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哈哈哈~” 曹峰对这个牌子的手表也有一定的了解。 没吃过猪肉,好歹见过猪跑。 他很清楚,宏康戴着的是一只绿色的劳力士。 这款手表在霉国已经非常流行了。 价格从9w到13w不等。 很昂贵,很不容易得到! 赝品很多,几乎随处可见。 他的眼力很好,一眼就看出了手表上有一道细微的划痕。 很明显,这只手表是从旧货店里淘来的。 曹峰静静的听着。 就在宏康大秀自己的高人一等时,韩荀突然开口了。 “猴子,你的手表都有了,为什么你的女朋友还没有?” “既然有这么多手表,那就送你女朋友一个吧。” 正在装逼的宏康无言以对。 好不容易,他才花了十二万,买了一块绿水鬼。 他本来是想装逼的。 他自己都舍不得戴,怎么可能给别人? 他转头看向一旁的网红,只见她一双大眼睛瞪得滚圆。 宏康看了看手表,又看了看女孩,有些迟疑。 见对方一脸牙疼的表情。 曹峰嘴角露出一丝冷笑。 他就知道,这孙子,是舍不得的。 没钱就没钱,又不丢人。 没钱还这么装逼,这也太离谱了吧? “猴子,别告诉我,你该不会是舍不得吧?” 曹峰故作惊讶道:“真的假的,你都那么有钱了,还在乎一块手表?” 小网红嘟着嘴,撒娇道:“亲爱的,人家想要嘛!” 宏康被两个人夹在中间,也是不好意思的。 他从曹峰的眼神中,看到了一丝得意。 可是,他却无言以对。 如果他承认自己只有一块手表,那也是他辛辛苦苦买来装逼的。 这简直就是在自己的脸上狠狠的抽了一巴掌。 他看了一眼手表,有些肉痛地把它取了下来。 罢了罢了。 他打算给女朋友戴上,等过几天再要回来。 小网红一把抢了过去,高兴地戴在了自己的手腕上。 “哇塞,好漂亮的手表,谢谢你,我喜欢你。” 因为一只表,小网红就一直喊着“老公”,“老公”,“哇”的叫个不停。 宏康脸上苦笑。 曹峰虽然长得很英俊,但终究只是一个穷光蛋。 找男人还是得找有钱的。 毕竟,在这个世界,金钱就是一切。 小网红在宏康的脸上亲了一口,然后乖巧拿起手中的奶茶递了过去。 “老公,你先喝点水吧。” 看着两人不要脸地互相喂水。 曹峰看的有些辣眼。 一个是蛇妖,一个是装逼,这两人倒是挺般配的。 失去腕表的宏康,他又开始装逼了。 他一把抱住了网红的腰肢,对着曹峰秀起了恩爱。 “曹峰,你是不是还没有女朋友?唉,和我不一样,女人多了就麻烦了。” “我家小燕子,现在在微博上的粉丝已经超过十万了,没准将来会是个大明星呢。” “要不,我让小燕子给你介绍一个?” 宏康很是得意。 他已经有了女朋友,而他的对象,却是一个网络红人。 尽管是整容的,但也是个小美人。 比起曹峰这样的孤家寡人,强太多了。 闻言,曹峰斜了宏康一眼,道:“不用,我正等着我的女朋友呢。” 等着女朋友? 宏康疑惑的看着曹峰。 没听说这小子有女朋友啊。 他看了看曹峰,发现他身上穿着一身西装,看起来很有绅士风度,只是不知道是哪个品牌的。 这小子在奢侈店门口等人。 难道她是个有钱的富婆? 呵呵呵呵!! 如果真的是那样的话,那就更好了。 宏康心中大喜。 他怎么也想不到,曹峰竟然会沦落到做一个小白脸的地步。 我听说,那些有钱的女人,都是一群身材火辣的老太婆。 等同学聚会上,他一定要把这件事宣传出去。 “曹峰,你骗人也不找个像样的理由?” “上次班长和你说,你父母一直在催促你去相亲。” “哈哈哈,你是不是找了个有钱的老女人?” 曹峰心中冷冷一笑。 你给我等着,我会好好教训你的。 这王八蛋,居然还嘲笑他是个光棍? 光棍又如何? 又没吃你家大米。 我不是不能找到,而是哥不想要。 曹峰懒得搭理他。 他的目光看向了窗外。 李若冰怎么还没出来? 这一去就是半天了。 这小妞长得颜值横扫四方,正好可以借着这个机会炫耀一下。 就在这时,一道熟悉的声音传来。 “曹峰,你这是做什么?” 女子的声音传入耳中。 三个人同时转过身来。 一个绝色美女,款款而来。 这是一种特殊的美丽。 她的五官和气质,都带着一种与生俱来的高贵。 她的皮肤很白,白皙透亮。 一身板正的黑色西装,在她的身上,显得格外随意。 她的身材很高,五官也很漂亮。 端庄,清丽,清冷,美丽的让人无法亵渎,让人无法直视。 一出现,就把所有的女生都给吸引住了。 曹峰眼中闪过一丝精光。 我就在这里! 他呵呵一笑,走到李若冰面前,将那包东西拿了过来。 “没做什么。” 李若冰眉毛一扬:“我们得抓紧时间了,赶紧的。” 就在这时,小范从顾驰店内走了出来,手里还提着一堆大包小包的东西。 “李总,你帮曹峰买的礼服,走的是你私人账户,一共花了八十万。” “嗯。”李若冰点了点头,表示很满意。 她回过头,这才注意到,曹峰身边站着一个人。 “你朋友?”李若冰疑惑地看着宏康。 “同学。”曹峰回了一声。 这个王八蛋,根本就不配做他的朋友。 说是同学,那也便宜他了。 “哦。”李若冰淡漠地点了点头,不再多说什么。 宏康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,睁大了眼睛。 这美女到底是什么来头? 和他女友一比,那个网红就是个丑八怪。 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如此美丽的女子,简直比那些当红女星还要美。 曹峰告诉他,他在等他的女朋友。 不对… 这个漂亮的女孩,是他一直在等的女朋友? 不会吧? 宏康的牙都酸了。 这家伙的运气也太好了吧。 八十万,才两件衣服? 真是出乎我的意料。 曹峰的女朋友,怎么可能有那么多钱? 周围的人都叫她李总? 如果早知道曹峰有这样一个大美女,他一定会好好讨好。 他们哪里还会去招惹曹峰。 劳斯莱斯的发动机轰鸣声,从店外传来。 顿时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。 李若冰一马当先地朝车上走去。 曹峰也跟了上去。 打开车门,坐进车里。 轰! 劳斯莱斯绝尘而去。 宏康的眼睛都红了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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