曹峰总算气消了大半。 他兴高采烈地去了厨房,给心爱的妻子做了一顿馄饨。 这一次,她用的是猪肉和虾仁做的,因为这东西不能事先煮熟,所以只能现做。 最重要的是,这汤要好喝,才能配得上它的味道。 过了一会儿,曹峰端着碗从厨房里出来。 两碗热气腾腾的小馄饨被端到了桌上,散发着浓浓的香气。 只闻到这香味,就已经让人垂涎欲滴了。 其中一碗放了香菜,另外一碗里面只有虾皮和紫菜。 李若冰不喜欢吃香菜,也不喜欢吃葱花。 但曹峰就不一样了,每次吃火锅,他都会点一份。 就算是吃了一碗面,也会被戴上一顶绿帽子。 汤汁里,还有一个圆滚滚的煎蛋。 李若冰经过一夜的剧烈运动,也是饥肠辘辘,闻到饭香味,也不客气,直接拿起了勺子。 “小心烫着。”曹峰叮嘱了一句。 “嗯~”李若冰应了一声。 李若冰用勺子盛了一勺子汤,吹了吹,这才放进嘴里。 嗯,味道很好,比骨头汤还要好。 “亲爱的,别光喝汤了,多吃点东西吧。” “好。”冰山御姐乖巧地答应着,又吃了一口馄饨,鲜虾的味道,夹杂着猪肉的清香,让她好看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。 实在是太好吃了。 “怎么样?”曹峰脸上露出一丝笑容。 这是他曹家祖传的独门手艺,用特殊的配方调配出来的。 “嗯!”李若冰细细品尝了一下,美眸里闪过一丝笑意,“真好吃。” “那是当然,也不看谁做的?” 曹峰眉毛一扬,在他心目中,除了自己父亲,还从来没有人能比得上他的手艺。biqubao.com 二人边吃边聊,曹峰忽然想起家人群的事情。 “对了,老婆,这几天有什么事吗?你公公婆婆都在催我们回家。” “我父亲收集了一大批红鳍,说是要给你熬汤,呵呵,连我都没有这个福气。” “你看哪天有空,咱们就回曹家吧。” 李若冰一听,顿时脸色一红,放下了手里的汤勺。 自从领证结婚后,她就一直没改口,叫公公婆婆,总觉得别扭。 “我们公司的项目也差不多结束了…” 李若冰沉吟了会儿,又道:“如果没有什么特别重要的事情,那就明后天吧,到时候我陪你汇一趟曹家。” 曹峰微微颔首,不再多言。 另一边。 老爸老妈很着急,一边吃着饭,一边给她发来了几条消息。 他刚刚抽空看过。 没什么,十有八九是催生的。 母亲:“我只希望你跟若冰快点有个宝宝,趁我跟你爸爸还年轻,还能帮你照顾一下宝宝,等我们年纪大了,就是想照顾也照顾不了。” 曹峰倒是无所谓,以他们的家庭情况,找个月嫂都是轻而易举的事情。 还是让专业人士去做吧。 但是,他也想让李若冰多休息休息。 这是一个绝佳的机会。 整天忙于工作,不懂得享受又有什么意义呢? 到时候,他就可以和老婆一起去钓鱼了。 啧啧! 他妻子小时候的遭遇,实在是太悲惨了。 那么点的小姑娘每天要上七八门课。 他听得都觉得可怜。 不行,身为好丈夫,一定要满足老婆的心愿。 给她补上一个美好而又有趣的童年。 咳咳。 他要善待自己的老婆。 让她永远幸福快乐。 两人吃过早餐,简单地洗漱了一下。 李若冰在群里,给王倩文等人发了一条信息,告诉他们,自己和曹峰很快就会回来。 看到信息,可把王倩文他们给高兴坏了。 …… 曹峰一脚油门,保时捷918就被他开了出去,副驾驶坐着冰山御姐。 豪车就是不一样,威武霸气,太爽了。 到公司的时候,已经是上午九点四十了,早就过了打卡时间。 曹峰有些遗憾,虽然他之前喜欢偷懒摸鱼,但也不喜欢迟到。 嘀! 刷了一下门卡,进了电梯。 在五楼,两人分道扬镳。 曹峰在李若冰脸上狠狠一吻,然后又在她大腿上拍了拍。 这让李若冰俏脸一红,狠狠地捶了曹峰一拳。 这家伙,总是习惯乱来,根本就不注意场合。 要是在公司被人看见了,那还得了? “亲爱的,拜拜了,别那么想念人家哦~” “混蛋!!”李若冰咬牙切齿地骂了一句。 说完,曹峰就兴高采烈地向自己的办公室走去。 销售部的员工微笑着迎了上来。 “你好,曹经理。” “你好,曹经理!” “大家早。”曹峰微微一笑,对众人打了声招呼。 他不是那种盛气凌人的人,平时跟销售部的人都很熟。 寒暄了几句后,其中一个人居然问起了莫名其妙的话。 “你…也来工作了?” 咦? 这话是什么意思? 他不来工作,那就躺在家里?? 曹峰目光一凝,扫过所有人,从大家的脸上发现了不对劲。 为什么这些人都用一种奇怪的目光看着自己,好像有点吃瓜的兴奋是怎么回事? 一定是幻觉。 幻象! 曹峰无奈地摇了摇头,然后走入了经理办公室。 他又开始了偷懒摸鱼的日子。 等他走进了办公室后,销售部的人才开始窃窃私语。 “喂,你们都听到传闻了没有?” “听说了,咱们曹经理,开的是一台豪华轿车,还是限量版的,价值几千万。” “那辆车就不说了,就是那辆车的车牌,也要上百万,没有足够的实力,根本买不起。” “听说了听说了,最近公司里都在议论,说曹经理是花都富二代。” “我来给大家说一声,我们公司有个高管透露,说曹峰是海外富豪之子。” “什么,曹峰竟然是迪拜王子?” 这件事一传十,十传百,越来越夸张,越来越玄乎。 整个荣昌集团的人,看向曹峰的目光,都带着一丝敬畏,又透露着小心翼翼的忐忑。 我靠我们给迪拜王子在一起上班?! 好牛掰! 人家都是王子了,却要和我们这种可怜的人同甘共苦。 而且还准时上班,这举动多么令人敬佩。 一瞬间,荣昌证券的微信群里,就像打了鸡血一样,争先恐后地干起工作。 做起事来也是异常的热情和努力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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