崛起:从租女神总裁当对象开始_第170章 到底结婚的人是谁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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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啪嗒!
  “这是给李若冰的产业,我准备留给她,以后孩子们投资用。”
  哗啦!
  “这是公司车库里的几辆车的钥匙,都是年轻人最爱用的车。”
  目光落在了那堆积如山的房本、一堆金光闪闪的珠宝首饰、十多把名贵车的钥匙上。
  还有那百分之二十的股份转让书。
  李若冰与曹峰人都傻了。
  妈的,太奢侈了!
  土豪到了极点!
  曹峰都快看不过来了。
  666!
  他的父母,还有他的岳父岳母,都是如此的大方。
  按照电视剧中的正常套路。
  在这种情况下,两家父母一个嫌弃给的少,一个嫌弃要的多。
  然后女主哭了,虽然我很爱你,但面包更重要。
  男主恼羞成怒,临走前说了一句:不要欺我穷,你会为自己的所作所为而买单!
  等到功成名就,男主角用可爱的小钱钱疯狂打脸吗?
  咳咳,言归正传。
  曹峰定了定神,决定再试一试。
  他们家出的彩礼,出的嫁妆,可能并不是最多。
  但一定是下定环节最快的一个。
  没有任何拉扯。
  简单,直接,没有任何的犹豫!
  下聘礼和嫁妆的环节结束后,两家人的关系也变得融洽起来。
  李汇聚连忙道:“亲家!”
  “李哥。”曹尧舜的声音响起。
  “既然两家都没有异议,那就早点把婚事定下来。”
  “是啊,你看哪一天比较好?”
  “奥,我看过了,今天就是个好日子,要不咱们就在今天?”
  “就今天?我觉得可以,我们还带着订婚宴用的五金呢。”
  “一言为定!”
  两家的父母,很快就把订婚的日子定了下来。
  曹峰在一旁,一副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模样。
  完全没有插话的余地。
  王倩文很热情地捧着一个精致的小盒子,里面装着一些五颜六色的东西。
  她从中拿出一条花纹精致的金项链出来,让曹峰给李若冰戴上。
  知道今天要见未来的亲家之后。
  王倩文早就准备好了这些定亲要用的足金首饰。
  这些首饰都是她祖辈传下来的,设计得非常的典雅,而且永远都不会落伍。
  曹峰微微一笑,接过来站起身,给李若冰戴上。
  如果是普通人,戴黄金容易显得俗气,但是李若冰不一样,她的肌肤很白,像是羊脂白玉,在金色的衬托下,更是美的惊心动魄。
  “果然是我媳妇儿,就是漂亮!”
  曹峰由衷的赞叹,让李若冰俏脸微红。
  王倩文又递过来一个镯子,道:“把手镯也给若冰戴上。”
  曹峰接过来一看,顿时傻眼。
  这是一个镯子?
  这是哪家的镯子?
  这么宽的话,至少也有3厘米了。
  曹峰疑惑的看了母亲一眼,你确定这只是一个镯子,而不是一个黄金护腕?
  “还愣着干嘛,赶紧给若冰戴上。”
  在母亲的催促下,曹峰只好把护手镯戴在了李若冰的手腕上。
  当曹峰拿起戒指的那一刻,脸上露出一丝凝重之色。
  曹峰有些兴奋,也有些欣喜。
  他完全不敢相信,当初上错车的小姐姐,会是自己未来的妻子。
  这一刻,李若冰也是这样的想法。
  她的脸红扑扑的,又是兴奋,又是害羞。
  当初那个阳光帅气的大男孩,马上就要成为她的未婚夫。biqubao.com
  想到两人第一次见面时的尴尬,再看看现在,他就觉得匪夷所思。
  曹峰微微一笑,握住她纤细白皙的手掌,把戒指戴到李若冰的手指上。戴上后,他还揉了揉她的小手,让她俏脸一红,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。都什么时候了。
  这个变态!
  这种情况下,他竟然还想着占她便宜。
  看着两个人恩爱的样子,双方的父母都露出了笑容。
  “既然你跟若冰有了婚约,那我们也就放心了。”
  李汇聚按响了门铃。
  片刻后,门被推开。
  一道又一道的菜肴,由凉转热,宛若流水一般的被端上来。
  樱桃鹅肝,螃蟹柳白玉炖山珍海味,片皮鸭,蟹肉豆腐,鱼翅,炸大虾,炸黄鳝,罗汉斋......每一道菜都是色香味俱全,让人垂涎欲滴。
  虽然没有父亲做的那么好吃,但味道还是很不错的。
  就是贵了点。
  光是这一桌的饭菜,就得上万块钱。
  一道道菜被端了上来,摆放的整整齐齐。
  一到饭桌前,投喂剧情就开始上演了。
  这边,李汇聚、陈淑媛等人,都在为曹峰夹菜,一脸的殷勤。
  “小峰,这是你最爱吃的猪蹄。”
  “小风,这烤鸭挺好吃的。”
  曹峰看着桌上的饭菜,心中暗暗高兴。
  他还得意洋洋地看着李若冰。
  怎么样?
  我岳父岳母是不是很疼我?
  李若冰瞪了曹峰一眼,“幼稚!”
  这家伙,都这么大了。
  也不是小孩子了,吃个饭有必要在她面前显摆吗?
  李若冰哭笑不得,一看自己的碗,顿时乐了。
  一抬眼,正看到王倩文拿着筷子,一脸宠溺地看着自己。
  “李若冰,来来来,我记得你最爱吃的,就是排骨。”
  “这个虾味道也不错。”
  李若冰眼睛一亮,拿着筷子在曹峰面前摇来摇去:“我也有啊,呵呵!
  两个人一边吃着对方家长夹来的食物,一边将食物投喂回去。
  一时之间,一片欢声笑语。
  李汇聚很是殷勤的为曹尧舜斟满了一杯美酒。
  对于这个知书达理、温和有礼的亲家,他还是很满意的,难怪能把小峰教育得这么好。
  “来,我们一起喝酒。”
  两兄弟相谈甚欢,不多时就喝的兴起,说起了两个孩子的婚约,还有两个孩子的婚礼。
  “亲家,今天订了婚,孩子们什么时候结婚好?”
  “李哥,你觉得国庆节这一天怎么样,你有什么想法?”
  “对对对,普天同庆,图个开心。”
  曹峰、李若冰二人有点懵逼。
  连碗中的食物,都变得索然无味。
  结婚??
  这么急!
  他们这才刚订婚。
  哎!
  不对。
  问题是这时候,双方爸妈不应该问问他们的意见吗?
  到底结婚的人是谁啊?
  这还婚姻自由呢?!
  啊!
  喂!
  曹峰迟疑:“爸妈,我觉得...”
  李若冰开口:“其实我想说..."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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