急急跑过来的棉依在众人异样的眼神下,几乎羞愤欲死。 贱人贱人,为什么还活着? 为什么她一点消息都没得到? 面上却是岁月静好,几步来到众人跟前,露出得体的微笑。 “妹妹来了?早知道你也来,我们应该一起的。” “也怪我做得不好,让妹妹对我有误会,特地远着我,也情有可原。” 语气中带着难过和委屈,面上却又坚强的笑着。 任谁见了,都会觉得她是受伤的那方,且善良大度,善解人意。 众人不由得思维发散。 棉家虽然不入流,但因为和孟家扯上关系,且真假千金的事实在鲜闻,所以关注的人不少。 如今现场吃瓜,大家都挺激动。 传言中那个乡下长大,目不识丁,黑瘦丑陋,还畏畏缩缩的乡下丫头,好似和眼前的不符。 还说那乡下丫头霸道蛮横,一回来就搅得家宅不宁。 可眼前这个乖乖巧巧,甚至还有些呆。 但传言中说棉家人都不待见这个乡下亲女,倒是很真。 要不然,这样的宴会,为什么带个假货,也不带亲生的。 而且,这个乡下长大的棉家小姐,似乎背景不简单,她这身装扮,哪怕是棉家倾家荡产也配不起。 现场夫人小姐,在穿戴上,眼光一向毒辣。 棉袄身上的那套紫钻,单颗就是极品钻,更何况一整套。 这东西,可不是一个乡下丫头能弄来的。 这假货也是个人物,被赶出家门了,还能笑着喊妹妹,一副委屈又大度的模样,可见其心性够沉稳。 这样的人,不是真大度,就是够深沉。 现场傻子不多,都是玩聊斋的前辈,这些戏码见了不少。 不过事不关己不会轻易出声,他们只是乐得在旁边看热闹而已。 棉家顺带带上孟家的戏,真有意思。 就是不知道孟家是认真千金,还是假千金。 孟世辉视线落在棉依脸上,眸中带着安抚的笑意。 哦豁,众人实锤了,孟家认假千金。 可怜的真千金,爹不亲娘不爱,好姻缘也轮不上。 棉依这会可没有八卦人才有的闪亮双眼,孟世辉那一笑,生生把她魂给笑没了。 心中窃喜又得意。 贱人装备得再好又怎么样,男人可不会喜欢清汤寡水的豆芽菜。 棉依见识有限,还真不知道棉袄那身装扮值几何。 最多就是觉得贵,好看而已。 瞟了眼司命,为了贱人不但出力,还乐意出钱,真是让人意外。 莫不是这男人对贱人有那样的心思? 呵,真恶心。 就是不知道这男人到底是谁。 贱人这次又逃过一劫,是不是跟他有关。 棉袄可没有旁人那么多弯弯绕绕,不懂就问,疑惑的凑近棉依:“假千金,什么误会?你身上的衣服是用棉家的钱买的吗?看起来好贵。” “待会记得还给我哦,把租金也算上。” “你别喊我妹妹了,咱俩不是一个种,我不会把棉家的家产分你的。” “噗……”喷笑起此彼伏。 那衣服可不就贵,百货商店里,好几百呢。 在这个平均收入两三百的年代,这衣服妥妥的奢侈品。 这可都是被棉袄纳入自己麾下的小钱钱。 棉依被假千金三个字刺激得几乎失去理智。 打扮得精致的小脸不断扭曲,十分狰狞。 人群里的棉胜敖两口子也是一脸愤恨。 这贱丫头没死就算了,还打扮得光鲜亮丽来参加宴会。 身上的衣服是用家里钱买的吧?她有什么脸说棉依花了她的钱? 这可都是他们的钱啊。 两人每次听棉袄毫不顾忌咒他们死,好继承遗产的话,都觉得血压飙升,心口刺痛。 真是孽种,孽种。 两人气得捶胸顿足,但在孟家,也不敢跑出去怒骂,只能龟缩在人群里,免得丢人。 孟世辉脸上同样挂不住,毕竟,棉依现在挂着他未婚妻的名头。 一口一个假千金,很打他的脸好吗? 何况他孟家,也不缺棉家那点钱。 刚想开口,棉袄却扭头拉长着小脸看司命:“叔叔,我饿。” 司命不想暴漏身份,强烈要求棉袄喊叔叔。 刚走近的司承脚下一踉跄,差点摔个狗吃屎,亏得被旁边的人扶了一把。 来不及道谢,急问棉袄:“你叫他叔叔?” 眼神疯狂暗示司命,什么情况,你俩玩得这么花吗? 司命懒得搭理他。 不过看到司承手里拿着的精美礼盒,勾了勾唇:“丫头,喊伯伯。” 棉袄不走心的喊了句:“伯伯。” 这称呼,司承觉得自己升华了。 忍住满心槽点,把手里的礼盒递过去:“我看你这丫头挺合眼缘,这个小东西就给你玩吧。” 得了个普通木盒子装的寿礼的孟长青,看了眼他注视了许久,想不通去处的精美礼盒,有理由怀疑,自己那个不值钱的礼物,只是顺带。 就是不明白,这东西,为什么会随便送给一个素不相识的人。 还是棉家那样的破落户,找回家的亲闺女,一个乡下长大的赔钱货。 棉袄一点不客气接过盒子,拿鼻尖下嗅了嗅,不是吃的,反手就塞司命怀里了,表情很嫌弃。 “我饿。”奶凶奶凶的,已经开始不耐烦了。biqubao.com 司命的目的已经达到,再不拘着棉袄:“去吧,别捣乱。” 棉袄开心的一溜烟跑走。 司承看了眼自己精心挑选的礼物,摸了摸鼻子,下次直接送吃食,应该会受欢迎。 棉依不动神色撇了眼棉袄背影,恨得咬牙切齿。 让她在人前丢了这么大的脸,拍拍屁股就走,哪有这样好的事。 “世辉哥。”美人垂泪,我见犹怜。 孟世辉有心安抚两句。 但被孟老爷子用眼神狠狠的拘着,没办法怜香惜玉。 只能假装没看到,朝着司命伸手:“不知这位兄弟怎么称呼?” 司命无视孟世辉伸出的手:“无名小卒,不过是跟来蹭吃的而已,不用招呼。” 蹭吃蹭喝说得这么理直气壮,他也是第一人。 司承咧了咧嘴,亏得这人是他弟弟,要换个人,他肯定路见不平。 孟世辉没有生气,淡定收回手:“来者是客,多谢兄弟捧场,那你随意。” 孟长青看着司命的脸愣了一秒,总觉得有些熟悉。 想不起来也没在意,或许真是跟着棉家那个乡下丫头来蹭吃喝的。 “司大少,我们还是到旁边坐着聊吧。”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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