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父司母育有三子,老大司承,继承了父亲的衣钵,管理司有为创办的公司,如今的业界龙头老大,尤为集团。 在京海市,算得上是豪强企业,是专做新兴产业投资的金融公司。 老二司业,是个文艺青年。 曾经下乡当过知青,在乡下遇到了心仪的姑娘,两人喜结连理,一同靠考大学回城。 如今两人都在搞电影事业。 一个编剧,一个导演,还开了自己的工作室,做得很红火,夫妻俩感情也很好。 老三就是司命了。 司命算是司有为老两口的老来子。 俩人本来想要个闺女的,结果是个带把的。 说不上嫌弃吧,总是有些遗憾。 偏这个逆子还总是不听话,小小年纪就主意正得很,完全不把他们当爹妈的放在眼里。 气得老两口想把他塞回去当没生过。 但优秀是真的优秀。 司命小小年纪就已经是家族内,甚至圈子内的别人家的小孩。 曾经司老爷子明里暗里的表示过,司命或许是下任家主。 不过司命对名利钱财地位都不看重,对这话从未上心。 他不上心,有的是人上心。 所以那段时间,不过十岁左右的司命,遭受了很多无妄之灾,几次差点丢命。 司老爷子也是怕了,怒斥了一顿家族里的人,惩治过那些心思浮动的人,再也没提过让司命当家主的话。 至于念头有没有消,旁人不知道,老爷子心里门清。 这些年,司命专注特殊部门里的事,很少在家族和大众面前露脸。 众人好似已经将这个惊才绝艳的司家少爷遗忘了。 司承司业都已经结婚生子。 司承两子一女,长子已经十九岁,比棉袄都大一岁。 司业两女,是双胞胎,正在读初中。 除了司老爷子这一脉,还有老爷子兄弟堂兄弟那些支脉。 有家大业大的,也有穷困潦倒的。 总的来说,司家根系庞大,在京海市织成了一张大网,相互竞争,也共同对外。 子嗣发展自然也很繁荣,司命最高的辈分,已经涨到了祖爷爷辈。 可怜他二十八岁的青瓜蛋子,姑娘的手都没摸过。 哦,不,他还是有进步,亲过姑娘的嘴了。 司承对于弟弟女人绝缘体一般的存在,表示无能为力。 司命十八岁开始,他就一直致力于当月老,给他牵线搭桥。 结果可想而知。 “妈,您别急,老三的缘分还没到,到了自然就给你带儿媳妇回来了。” 司母眼刀子倏的甩过去:“什么时候到?七老八十到吗?” “那带回来的还能叫儿媳妇吗?” “他带回来是给我上坟呢还是给我烧纸啊?” “你一个当大哥的就这点能耐吗?” “一个公司上上下下上千号人,就算只有三分之一的女人,那也是三百来个。” “你就找不出一个适合你弟的?” “老娘也不挑对方长相,出身,文化,哪怕她是个要饭的,只要是个母的,我就能认,你倒是给老娘带回来啊。” 司业捂嘴偷乐,大哥明知道老娘是什么德行,还每次都凑过去搭话,活该被喷。 “你笑什么笑?你还有脸笑?” “你能好到哪去吗?” “你不是拍戏吗?那些个电影明星,那么多女的,你怎么也没想着给你弟找一个?” “我们家可不像你大伯家,一家子老顽固,说什么戏子上不得台面,清高个啥。” “你怎么也没带回来?一天拿着个相机拍拍拍,人都拍傻了,你还有脸笑。” 司业…… 轮到司承偷乐。 厨房里的大儿媳蒋青和二儿媳白素素对视一眼,无奈笑了。 婆婆为了小叔子的婚姻大事,三天两头的对着家里三个男人发飙,她们也是哭笑不得。 蒋青招来自己六岁大的小闺女:“悠悠,去喊奶奶吃饭了。” “知道了妈妈。”圆润可爱的小姑娘哒哒哒跑司母跟前,拉着司母的手:“奶奶,吃饭了。” 逮谁喷谁的司母瞬间和蔼可亲:“哎,奶的乖孙女真懂事,叫姐姐了吗?” “姐姐在做作业,悠悠这就去喊。” “好,去吧,慢慢的跑。” 小丫头跑走,司母又变脸,三个男人真是心力交瘁,把司命问候了无数遍。 明明是他的错,凭什么受苦的却是他们。 司母哼了声:“过几天孟家老东西过寿,那天肯定很多姑娘去,我不管你们用什么法子,把老三弄去。” “左右给老娘相一个回来,要不然你们都给老娘滚。” 司承司业顿觉头大,这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啊。 “啊切……”司命揉揉鼻子,怎么身体变弱了? 百货商店。 楚倩拿了一条十分昂贵的裙子在棉依身前比划。 “依依,这条好,你穿这条,肯定能把世辉哥迷得神魂颠倒。” 棉依红着脸嗔了楚倩一眼:“别乱说,我这是特地为孟爷爷的寿宴挑选裙子。” 孟世辉,京海市一流家族孟家嫡孙。 也是和棉依有婚约的青梅竹马。 不过,这婚约是当初孟老爷和棉老爷子定下的,按说棉袄回来,这婚约该落在棉袄头上。 书中,原主也是因为这份婚约,和孟世辉衣冠楚楚的外在,对其芳心暗许。 奈何,她就个乡下小土鳖,别说孟家了,棉家自己人都瞧不上,所以下场凄惨。 如今更是,棉家人一致认为她是个孤魂野鬼,正想方设法除掉她。 怎么可能会把这么好的姻缘给她。 孟家可是棉家扶摇直上的青云梯。 当然,棉袄也不稀罕就是了。 孟老爷并非整寿,只是借着做寿的名义,给爱孙铺路。 孟世辉从小就是老爷子的心头宝,聪明,能干,还嘴甜会哄人。 恢复高考后,孟世辉凭借自己的才学考上大学,后又出国留学。 一走多年,很快回归。 老爷子要借势将孟家的大权,分些给孟世辉,好让他一步步接管孟家。 棉依想到孟世辉顺风顺水,辉煌耀眼的人生,不由得热血沸腾,这些,都将是她的。 楚倩家也不过是京海市庞大的末流世家群里,最不起眼的一类。 和棉依交好,很大一部分原因,就是因为棉家和孟家的婚约。 看棉依眉目含春,又野心勃勃的样子,眸色闪动。 笑道:“对对对,是选孟老寿宴上的衣服,可不是为了见小情郎。” 棉依更是羞红了脸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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