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午十二点多,贺承延去了姜歆家,正好赶上午饭上桌。 姜昆和陈念莱还在忙生意,顾不上过来吃饭,让姜歆他们先吃。 启炎有些不太乐意,“贺承延,你没干活,来到就能吃上现成的午饭。我可是收了一上午的钱,才有午饭吃得。” 说不清楚为什么,就是心里有些不舒服。 贺承延有些无奈,“启炎,你还真把自己不当外人。这里是歆歆家,留谁吃午饭,她说了算。” 启炎看向姜歆,仿佛在问,你愿意留贺承延吃午饭? 姜歆笑着说道,“启大哥,你和承延哥都可以在这里吃饭,以后即便你不帮我家干活,我也留你吃饭。今上午你没有收错任何一笔钱,厉害啊!午饭多吃点。” 启炎一脸开心,“这有什么?我的脑子会越来越好用。” 贺承延故意说道,“你脑子越来越好用,也不看看是谁的功劳,每次来歆歆家,你话里话外排斥我,是不是有点忘恩负义?” 启炎不以为然,“这可不算忘恩负义。你对我的帮助,那叫恩情,我和歆歆之间的感情,那叫友情,这两样不搭边。” 贺承延听到友情二字,心里舒服了许多,“行吧,先吃饭。吃完饭,到袁峰家喊着你爸,咱们离开阳县。” 启炎看向姜歆,目光中带着不舍,“歆歆,我舍不得你,但为了早点变得更聪明些,我必须要回去接受治疗,等下次咱们再见面,说不准我就成为像贺承延一样聪明的人了。” 姜歆为启炎鼓劲,“一定会的。” 有姜歆的鼓励,启炎信心倍增。 一直没说话的姜盈看向启炎,忽然开口问道,“启大哥,你是不是喜欢我姐?” 启炎毫不犹豫地点头,“是的。非常喜欢你姐。” 姜盈一脸兴奋地说道,“姐,启大哥真的喜欢你!以后你要嫁给他吗?” 听到这话,贺承延心里不是滋味,但没开口说什么。 姜歆立马解释道,“盈盈,启大哥对我的喜欢是兄妹之间的那种喜欢,不许乱说。” 姜盈嘿嘿一笑,“原来是这样啊。” 启炎却若有所思,“兄妹那种喜欢和嫁给我那种喜欢有什么区别吗?” 贺承延忍不住说道,“等你的智力恢复正常了,就会知道有什么区别。现在不要想这个话题,你想不明白的。” “好吧。” 启炎挠挠头,拿筷子吃饭。 吃过午饭,贺承延把姜歆喊到一边,低声说道,“歆歆,姜丹的魂魄去了小丹的脑袋里,目前小丹脑袋里有两个魂魄,一个是姜丹,另一个是小丹。” 姜歆诧异,“姜丹亲口告诉我,小丹是她的克星,她在小丹的脑袋里呆不住……” “别忘了戴芸,若是有戴芸的帮助,姜丹魂魄完全可以留在小丹的脑袋里。” “你的意思是姜丹很有可能是戴芸提到的徒弟?将来她会不会真的对你不利?” “现在不能确定姜丹是不是戴芸的徒弟,但能确定的是,姜丹魂魄受戴芸的影响,留在这个世界上了。我已经叮嘱冯建国,以后多注意她。” 姜歆叹一口气,“等小丹长大一些,会说话了之后,我当面问问她。我相信姜丹的魂魄不会骗我。” “也好。戴芸的徒弟一时成不了气候,说不准过个三年五载才会显现出来。” 下午一点多,贺承延和启炎告辞离开。 罗艳得知贺承延他们离开的消息,也准备离开阳县,到姜昆家告别。 姜昆和陈念莱说了几句留罗艳的话,罗艳客套几句,最终还是离开阳县。 这次给罗艳开车的人是唐立。 开出一段距离后,罗艳朝唐立说道,“之前我让你们查陈娟的孩子是不是亲生的,查到了吗?” 唐立边开车边说道,“查到了。那个孩子不是陈娟亲生的。” “既然不是,那就算了。” 罗艳打消了抢走陈缘丹的念头。 唐立请示道,“老板,您不打算去见陈娟?不去认亲?” 罗艳摆摆手,“不去了。陈娟没什么值得我去认亲的优势,一旦认了亲,还不是多个累赘?姜昆不让我去见陈娟,估计是怕我看到孩子,问起身世。对了,我让你申请跟王春玲见面的机会,申请了吗?” “申请了,今天就可以探视。” “很好!现在送我过去。我得看看王春玲的狼狈模样。” “是。” 一个小时后,罗艳见到带着手铐的王春玲。 王春玲的头发已经全白,走路时佝偻着腰,看上去像是七八十岁的老人。 王春玲不认识罗艳,但能看到她戴着的金戒指、金项链、金手镯,“你是谁?” 罗艳冷笑,“我是早些年被你扔掉的那些闺女里的其中一个。过来看看你过得惨不惨,你越惨,我越开心。” 王春玲不仅没有任何悔意,反而强词夺理,“你得感谢我扔掉你,不然你不可能过上这么好的生活,你看你穿金戴银的,养父母家庭条件不错吧?” 罗艳没想到王春玲会这么厚脸皮,“你没有半丝愧疚吗?” “我为什么要愧疚?亲手养大的儿子都指望不上,我还要指望从小被扔掉的闺女吗?我这个人是自私自利,但也知道谁能依靠,谁不能依靠。再说了,我这辈子可能会老死在牢里,也没必要费力气跟你假惺惺。” “本来还想保释你的,既然你毫无悔意,那就继续在牢里呆着吧。” “我在牢里呆着,总好过被你保释出去磋磨强!” “王春玲,我很想知道,是谁给了你扔掉闺女的底气?你知不知道,就因为当年你扔掉我,我被冻出问题,终身不育!我恨你!这辈子都不会原谅你!” 王春玲冷哼一声,“我从来没希望得到任何闺女的原谅。你可以走了!” 这有些出乎罗艳的预料,她以为王春玲会很没骨气地向她忏悔,求着她保释。 没想到王春玲这么固执。 罗艳气呼呼地离开。 王春玲朝罗艳的背影讽刺一笑,自言自语,“你早晚会主动救我出去!” 有人曾指点她,若是自称她闺女的人来看她,务必要死不悔改,这样才能激起闺女救她的心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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