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们怎么和我想象中的父母不一样啊? 这一家子,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啊? 还有伯母,她可是听说,好多婆媳闹矛盾什么的,到她这儿,就一点儿事儿都没有,这真的是比亲闺女还亲。 她都有点儿羡慕嫂子了,这伯母对嫂子真的太好了,虽然吧,这伯母对自己也不错。 但是电视剧里面的,这婆婆对儿媳妇,许多挑刺,各种看不惯什么的。 但是,这事儿在她们老曹家却从来没有,奶奶对伯母也很好,这一家子氛围就是好。 还有老哥和嫂子的感情,那才叫令人羡慕啊。 虽然吧,自己正在上高中,但是这人情世故什么的,她还是懂一点儿的。 老哥这一家子的氛围真是令人羡慕。 说到这,王倩文突然想起了什么,刚刚派洁琼去当间谍,这事儿不知道怎么样呢:"洁琼,我的乖宝贝,你快好好跟伯母说说,刚刚你哥他们那边儿的情况...” 其实,陈淑媛也挺好奇的,本来想去听墙角的,但是这不是在自己家,好像有点儿不太那啥… 这万一要是让别人看见了,影响多不好,如果让女儿看到了,这丫头脸不知道红成什么样呢。 毕竟,知女莫若母,自己女儿是什么样子的,她心里还是比较清楚的。 这丫头,别看平时做事情,雷厉风行,平常有个什么事儿,都是自己扛着。 从来也不和父母说,这都快30了,连个对象也没见她谈过,所以她和老李才这么担心。 好不容易,女儿终于嫁人了,况且女婿还这么让人满意。 一直到现在,陈淑媛心里还觉得跟做梦一样。 好在女儿女婿已经领证了,不然她还担心,不女儿找了个托,糊弄他们老两口呢。 之前她老觉得心里不真实,但是看到了他们的结婚证之后,才放心的相信了这是真的。 但是女儿这性格,还是生了孩子才能让人放心,毕竟父母不能陪她一辈子,加上她小时候,他们老两口对她关心也少。 若冰的事情,成了她们的心病,这无论如何也要看着他们把婚礼办了,把孩子生了才行。 还好,这亲家也是好相处的这一家子人。 而且,她看得出来,这亲家,是真的对自己女儿好,那就让人放心了。女儿的事是头等大事。 "哎呀,亲家,峰峰他老爸他们那边儿怎么样了?” 陈淑媛还在想女儿女婿的事儿,王倩文的话倒是把她拉回了现实,王倩文有点儿好奇,他们谈得怎么样了。 这泡了好一会儿了,该安排吃饭了。 一小时后,泡温泉的,做坏事儿的,聊八卦的,都差不多了,这温泉泡得真是让人心旷神怡。 等曹峰和李若冰两人神采奕奕地,从房间里面出来吃饭的时候,亲家老姐妹俩,可算是乐开了花了。 看这样...不用说了,年轻人体力好点儿好啊,不然这孙子一天没着落,这自己一天不放心啊。 李若冰害怕老妈他拿她打趣,赶紧想办法找话题。 但是丝毫忘记了,这自己脖子上的那些痕迹。 这东西,曹峰身上也有,他丝毫不在意,且他的痕迹主要分布在肩膀,还有后背上。 所以,暂时还不用担心这个问题,就像是什么事儿都没发生一下,该吃吃,该喝喝的。 “累了吧乖女儿,多吃点儿,必须得好好补补。” 亲妈还没说话,婆婆就先说话了。 儿媳妇脖子上的吻痕,大家都是明白人,看破不说破,嘿...不管怎么样,至少在为孙子努力。 再不济,就算不是为孙子努力,这儿子儿媳妇,感情和睦,算是老曹家修来的福气。 听到婆婆的话,李若冰人都懵了。 怎么泡个温泉出来,大家都是一脸似笑非笑的样子,还有自己的亲妈,居然也是这个样子? 我错过了什么? 不能啊,应该也没错过什么! 还有,怎么大家都偷偷盯着自己笑,就连洁琼那丫头,都是似笑非笑的样子。 李若冰心想,这气氛,到底什么意思啊?怎么都看着我们笑啊?有没有人能告诉我? 然后转头看了看曹峰。 曹峰一脸无辜的模样,我当然知道了,但是我不能告诉你啊。 老婆脖子上的吻痕,他刚刚就看到了,哎...嘿嘿,自己刚刚也是没忍住,一亲起来,就疯了,想起上回,去农家乐的时候,老婆那害羞的模样,算了,这事儿还是不告诉她了,省得她又害羞。 知道一两句话骗不了老婆,曹峰赶紧拉老婆,快点儿去吃饭吧,刚刚“打架”太累了。 “妈,快点儿吃饭吧,啥时候上菜啊?我肚子都快饿扁了。” 王倩文白了一眼儿子,傻小子,在丈母娘面前就知道吃,一点儿都不矜持。 这时候不是应该老婆最大吗,得先照顾好你老婆的感受啊。 曹峰看了一眼老妈,这老妈的这眼神怎么不太对啊,仿佛有什么事... “我可是听我爸说了,这地方的菜,特别是红烧肉,可好吃了,若冰最喜欢吃红烧肉,这道菜比不缺少啊。” 王倩文一听,这不对啊,她没带老曹过来这里吃过饭,那他怎么知道这地方的菜好吃的,而且还是红烧肉。 别的不说,他自己来过这么多次,她都不知道这地方的红烧肉好吃,老曹是怎么知道的。 曹峰只能朝老爸投去一个好自为之的表情。 曹尧舜感觉后背一阵发凉,儿子这眼神,还有老婆的这眼神,这可怎么回答呢? “你爸怎么知道这地方的红烧肉好吃的,对了,你怎么知道的?” 王倩文掐了儿子一把,俨然一副小媳妇受了委屈的样子。 “我怎么知道的,当然是我爸告诉我的,你品,你细品!” 曹峰看了看看老爸,这儿子有难,让你个做爹的出来背个锅,应该没什么问题吧。 毕竟,是你说父子之间要像亲兄弟一样,兄弟有难,做老爸得挡一挡。 不然,这大家的目光,都在老婆身上了,老婆是个脸皮薄,一会儿回去日子又不好过了。 所以,他就突发奇想,却把自家老妈的脑回路给扭转了方向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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