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多人都是目瞪口呆。 再联想到之前李若冰对那个男人的态度,他就觉得有些不对劲。 “原来他真的是李若冰的老公…” 曹峰和桃仙打了个招呼,点了点头,并叫了声“伯父。 与此同时,他也注意到,除了桃仙以外,还有许多看上去并不陌生的老者,这其中,就包括了被他击败过的郭丹。 还有曾经和自己下过棋,脸上有一颗黑痣的黄老。 尤其是那个说曹峰会输的胖子,也就是那个口出狂言,要一百万买《骏马图》的老纣,也在这里。 其中不乏五六十岁的中年人。 现在,所有人的目光,都落在了曹峰的身上。 李汇聚胸膛一挺,这几个老家伙一口咬定是他出钱请来的曹峰,这次非要把他们给气死不可。 “小峰,你还记得这几个人吗,这几个人,就是上次和你下棋的那几个。” 李汇聚见到曹峰后,脸上的怒容一扫而空,取而代之的是一抹笑意。 “我记得他们,爸。” 曹峰嘴角露出一丝笑意。 “好!” 对于这声“爸”,李汇聚还是挺受用的。 装模作样地点了点头,就差在脸上刻上“傲娇”二字了。 李汇聚想要炫耀一下,他有一个如此优秀的女婿。 说完,他对曹峰道: “走走走,我带你去认识认识。” 说着,他指向了自己右侧,一个面容冷峻,身穿灰衣的中年人。 “纣叔!”曹峰道。 这位纣叔曹峰当然印象很深。 李汇聚指了指左侧一个带着眼镜,面带微笑,看起来就像是一个老师的老人,对曹峰说道:“这位就是丁叔。”biqubao.com 在他的记忆中,只有老丁、老纣、老黄、老赵等几个老头子。 等都给曹峰介绍得差不多了,这才一脸高傲地介绍着曹峰:“我女婿,大家都见过了。” “见过诸位伯父。” 曹峰对老纣、老丁等人点点头,算是打过招呼。 “小曹,你这几天怎么没跟老丈人一起去下棋,我们不是说好了吗?” “依我看,你这个老丈人,实在是太抠门了。” “居然都不舍得带你过来和我们切磋一下。” 纣叔他们一群人,七嘴八舌地说了起来。 这些人,一谈起下棋,简直判若两人,简直比菜市场的大妈还要夸张。 就凭你们的技术,也想让我跟你们比,真是一群菜鸟。 曹峰心中暗暗说道。 这几个老家伙,还不如带着自己的宠物出去溜达溜达呢。 还下什么棋,随便几招就能搞定他们。 如果是她丈夫在这里,她一定会跪下来喊一声师祖。 这么好的一个人,为什么要下棋呢? “走走走!” 李汇聚嘿嘿一笑。 “我姑爷是我家的人,我这倒还好,想切磋就切磋!” 一群老家伙本来还想多下几盘,但碍于桃家女儿的寿宴,也就放弃了。 闲聊了许久。 “是是是,我答应你,我答应你。” 曹峰皮笑肉不笑的点了点头,随后就和李汇聚继续往前走去。 “真没想到,你和这几位伯父,竟然如此熟悉。” 李若冰转过身来,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里,带着几分戏谑。 曹峰只和父亲李若冰一起去过一次山庄,但这些叔伯,却对曹峰如此恭敬。 “上次在那个劳什子的山庄里,我跟李老哥不就是参加过围棋比赛。” “可能是这几个老家伙的棋艺不怎么样,我就陪他们下了一盘棋,结果就赢了。” “就对我佩服的五体投地了。” 曹峰嘴角露出一丝苦笑。 闻言,李若冰顿时错愕,那天桃白白和她说了过程。 她也听说了,只是不知道,那几个伯父,对他的崇拜,竟然如此之深。 不过想想也是,保时捷918那么稀罕的宝车,他都能赢回来,也就不足为奇了。 一路下来,曹峰一直跟在李若冰身后,看着这一身长裙,气质绝佳的美丽老婆。 虽然在外人面前,她依然是一副冷若冰霜的模样,但她的一举一动,都透着一股雍容华贵的气质,虽然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,但却让人觉得很舒服。 这种舒服,并非是那种和自己相处的随性的舒服,而是来自一种威慑力的舒服。 看起来没那么远,实际又没那么近。 看着李若冰在面对这些生意场上的人,那种从容不迫。 李若冰就像是一块水晶,无论她走到哪里,光芒就会跟着她一起移动,论容貌和气质,她几乎要把今天过生日的桃白白给比下去了。 但她表现出来的冷冰冰的态度,恰好又压住了这一点。 不多时,曹峰和桃白白等人就坐在餐桌前,有说有笑。 就在这个时候,迎面走来了一个身材瘦削,相貌堂堂的男子。 他一只手插在裤兜里,神色玩味。 可以看出,他的发型经过了很好的修饰,脚上穿着一双锃亮的皮鞋,看起来格外醒目。 一看就知道是哪个大老板的公子哥,这对在场的女人来说,无疑是条大鱼。 “这不是东华集团的公子吗。” 有人喃喃自语。 “若冰,别来无恙啊。” 那人盯着李若冰说道。 桃白白的目光,落在了这人的身上。 她认得这个男人,东华集团家的大少爷,平日里一副人畜无害的模样,一副乖巧听话的模样。 可是,私下里熟悉他的人,却都清楚,这是一个不务正业,混吃等死的纨绔子弟。 不过,这家伙的演技还是不错的,特别会在长辈们面前装大尾巴狼。 白天一副彬彬有礼的样子,但到了晚上,说不定就会和别的女人上床。李若冰见到这位二世祖,从头到尾都没怎么动容过。 “嗯。” “别来无恙。” 曹峰正自顾自地吃着饭,根本没注意到此人。 甚至,曹峰还露出了一丝满意的神色。 桃白白眉头微皱,这个笨蛋,竟然还在这里吃饭。 他并不知道,这个男人已经追求了李若冰很久,而且,人家好歹还是个富二代。 当初追若冰的时候,可是花了不少心思。 若冰这老公,真让人头大,这情敌都站在眼前了,还一点不着急。 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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