崛起:从租女神总裁当对象开始_第334章 感慨感叹,我是靠才华吃饭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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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说完,曹峰一脸微笑地看着桃白白。
  “哦,老公,你还真的会弹钢琴?”
  李若冰听到曹峰此言,眼中闪过一丝诧异。
  他的确是从奶奶那里听说了,曹峰很有才华,能文能武。
  还过了什么钢琴九级。
  她还以为两个人都是互相吹捧呢。
  毕竟长辈夸奖孩子,在她看来,只是鼓励罢了。
  她怎么也没想到,曹峰会有这样的技能。
  “会一点吧。”
  曹峰扯了扯自己的西服,就像是红楼梦里的老太太,在询问林黛玉。
  “可曾读过几年书?些许认得几个字。”的味道。
  曹峰并不认为自己的琴技有多好。
  要知道,自己当年被老爹和老妈逼迫着学习钢琴,那可是个大工程啊。
  人家不愿意,还说别的孩子都会,你必须会。
  在他的理解上,也就是略懂一二。
  “如果你的弹奏能让我满意,那我保证以后对你说话客客气气的。”桃白白见曹峰一本正经的样子,心中一喜。
  曹峰想都没想,就同意了桃白白的要求。
  李若冰若有所思,她发现,自己还是低估了自己的老公。
  片刻后,曹峰站了起来,走到了一架钢琴前。
  这架钢琴还不错。
  曹峰的举动,自然引起了所有人的关注。
  “他要做什么?他这是要当着所有人的面展示自己的实力吗?”
  “好像是的,不过我不确定他会不会弹钢琴。”
  “切...这里人太多了,万一有个失误,那可就丢人丢大发了!”
  “可不是嘛,桃家邀请了那么多的贵宾,这可不是什么好玩的事情。”
  “年轻气盛啊!”
  “但是,这位帅哥的颜值也太高了吧,明明可以靠脸吃饭,非要用才艺,实在是太吸引人了!”
  “…”
  一看这情况,不少人都是一副看好戏的模样。
  但更多的人,则是一脸的幸灾乐祸,根本没把曹峰放在眼里。
  一切都要看实力。
  曹峰不紧不慢地走到钢琴前,坐下后,目光灼灼地看着自己的老婆。
  曹峰伸手在钢琴上轻轻摩挲了几下,然后调整了一下,这架钢琴比他舅舅送来的那架差远了,音色也差了一些。
  曹家的大院里,有一架钢琴,不过是当初自己爹妈死活逼自己练琴的时候,舅舅王天一听,二话不说就给他买了一架。
  比自己儿子练琴还积极,美其名曰,教育的投入。
  你也不想想,他舅舅小时候,吃了多少苦,被外公逼着学这学那。
  都是咱老王家的人,他怎么可能就这样放过自己的大外甥,必须也要让他感受一下这种“关爱”。
  所以,刚听说要让曹峰学琴,立马就把琴送到了家,给我弹,没日没夜地弹,好好弹...
  西湖之水,吾之泪…
  一首优美的曲子,从舞池中传了出来,虽然没家里的那台好,这么大个酒店,怎么这么不专业啊,一架钢琴还搞得破破烂烂的。
  还是他舅舅有眼力,说不定他们家的那架钢琴,就是他舅舅从二手市场买来的,也比这架好,还是算了吧。
  如果王家的舅舅听到这句话,一定会气得吐血,这架钢琴是他从国外花大价钱买来的,好不好!
  你怎么能说我是从二手市场上买来的?
  真是个不识货的外甥。
  言归正传。
  曹峰的手指,在钢琴上轻轻摩挲着,脸上带着一丝期待。
  周围的议论声,他也不在意。
  “咚咚咚...咚咚咚...”
  顿时,一道道悦耳的乐声,像是被唤醒的精灵,在舞池中回荡开来。
  看样子,这小子还挺会弹的,连试音都能弹得这么好。
  见到这一幕,所有人都收起了对曹峰的鄙夷。
  曹峰左右看了看,对李若冰使了个眼色,这才开口道:
  “为今晚的主角,桃白白小姐献上《生日快乐》,祝她每天都幸福。”
  说完,曹峰手指便开始在钢琴键上跳跃了起来。
  转眼间,她整个人的气息都发生了变化,纤细的手指,在那张黑白相间的琴键上不停地跳动着。
  这首歌和传统的《生日歌》不一样,是一首她从未听说过的歌,却有一种让人心旷神怡的感觉。
  似乎是他自己改编的,但这首歌,却特别好听。
  “这一天很特殊,因为今天是我好朋友桃白白的生日,没错,就是那个漂亮的女孩子的生日...”
  “愿你拥有一个愉快的生日,愿你拥有一份快乐,一份健康,一份幸福~~”
  “祝你生日快乐,祝你生日快乐,祝你幸福,祝你健康,祝你幸福美好!”
  虽然曹峰唱的是一首他们从未听过的歌曲,但他们还是一眼就看出,这首歌是他自己写的。
  这些都不是重点,重点是,这首歌没有任何的违和感,仿佛就是专门为这曲谱填的词。
  而这首歌,也的确如此,虽是第一次听到,却让人听起来很是舒服。
  悠扬的琴声在花园里回荡,让所有人都为之震撼。
  “这首歌,应该是他临时起意的。”
  “是啊,而且这首歌我也从未听过,简直就是天籁之音。”
  “这种曲子,我还是第一次听到,很好听,我要把它录下来。”
  “我也是,我也是,他好帅啊,我要把他的照片发到网上,一定会很受欢迎的。”
  “果然,才华横溢的人,掩盖不了他的光芒,我就说嘛,这位帅哥,不是靠脸吃饭的。”
  “而且还是个人才,唉,我一定要把他当成我的偶像。”
  “…”
  许多人听着曹峰的曲子,都沉醉其中。
  这歌声,这曲子,让曹峰整个人都充满了一种独特的气质。
  大家的目光落在了曹峰身上。
  曹峰长得很帅,也很有魅力,曾经有人问过他,要不要当个大明星。
  一米八五的个头,一双大长腿。
  虽然不是最完美的,但他的身材和英武俊朗的脸庞,却足以碾压任何一个明星。
  就算他没有别的本事,光是这张脸,就足以让他成为一个明星了。
  一曲闭,众人还陶醉在刚刚的嗓音和琴声中,还没有回味过来。
  这就结束了?
  还没听够,唱得真好听。
  瞬间,雷鸣般的掌声就响起来了。
  谁能想到看起来英俊潇洒的曹峰,居然还有这种才能?
  生活啊,果然处处有惊喜。
  就连李若冰都听得动容了,臭不要脸的,唱歌这么好听,自己居然也是第一次听。
  还有,他居然琴弹得也这么好。
  听着众人的掌声,曹峰不禁感慨道。
  “哎,万万没想到,勤劳朴实的我,竟要沦落到靠颜值和才华吃饭,造化弄人啊!”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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