崛起:从租女神总裁当对象开始_第278章 最好礼物是肚子里的孩子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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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我要你做一件事情,你要抓紧时间。”在小范不解的目光下,李若冰停顿了一下,秀眉一皱,道:“你去打听打听,女孩子…去公公婆婆那里,要带什么礼物?”
  小范瞪大了眼睛,瞬间被震惊到了。
  像李总这样平日总是运筹帷幄的女总裁,也会见公公婆婆的事情发愁。
  她一个没结婚的小姑娘,对这些事情并不了解,不过既然总裁这么说了,就算把电脑给掀了,也要弄明白这件事情。
  “是,李总。”小范道。
  等小范离开,李若冰这才松了一口气。
  她在“老曹一家人”的群聊里发完了消息,曹峰一家人就像往常一样,纷纷问候她,让她和曹峰,快点回来。
  李若冰准备将手里的工作收尾,给自己放几天假,好好休息一下。
  她和曹峰已经好久没有回曹家大院了。
  一想起高超的厨艺,还有那群可爱有趣的家人们,以及家人群里那一张张诱人的美食照片。
  李若冰顿时心动了。
  她要去曹峰从小住过的地方,好好体验一把。
  曹峰常说,他小时候经常摸鱼捉虾。
  调皮得很。
  但一想到要见到曹峰的家人,李若冰就莫名地有些忐忑。
  回曹家大院,她已经不是第一次来了,但这一次,却是另一种意义。
  在此之前,她与曹峰并不是男女朋友,更谈不上是夫妻了。
  当时曹峰让她假扮女朋友,她也乐意配合。
  那时候,李若冰按着自己的性子来,根本没必要顾忌什么。
  反正又不是真的。
  可如今…m.biqubao.com
  王倩文、曹尧舜这两个人,身份转变了,已经她真正的公公婆婆了。
  尽管平时相处得很融洽。
  但现在曹峰的家人,以后也要变成她的家人了。
  再次见到王倩文等人,就连一向冷静自持的李若冰,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淡然了。
  据说婚前和婚后,会有不同的相处模式。
  这一次,她要和曹峰一起去曹家,至少要在那里住上一周。
  很多未过门的儿媳妇,和公婆相处得很融洽。
  但是,婚后,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,导致两人的关系出现裂痕。
  甚至影响夫妻感情。
  闹离婚的也不在少数。
  李若冰拿不定主意,只好掏出手机,给曹峰发了个信息。
  李若冰:“亲爱的,这次回去,你看需不需要我买点什么?”
  第一次上门时,礼物都是曹峰早就准备好的。
  李若冰也不用操心。
  问曹峰正合适,没有谁比儿子更了解爸妈。
  谁知道消息发过去以后,曹峰却愣住了。
  曹峰:“还没什么东西呢,父母又不差这点钱,咱们直接回去不就好了?”
  曹峰:“你要实在想带,不如给他们带个孙子孙女回去,我相信我妈妈一定会很开心的。”
  曹峰发过来一个“得意”的表情。
  “坏!”
  这家伙,又在胡闹了。
  李若冰气呼呼地把手机放到一边,一脸郁闷。
  她就知道,这家伙靠不住。
  既然没有得到答案,那就只能自己琢磨了。
  最终,小范还是很可靠的,拿出了一份a4纸大的单子,罗列了几样礼物,让李若冰过目了一下,应该是公公婆婆喜欢的东西。
  李若冰看着清单,一条—条筛选。
  她拿着笔,在白纸上写写画画,很快,没一会儿就勾出了一大片。
  等到中午的时间,曹峰拎着饭盒过来投喂小猫咪时。
  他转头一看,顿时大喜。
  吆!
  天啊!
  这些东西,实在是太多了。
  那张纸上写着她给曹峰老爸的礼物是,利群,茅台,大红袍,普洱,铁观音…
  送给母亲的礼物是,燕窝,阿胶,路易威登,爱玛仕…
  还有,就是给爷爷奶奶,姑姑姑父,叔叔婶婶的礼物。
  比如,按摩椅,人参,鹿茸,丝巾...
  就连洁琼堂妹,也给她买了一台学习机,一台笔记本电脑。
  这是何等的完整。
  看起来就像是在采购一样。
  早上的时候,冰山小姐姐给他发信息的时候,他并没有当回事。
  他不知道自己的妻子是认真的。
  曹峰好笑道:“亲爱的,你不觉得自己是不是准备得太多了?”
  “我们家就这么点人,哪儿用得了这么多。”
  “多么多?”李若冰惊讶地抬起头,但很快就垂下了眼帘,“好像不多。”
  “烟和酒够我叔叔的吗?除此之外,阿姨还喜欢哪个品牌包包的?”曹峰苦思冥想,他可不是个懂包包的人。
  “呵呵,你随便买一个包包不就可以了。”
  “而且…我爸也不抽烟。”
  “我知道。”李若冰翻了个白眼,“叔叔出门会客可以拿着,别人总有抽的。”
  哎呀,真没想到,他老婆这么贴心周到。
  难怪老爸老妈对她那么宠爱。
  曹峰凑过来,拍了拍那张纸,郑重道。
  “亲爱的,别的我不知道,但有一点,你一定没想到。”
  “什么呀?”李若冰抬头,目光落在他身上。
  曹峰眉毛一挑,似笑非笑的看着她:
  “对我父母改称呼?”
  “我们已经结婚了,你不能喊叔叔阿姨了,要改口叫爸妈!”
  改口叫爸妈?
  她...她还没有准备好。
  以前她都是称呼王倩文、曹尧舜为叔叔、阿姨,现在称呼变了,李若冰有点羞涩,不敢直视曹峰的眼睛。
  这位冰山小姐姐一脸呆萌的样子,真是可爱极了。
  曹峰哑然失笑。
  好想捏一捏她的脸。
  说干就干。
  曹峰毫不留情地捏住她的脸蛋。
  摸起来顺滑,摸起来很舒服。
  “胡闹什么,别弄脏了...”
  李若冰小声嘀咕了句,羞涩地想要避开曹峰的手。
  赶紧往后退,躲避大猪蹄子的魔爪。
  该死的,竟然让她脸红了!
  ……
  两人很快就吃完了饭以后,李若冰又叮嘱了几句,然后就带着曹峰出了门。
  “老公,我们快去买吧,不然就来不及了。”
  “真不用了吧?又不是第一次见面,心意到了就行。”
  可李若冰却不赞同,这些礼物就是她的心意。
  曹峰劝了半天都没劝动。
  最后只能无可奈何地带着自家老婆,冲向了花都有名的大商超扫货。
  逛完了名牌包包店,又进了玉石店。
  李若冰挨个精挑细选,还让曹峰在旁边帮忙把关。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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