班长张文学也是个识时务者为俊杰的人,当即就对着众人一阵吹捧: “我告诉大家,我们班的浩克学生,他现在世界五百强汇聚集团当了经理。” “相信大家对汇聚集团很熟悉吧,他是汇聚集团的经理,年薪最少也要上百万。” 曹峰夫妇闻言,差点没笑出声来。 “汇聚集团?哪个汇聚集团?” 李若冰实在是忍不住了,老公怎么会有这种同学,上次她就已经见过了。 这一次,比之前那一次还要夸张,简直就是在装逼,难道喝多了?biqubao.com “还能有那个汇聚集团,就是全球五百强的集团,你们知道吗?我跟我们董事长,那感情…” “他都成了我义父了,还想让我当他的姑爷,可惜,我已经有心上人了,宝贝,你说是不是?” 浩克一副得意扬扬的模样,说完还和校花拥抱了一下。 这尼玛是义子? 还姑爷? 你都要做上门女婿了,老子哪里放? 我老丈人是你干爹? 你也配? 曹峰恨不得在它身上撒上一把屎,让它吃下去。 “这汇聚集团,不光有股票,有期货,有黄金,甚至还有房地产。” “因此,汇聚集团在这个领域,也是数一数二的。” 班长也附和了一句。 众人纷纷点头,表示赞同。 “再说了,这个公司也不是谁都能进的,就算是一些985、211名校,也很难进得去。” “另外,汇聚集团的员工,最大的好处就是福利待遇,各种补贴多的让人眼花缭乱。” “一句话,这个集团公司很厉害,但加入这个集团公司,更厉害!” 浩克等人说着说着,脸上露出了一丝喜色,他们的校花,已经被他拿下了,这口恶气,总算是发泄了出来。 “老曹啊,如果你还在荣昌,我看你这辈子也别想买房了。” “要不,我去问问我干爹,让他到我们公司来,做个门卫也好,或者端茶倒水也好。” 浩克摸了摸自己胖乎乎的脸庞,一副大度的样子。 果然是金钱使人沉醉,爱情使人迷失自我,谁又能想得到,曾经高高在上的校花,而现在,却是因为钱,而倒在了这个渣男的怀里。 校花王秀琴一想到曹峰当初拒绝了她,就气不打一处来。 对于这个浩克,她一直都是不屑一顾的,仗着有点钱,就耀武扬威,加上自己这么些年,为了留住青春。 去整形医院,把自己脸给搞垮了,不然她堂堂一个校花,能看得上这丑逼? 这一帮什么穷酸同学? 能有什么出息? 想想之前,自己为了曹峰,拒绝了那么多富二代,官二代。 结果一无所获,对方根本就不把她放在眼里,今天正好借浩克,出了这口恶气。 “曹峰,我真不知道,你竟然还是一个小小的员工。” 王秀琴脸上露出一丝不屑,轻蔑地说道。 “就是啊,还不如你们呢,看看你们,现在都成了汇聚集团的干儿子了。” 曹峰给李若冰使了个眼色,一副看好戏的样子。 李若冰会意,但还是假装没看见,就算不是自家人,也算是大水冲了龙王庙。 一个是大学同学,一个是自诩有点钱的二世祖,两人的关系,她看得一清二楚。 而浩克的目光,则是一直落在了李若冰的身上。 不得不说,他被李若冰的绝世美貌惊艳到了。 这就是…曹峰的女朋友? 我的天,好美啊! 这女人,他好像在哪儿见过一次。 这家伙从上大学开始,就一直是个美女如云的主啊! 顿时,浩克对这个“校花”的好感度,一下子就降到了谷底。 这校花可是自己舔了好久才舔到的,结果和曹峰的女朋友比起来,差远了。 再看李若冰那漂亮的眼睛,那曼妙的身姿,更是让浩克忍不住吞了吞口水,羡慕不已。 怎么会这样? 上学时就有这种感觉,这都已经毕业很久了。 自己比曹峰有钱有势,但曹峰的女朋友,竟然比学校里的校花都要漂亮? 空气中飘荡着一股老坛子酸菜的香味,哦,对了,浩克的酸菜,这才是真正的酸味,又酸又菜。 浩克气的七窍生烟,他已经受够了自己的尖酸刻薄。 “曹峰,话说回来了,上次我就想说了,你小子虽然穷了点,没我帅,但是运气还是挺好的。” “不像我,什么都有。” 他一边说着,一边从腰间掏出了一把奥迪车钥匙。 这话一出,曹峰和李若冰都忍不住笑出声来。 这家伙,可是让所有人都整懵了,这特么的也太无耻了吧。 李若冰心想,当着我的面装逼,你特么还说要当我的女婿,你特么还不答应,真是气死我了。 曹峰心想,还什么都有呢,不就是一辆破奥迪,你还要不要脸了? “浩克,我说真的,哈阿哈哈,我实在是受不了了,你就别吹牛逼了,要不你就到一边凉快去。” 曹峰再也看不下去了。 不过浩克并没有在意,依旧是一副趾高气扬的样子,他很讨厌面前的曹峰: “什么?曹峰,别告诉我,你这是在嫉妒我。” “就你那点工资,在这里吃个饭都不够,没准就是来给女朋友开开眼界的。” “要不,等下菜上来了,我就把照片发到朋友圈,让所有人都知道,你每天都来这里吃饭?” “哎,我就说嘛,像你这样的穷人,怎么会有钱来这个地方吃饭。” 曹峰越说越激动。 李若冰也是气不打一处来,她很想知道,这个浩克,到底是不是汇聚集团公司的人。 如果是这样的话,那她就让他明天,不,今天晚上,她就让他滚蛋。 她看向曹峰,却见曹峰似笑非笑,似乎在说,照顾一个弱智,是每个人的责任。 浩克才是最能装逼的人! 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一个渣男,一想起他刚才说的话,李若冰就觉得恶心。 看着曹峰、李若冰等人“羡慕”的目光,浩克的脸上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,他心想,同学们,你们确定这小子刚才看我的目光是嫉妒,而不是看傻子? 浩克让班长安排了这一次的聚会,为的就是好好出一把风头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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