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园别墅区,在花都也是数一数二的高档小区。 幽静的环境,波光粼粼的湖面,绿萌成行,曹峰、李若冰两人推开了别墅的大门。 李汇聚和陈淑媛闻声,立马迎了出来,说好的,女儿女婿这个星期就会回来。 所以两口子今天哪儿都没有去,早的就在家里等着了。 “哎呀,我还以为你们要失约了,都跟你们说了,让你们早点回来,你们怎么这么晚?” 陈淑媛率先开口,立马接过两人手中的东西,曹峰恭恭敬敬地叫了一声爸妈。 尤其是李汇聚,更是开心的不得了。 “啊呀,曹老弟他们想睡就让他们睡吧,起床晚很正常,何必这么在意呢?” “而且,他们都是年轻人,要注意身体,不能熬夜。” 看着曹峰帅气的脸庞,干净简单的穿搭,越看越喜欢,怎么看都看不腻呢。 “喂,小峰,快进来。” “一路上开车辛苦了吧,妈给你泡杯热茶,我跟你说啊,回来了就当自己家一样啊,别客气。” 曹峰扫了一眼桌子,桌子上放着一些点心、水果、茶水。 嗯,想到自己回到曹家后,父母对自己的态度,再看这里,简直就是座上宾。 “你很少回家,我也不知道你想要吃什么,我就给你买了一些。” “你们平常也不怎么回来,所以也不知道你们现在的年轻人喜欢吃什么,所以就每一样都买了一点儿。” 李汇聚想要说话,结果却是被自家老伴一记白眼,哪来这么多废话。 不能乱说话就不要乱说话,免得在我女婿面前丢人现眼。 看着眼前的“眉来眼去”的老两口,李若冰蒙了,曹峰更是一头雾水。 他们也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,怎么这么见外,都让人觉得有点儿不好意思了。 不过,这对老夫妻可不管那么多,反正就是想要个孙子,怎么了? 所以,她必须要尽快让女儿怀上孩子。 如今五十多岁,腰缠万贯,事业蒸蒸日上! 不是就差一个外孙了吗? 嗯... 一定要让他们感觉到家的温馨,一定要让年轻人感觉到家的美好,一定要让老李家,后继有人啊! “哎,李老哥,你就不能自然一点吗,要不然,我会觉得心里堵得慌的,我可是你的女婿,你就不用这么拘谨了!” 曹峰微微一愣,自己都不是来过一次了,他们还以为自己是第一次来呢。 这么客气,这要是让自己老妈知道了不得锤死自己? 李若冰看着曹峰,捏了捏拳头,眼中满是怒意。 “曹老弟,李老哥?你俩的称谓,能不能换一换呢,你俩就不能换个称谓,换个女婿,换个爸爸不行吗?那么这称谓,被外人听见了,还不知道会作何感想!” 既然如此,那她就得喊曹峰一声“叔叔”了,而且,这小子也太嚣张了吧? 曹峰心中暗笑,看来你要叫我一声叔叔了,或者叫我一声爸爸了。 老实说,对于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来说,被人称呼一声“叔叔”,确实有些不太好受。 但现在不同了,他的老婆,叫他叔叔,这不仅仅是一种享受,而且还有点情趣的味道。 脸上露出一抹苦涩的笑容。 “那可不行,这称谓习惯了。” 天下所有的女婿都差不多,但老丈人称呼女婿曹老弟却是独一无二的! “不,我们应该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,我们应该和别人一样,不是吗,曹老弟?” 曹峰装模作样地看了老婆一眼,似乎在说,老婆,这可不是我这么做的,是你父亲愿意这么做。 听着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解释,李若冰差点没翻个白眼。m.biqubao.com 李汇聚为了女婿来,可是恨不得把家底都给搬出来。 趁老丈人去摆弄茶叶,丈母娘去厨房炖汤的时候,曹峰对李若冰说道:“你要称呼我为叔叔?” 李若冰闻言,眉开眼笑,对曹峰招了招手,让他靠近自己… 曹峰一喜,心想自己的老婆,还真是个好孩子,要不了多久,她就会喊自己一声爸爸了。 四下张望了一下,见四下无人,便将自己的耳朵贴在了李若冰的嘴边,正准备得意的时候,忽然听到了一句话:“做尼玛的梦吧!” 曹峰气不打一处来,心想这丫头真是太嚣张了,我得给她点颜色瞧瞧。 李若冰看到曹峰的表情,顿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,心想这小子也太没礼貌了吧,看你还敢不敢乱了辈分了。 哪家人像你这样的,好端端的,非要让我叫他叔叔,叫他爸爸,这不是很丢人吗?太丢人了。 …… 两人来到饭厅的时候,饭菜已经端了上来,桌子上放着一张桌子。 看这架势,李汇聚是想要让他们喝个痛快,可是,他们的身体能承受得住这样的酒量吗? 难道这个世界的酒文化,已经到了这种程度了? “曹老弟,我告诉你,今天是大喜的日子,我们一定要喝个痛快,一人两瓶,我们一定要一醉方休。” 李汇聚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,脸上还挂着淡淡的笑容,似乎两瓶酒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。 曹峰也不推辞,他最不怕的就是喝酒。 “好,今天我们要一醉方休,不把酒喝光,我是睡不着觉的。” 果然,一听自己的女婿很有信心,李汇聚顿时来了精神,兴致高涨,怒拍桌子! “有骨气,豪爽,真是个好女婿啊!” 说着,他就打开了瓶子,就要开干。 这一幕,可给李若冰和陈淑媛看懵了,纷纷开始劝: "老李,你这是做什么,不要让你的女婿喝醉了,不要多喝啊。” “对对对,曹峰,你不要喝太多,我老爸可是很能喝的...” 曹峰淡淡一笑,挥挥手。 “爸妈,我没事,不用担心。” “放心吧,老弟,今晚你就和我一醉方休吧!” 李汇聚心中一喜,两眼放光。 果然是我李汇聚的姑爷! 李汇聚今天可算是真的高兴了,好久没有这么轻松自在地喝得这么尽兴了。 自己二弟李金斗的事情,搞得最近心情都不是很好,兴许是年纪大了,所以更渴望儿女能够承欢膝下。 这下好了,好不容易女儿女婿回来看看他们两口子,心情也好了很多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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