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峰也不知道咋回事儿,本来只是想开个玩笑,逗逗老婆的。 但为什么自己会觉得浑身发热,还有些兴奋呢? 难道… 曹峰忽然想起,李老哥临走前,对他说过的话。 一个小时前… 忙碌了半天的李大佬和李老夫人,结果白忙活了。 无奈之下,老李只好拿出了自己的杀手锏——李家药酒,这种东西他平时是绝对不会用的。 临走前,他还专门去拿了一瓶,男子汉大丈夫,面子上要过得去。 当年,为了娶李若冰的母亲,也就是自己的妻子,这位董事长可是煞费苦心。 呵呵,不过,这种事情,只能意会,不能言传。 难得,岳父大人说,他已经很久没有陪着自己的女婿喝酒了。 反正今晚也没事,有司机开车,两个人就在这里多喝几杯。 李大佬还特意从自己兜里,拿出了自己的宝贝,既然女儿没怀上,那索性,自己就给女婿加把油。 李大佬一边慈祥地笑着,和曹峰一起坐到餐桌旁。 然后,他让陈淑媛做了几个简单的小菜,因为是临时决定要喝酒,就做了一盘豆腐,一盘花生。 但这并不妨碍老丈人和女婿的感情交流。 毕竟有句话说得好,上等的美酒,一般只需要简单的酒菜。 “哇,好香啊。” 说实在的,李大小姐也是想过来尝尝的,只是被她爸妈给拦住了。 李大佬虽然知道自己的女儿是个吃货,也很清楚自己女儿的性格。 但是,这东西,只对男人有用,女人喝了就浪费了。 想明白了这一点,李大佬也不再沮丧,默默地为自己的好女婿倒了一杯酒。 然后悄无声息地从书架上拿起一瓶酒,给自己倒了一杯。 他说,这酒来时就带了一瓶,自己经常喝,今儿就让自己的女婿好好尝尝鲜。 反正家里还有很多,等回去之后,自己可以慢慢喝。 曹峰闻言,差点没喜极而泣,卧槽,这岳父大人真是太好了,连自己最珍贵的东西,都给他送来了。 曹峰很感动,李老哥果然是个很好相处的人。 曹峰还没来得及说话,就被自己的老婆瞪了一眼。 你叫我爸老哥,我爸叫你老弟,那我成什么了,我不成了你侄女了?这辈分还能不能算得清楚了,那自己老公不就成了自己的叔叔辈的人了? 这算什么事? 她的两个变成了她的叔叔。 “曹老弟,今儿咱爷俩必须要好好喝一杯?” 曹峰倒吸了一口凉气,转头看向自己老婆,心想,这可是岳父大人亲口说的,他要称呼我为曹老弟。 这是我岳父大人的嘴巴,我也拦不住啊。 叔叔就叔叔吧! 哈哈哈,我的侄女终于长大了! 虽然曹峰对酒没有什么兴趣,可是岳父大人都开口了,他也不好拒绝。再说了,岳父大人送了我一瓶好酒,我又不是外人,我有什么理由不答应? 曹峰还没来得及说话,李大佬就给他倒上了一杯酒。 “曹老弟,来来来,尝尝这美酒,千万不要浪费,这可是千金难求的好酒,必须给我全部喝完。” “这可是专门为你准备的美酒啊!” 为了自己的外孙子,今天豁出去了,他也顾不得这么多了! 曹老弟,你今天一定要把这杯酒喝完。 真的是,你老丈人我也是很想要一个大外孙子的好不好! 再不抓紧时间,这得等到猴年马月? 嘿嘿,你要是喝了,我的女儿一定会怀孕的! 哎呀,我长这么大,还从来没有做过这种偷偷摸摸的事情,今天要好好体验一下。 当然,另一个原因就是,老大佬看到自己的老伴如此焦急,他也不得不站出来出把力了。 “好好好,爸,我陪你喝。” “爸?叫爸爸太生疏了,既然你有一个爸爸了,那就不要叫我爸爸了,应该叫李老哥才对。” “行,行,李老哥,你看着办吧,你想怎么称呼,我就怎么称呼。” 两人聊着聊着,就到了深夜了。 看到自己的老伴和女婿还在喝酒,陈淑媛也是一愣,这两个人怎么这么默契呢! 真是的,再一次看了看墙壁上的挂钟,还是赶紧离开吧。 “两兄弟”还在那里喝酒呢,若冰也说累了,要睡了。 这一睡,岂不是前功尽弃了? 陈淑媛知道这是什么酒。 老不死的,他还真是把这酒拿过来了,若是继续喝,怕是女婿要喝醉了。 万一喝醉了,那不是白费劲了。 这个李大佬,也太不识趣了吧? 什么董事长,什么都不知道。 “老李啊,你丫的还喝呢,这女婿都没醉,你先醉上了,你行不行啊?” “好了好了,时间不早了,我要回去了!” 陈淑媛唯恐耽搁了大事,连忙过来叮嘱李汇聚。 正在吹嘘的李大佬,忽然觉得自己的后背有些发寒,这…差点就误事了。 “是啊是啊,时间不早了,我们也该回去了。 不管怎么说,他女婿已经把他的药酒喝光了,不会有问题了,李大佬有些得意。 但是,他还是觉得不够! 卧槽,这就结束了? 等过些日子,自己是不是要跟女婿多喝点? 我闺女给我找了这么好的女婿,我一定要好好吹嘘一番! 今天这么开心,是不是还没喝够? 借着酒劲,李汇聚打量了一眼自己的女婿,好不容易硬气一回,不能在女婿面前丢脸,所以胆子也大了起来,一脸幽怨地看着老伴陈淑媛。 “这是我们两个男人谈经验,你不要插手。” “谈经验?” 你看看你女婿的样子! 再过一会儿药效都过了,你还在喋喋不休。 如果不是看在女婿的面子上,陈淑媛早就动手了。 “老李,你是不是忘了,你还约老于明天早上下棋呢,你看看,这都几点了,还不回去睡?” 然后又给了一个眼神,正好今儿女婿被你怂恿着喝了那个酒,你就不知道早点回家让他们好好温存一下吗? 不是你说要把东西给女婿来试试的吗? 然后,李大佬意味深长又和自己的好女婿交代了又交代,一定要赶快努力奋斗,他们二老可是等着抱外孙子呢。 此时,曹峰笑嘻嘻地看着自己老婆。 “难道你不听我老丈人的话?过来啊,老婆,坐这边儿来。” 曹峰坏笑着拍了拍那两米的大床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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