叔和婶婶他们也都在呢,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们家是喝酒世家呢。 只有洁琼跟个没事儿人一样,闷声不响地低头吃饭。 主要是,这饭菜也太好吃了,就和伯父做的一样,贼好吃。 小孩子,主要就是吃饭,她也不会喝酒,一会儿约嫂子出去玩儿。 李若冰还在看着这几个老爷们儿,爸,您对自己喝酒,能不能有点儿正确的认知。 你还想拉着公公和曹峰不醉不归,他的酒量,你还不知道吗? 李若冰很想怼老李同志,但她又不敢,因为公公曹老师还在场呢。 索性娇哼一声,又瞪了一眼曹峰,只能将嘴边的话憋了回去,紧接着掐了老公一把。 你倒是别欺负我爸,欺负得太惨了,他毕竟是我的亲爸。 别把我爸真的给喝趴下了。 事实证明,曹老师和老李同志几人,还真不是闹着玩儿的,就冲这喝酒的这架势,还真有点儿不醉不归的意思! 好家伙,这哪里是吃饭,这是在开酒会吧。 了吧生怕老公招架不住,赶紧给几人多加了一些菜,多吃点儿菜,不然这酒下肚了,一会儿又烧心了,胃难受。 而曹峰,多少得给老丈人一点儿面子,总不能一开始就把他给喝趴下了,这传出去多少有点儿不好听了。 主要是这两边儿都是老爸,不能厚此薄彼。 “曹老弟,来来来,跟老哥喝一杯,我跟你说啊,这若冰要是欺负你了,你跟我说!” 酒一下肚,老李同志又没个边儿了,女婿又成了老弟了,问题是这曹尧舜也在呢。 不过,好在这曹老师比李汇聚年纪大一点儿,所以,这辈分还能分得清。 看目前的形势,曹尧舜同志以年龄虚长几岁,暂时被排为大哥。 李汇聚同志被称为了二弟,好女婿,好儿子,曹峰同志,暂时暂定为三弟了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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