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次王倩文和丈夫在夜里探讨人生观,声音有点大。 他们睡的地方,就在曹峰爷爷奶奶的隔壁。 这对老夫妻睡眠不好,还以为隔壁有耗子呢。 第二天,爷爷嚷嚷着要在家里装捕鼠器,弄得曹尧舜夫妻俩面红耳赤。“这能怨谁?这不是你的错吗?”那是王倩文怒视着大老鼠,“那你告诉我,我该怎么做?” 曹尧舜咳嗽了一声,说道:“这能怎么办…” 想起之前的经历,曹尧舜就有些不好意思:“可是,我们也不能让孩子们去宾馆啊?现在的年轻人,都不怎么愿意和公公婆婆住一起。” 听着丈夫这不切实际的提议,王倩文白了他一眼。 “让儿子儿媳妇回来住酒店,像什么话?” 嗯? 曹尧舜若有所思:“在外面找个地方也不是不可以。” 他朋友那不是开了个农家乐么? 那里不但安静,而且风景也不错。 到时候打个电话,让他的朋友给自己的儿子和儿媳妇准备一个大房间。 一对情侣在沙滩上看着日出,晚上坐坐摇椅。 这不是年轻人最喜欢的爱情么? 情到深处。 那不是就有了孙子吗? “老婆,我有办法了。” 曹尧舜连忙把王倩文叫了过来,把自己的计划说了一遍。 王倩文听了点了点头。 …… 下午的时候,听到几人商量着去哪儿钓鱼,王倩文看着曹峰,脸上露出一丝笑容: “小峰,家里也没什么好玩的。” “你可以带着若冰,去你柳叔叔那里逛一逛。” “他不是开着一个农家乐吗,若冰喜欢钓鱼,你柳叔叔那里有鱼塘,阳光沙滩,果园采摘,也可以自己烧烤。” 果园采摘? 阳光沙滩? 野营烧烤? 太好了! 他还在发愁,怎么才能有机会陪自己的妻子。 在父母面前,她总是害羞。 这样的话... 要不要弄一套比基尼? 晚上是不是可以在海边搭个帐篷? 咳咳,野外也不是不行。 对头,还要野营烧烤呢。 妙! 爽! 曹峰脑海中浮现出一个画面,那真是太刺激了。 真是个好地方。 父母不早说! 当然要去! 立刻,立刻,立刻! 老婆的好闺蜜来一趟…人家可是客人,不好撇下,也不礼貌,带着去吧... 两女一男不像样子,曹峰干脆拉上小堂妹一起去。 李若冰瞥了一眼曹峰,却没有反对。 曹峰开着那辆保时捷,载着两个女人和小堂妹,直奔农家乐而去。 “这个柳叔叔,到底是谁啊?”李若冰找了个时间,问道。 老公的家人就是她的家人,老公家的朋友就是她的朋友,她第一次去老公的朋友家,该送什么礼物? 她并不擅长这种人情往来,只要不犯错误就好。 曹峰早就准备好了烟酒,都在后备箱放着呢。 他一边开车,一边给自家老婆介绍。 “柳叔叔和我父母是多年的好友,为人正直,性情也很温和,只是他的命比较苦。” “他们家本来就有几十亿的身家,在他们那一代,柳叔叔比较喜欢做生意。” “开酒店,开连锁酒店,一开始生意越做越大...只不过...” “后来呢?”曹峰说到这,三个女孩都疑惑道。 “嗯,然后呢?身家几十亿的富豪,干嘛要经营农家乐啊?” 倒不是她们看不起农家乐,而是从一家连锁酒店,变成一家农家乐,这和她们想象中的完全不一样。 “柳叔叔他创业创着…”曹峰揭露了答案,“成了亿万富翁,一年时间又把资产从亿万变成了千万,没办法,为了保存点实力,只能去开农家乐。” “扑哧~”一声轻响。 “看样子,他并不是做生意的料。” 桃白白和小堂妹更是扑哧一声笑了出来,虽然这句话听起来很搞笑,但曹峰说的话,却让两人都忍不住笑出声来。 李若冰也是忍俊不禁,眉开眼笑。 等几个人见到曹峰父亲的朋友后,才恍然大悟,曹峰说得惨是怎么回事了。 柳叔叔的年龄明明和曹尧舜相仿,只不过曹尧舜看起来英俊潇洒,而眼前这个柳叔叔,却是一头鸡窝,满头白发,满脸的皱纹。 50多岁的男人,看起来却像是一个70多岁的老头。 不过,见到他们,柳叔叔还是很热情的。 “小峰,她是你老婆吗?好漂亮啊!” “快进来吧,我已经为你们准备好了房间。” 曹峰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香烟、红酒、红茶,递给柳叔叔,柳叔叔跟他老爸的关系不能谈钱,谈钱反而生分了。 “哎呀,你说你们过来就过来,带什么东西啊!” 老人家推辞了一番,然后看了一眼那烟酒的牌子,然后就收下了。 盛情难却啊。 黄鹤楼香烟,茅台酒、铁观音茶都不错。 在柳叔叔的带领下,曹峰拎着行李箱,来到一楼大厅,给安排了两间双人床大房。 桃白白和小堂妹一间,剩下的一间更大的是曹峰和李若冰他俩的。 临走时,柳叔叔还不忘给曹峰使个眼色,那意思很特别。 “小峰啊,你们这间在靠边的位置上,安静…咳咳咳,这个房间隔音很好,床也很结实,对你们这样的年轻人最合适了。” 曹峰无语了。 这就是他想要的隔音效果? 光是这张床的坚固程度,他就应该给个五星级的评价。 曹峰对柳叔叔的提议很满意。 几个人将东西放好,然后在农家乐的花园里转了一圈。 后院的园子里有一个大水池,比曹峰家里的大多了。 里面养着一池子的大锦鲤。 李若冰、桃白白、小堂妹三人,正站在池塘边,看着池塘里游动的鱼儿。 此时,一群肥美的锦鲤,正一字排开,从水里探出头来,张开大嘴,一副要跟人打招呼的样子,而李若冰则是抓起一把面包屑,撒在了水里。 “哗啦”一声。 闻着美食的味道,鱼群纷纷涌了过来。 “若冰,你看,里面有很肥美的鱼。” 桃白白看着这一幕,口水都要流出来了。 她激动地把那些鱼指给自己的好闺蜜看。 就是不知道这锦鲤能不能吃,好不好吃?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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