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有什么累的,我都说了,我要回家给你们二老做好吃的,现在有机会了,也让爸妈尝尝我的手艺呗。” 做饭对他来说不是什么难事,还能在岳父岳母面前装逼,多好。 李若冰嘴角抽搐了一下,这家伙还真会演戏。 “就为了给别人做饭,就能买通我爸妈,峰峰,你可真厉害。” 李若冰在‘峰峰’两个字上,故意咬得很重。 一听就听出来,这是在嘲笑她的母亲,看看,就知道他会做饭。 “你胡说八道什么呢,就算我们峰峰不会做饭,妈也喜欢他,就像你一样,你不是也没给妈做过饭,妈不也还是喜欢你吗?” 果然,女人真好骗,这曹峰肯定给自己爸妈下了什么迷药,人家干什么都是香的。 “妈,您看您,若冰不是一直都是您和我爸照顾,十指不沾阳春水,她细皮嫩肉的,再加上皮肤又那么好。” “这做饭,烟熏火燎的,满身油渍,对女孩子可不好。” “要是为了做个饭,在把皮肤熏坏了,那我可舍不得。” 曹峰这马屁拍的,虽然吧,却是没让自己下过厨,但是感觉这家伙满肚子坏水。 李汇聚起床了,昨天晚上他喝得很尽兴,可是今天早上他却是有些不舒服。 一进门,就听到了女儿和女婿在厨房里的声音。 “不行,哪有让我家曹老弟下厨的,男人嘛,要志在四方,要打拼事业才是正经,你一个人在后厨做菜算什么?” 李若冰抿了抿嘴,道:“爸爸,你不是也会下厨么?还不是嫌弃你厨艺不好?” 曹峰闻言,目光一凝,强忍着笑意,没想到李老哥也有如此可爱的一面。 这难道自己的老丈人,也是个怕老婆的人? “我也是为了你们好啊。” 李汇聚被女儿当着女婿的面被揭穿了,顿时觉得脸上无光。 陈淑媛扑哧一声笑了出来,李若冰则翻了个白眼,不再戳老爸的痛处。 曹峰嘴角露出一丝笑意,说道:“老爸老妈,我爱若冰,给她做饭我很开心。” “瞧瞧,真不愧是我女婿,多懂事,多会疼人,一个劲维护若冰。” 陈淑媛越听越是心花怒放,不由得连连称赞。 “若冰呀,要是我有这么帅的老公,让我每天洗衣做饭我都乐意,你得知道呵护峰峰。” 陈淑媛不由得叹了口气。 “老伴,你不要这么说,我有那么差吗?” 李汇聚看了老伴一眼,开口说道。 “想我年轻的时候,也是玉树临风,风华绝代,现在虽然我的年龄大了一些,但是我的魅力却没有丝毫的减弱。” 李汇聚看了老伴一眼,开口说道。 “都多大年纪了,还这么自恋。” 陈淑媛不高兴地说道。 他堂堂李董事长,竟然在自己女儿、女婿面前,如此卖弄。 老丈母发威了! 不行,老丈人咬了咬牙,他必须要保证自己在家族中的地位。 …… 足足过了十分钟,饭菜全部上桌。 一桌子的菜肴,足有七八样,全是李若冰爱吃的。 “今儿这菜,都是峰峰弄的,没想到啊,我居然也能有这样的一天,什么都不干,还跟我一起去菜市场买菜,而且还亲自下厨呢。” “老头子,这桌子上的菜,基本上都是峰峰一个人做的,我都不敢相信,峰峰的厨艺竟然这么好。” 陈淑媛更是喜笑颜开。 李若冰眯了眯眼,这还叫不错? 这家伙...居然和自己的母亲一起去买菜了? 别看这家伙平时挺烦人的,表现倒是挺好的。 这一次吃饭,气氛很是融洽,主要是因为曹峰的厨艺确实不错。 真没想到啊,这女婿做饭也这么好吃。 不是陈淑媛不想做,而是这女婿简直太勤快了。 更让她没想到的是,自己这个女婿,不但勤快,还能做得这么好。 就连李汇聚也是食欲大增。 这样的美味,是不是该喝点酒? “曹老弟,要不要喝一杯?” “我们闲着也是闲着,太美味了。” “再加上我们哥俩这感情,越喝酒,这感情就越好!” 其实曹峰就是先让老丈人少喝点,一把年纪了,还天天喝,对身体不好。 而且,根据书上的记载,长期饮酒,会对男人造成很大的伤害。 可是这老丈人的盛情难却,却又不能不答应。 还没有来得及想出一个合适的理由,身旁的那对母女,却是直接拒绝了。 一看李老哥居然还要再喝一杯,顿时两个人都是一皱眉! “老爸,你怎么又拉曹峰喝酒?” “老李,你怎么回事儿啊,天天拉着女婿喝酒,这还怎么让他们生孩子,你不知道这喝酒对备孕不好吗?!” “爸,您这几天怎么变得这么嗜酒了,您要是没事的话,可以叫上桃白白的老爸一起喝杯茶,这样对您的健康也有好处。” “而且,你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多大年纪了,怎么看都像个二三十岁的年轻人了。” 李汇聚一愣,叹了口气,果然,果然啊,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,这谁敢造次? 给曹老弟使了个眼色,曹老弟保重吧,你老哥我的今天,就是你的明天。 这母女两个的语气几乎是如出一辙。 喝酒有什么不对的,他们说的都是实话,可我...我要脸啊,当着女婿的面,居然受到一顿训。 我们兄弟本来也没打算多喝啊! 好吧好吧,免得又挨一顿臭骂,自己还是好好照顾自己吧。 被训了一顿的老李,咧嘴笑了起来。 “好了好了,我不喝酒了,免得被你和你女儿训斥,我也不想丢人,不过,我也知道,一个大老爷们,喝酒也不是什么坏事。” “闭嘴!” 突然两个女人异口同声。 母女二人心照不宣,针锋相对,老李顿时怂了,也不敢喝酒了。 再喝的话,搞不好,晚上要被老伴赶出家门了。 曹峰见状,心中莫名有些发毛。 老曹一家,都是怕媳妇儿的,老李一家,也都是怕媳妇儿的,这让他们的生活,变得更加艰难了。 嘤嘤嘤,老婆都太凶了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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