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顾师弟出关啦! 卫关情第一次这么直观的感觉到,她的身边是的确需要有顾万里存在的。 就好像是逗哏旁边少了个捧哏一样,每次她说完一句话之后都没有人接,这种寂寞当真是难以言说,不是亲自体会一番根本就无法理解。 好在,这种日子也没有过多久,小顾师弟还是顺利出关了。 可喜可贺。 顾万里一出关,就看见了卫关情给自己准备的惊喜。biqubao.com 比如一整座极品灵石堆成的山。 用卫关情的话来说,这些都是他闭关之后,杀生城扩建之后多出来的,一天的税收。 一天就能多出这么多税,那一年下来十年下来呢? 就算是有极品灵矿在手,怕是也没有办法出现这么多的灵石。 而作为城主,顾万里要做的事情就只有一件,那就是将这些灵石都花出去。 顾万里自己修炼三四个月消耗的灵气,还不足一天的税收,靠这种花法得花到猴年马月去。而灵石堆积的多了也就不值钱了,所以必须要进入市场流通起来才有效。 对此,顾万里颇为无奈,“能不能让我休息一下再办公?” “也行。”卫关情想了想,自己确实也不能这么资本家,“最近杀生城出现了不少有趣的小玩意儿,你陪我去看看。” 说完,卫关情拉着顾万里的手就走,都没给他多少反应的时间。 至于落金怀姜他们,一个也没出现。 打扰人谈恋爱会被天打雷劈的,要是打扰卫关情谈恋爱,他们一辈子都别想好过。好不容易卫关情不折腾他们,改折腾顾万里一个人去了,他们高兴还来不及,哪里会来打扰? 在顾万里闭关期间,落金也不是没有自家长辈们的催促下,蠢蠢欲动的想要挖墙角,变着法子在卫关情面前表现。 实在无聊至极的卫关情,拉着落金一起去逛街,逛了也就十天十夜吧,落金回来以后,直接累瘫在棺材里,把他本命尸的住处都给抢了。 一时分不清到底谁是活人谁是本命尸了。 累啊。 天知道卫关情怎么就这么能逛,而杀生城的店铺怎么就这么多? 如果只是单纯的逛街也就算了,偏偏卫关情还要问“你觉得这个发簪好不好看?”“这个项链和刚才那一根哪一个好看?”“这件衣服我穿着好不好看,显胖还是显瘦?” 对落金来说,这些问题不亚于大道拷问了。 一旦答不出或者答的有所敷衍,就会被卫关情批评,说他心不在焉云云。 落金深刻意识到了一件事。 那就是顾万里能够跟在卫关情身边这么久,还能不被卫关情讨厌甚至是需要,是真的有几把刷子的。 换了旁人想要做到这个地步,那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情。 起码落金就完全做不到。 这居然也是人能做到的事情么? 故而等到顾万里出关,落金简直感动的痛哭流涕。 他意识到了一点,他喜欢卫关情不假,也愿意为卫关情出生入死,但这是建立在他喜欢卫关情的闪光点的基础上。 换言之,他喜欢的是闪闪发光的卫关情,而不是如寻常女子一般庸庸碌碌的卫关情。 可庸庸碌碌的也依旧是卫关情,两者是不可分割的。 少年人的爱恋,总是喜欢将喜欢的人想象成一个完美无瑕的人,这就是所谓的初恋。而初恋会随着时间一点点的变得更加完美,成为记忆里挥之不去的白月光,却不知道美化后的人,早就和真人相差了十万八千里。 顾万里知道卫关情所有好的不好的一面,一视同仁,平静接受,这就足够了。 就如同此刻。 当卫关情也询问顾万里自己到底戴哪个发簪才好看的时候,顾万里不但不敷衍,还能说出个一二三来。 “珍珠比较称你。之前那个发簪太过富贵,略显老气。这一只发簪上的珍珠虽小,但颗粒饱满而且设计精巧,带上更适合你。”顾万里认真的给出来了建议。 卫关情笑了笑,吩咐掌柜将发簪包起来,“你好像对这些很熟悉,是专门学过么?” “不用专门学。”顾万里随口说道,“我们修士能够分清每一个符箓上字迹的不同,也能分辨相同面貌下的不同灵魂。寻找不同,本就是我们的本事。只是看我们会不会将这个本事用起来,或者说,我们内心评判一件事情的时候,给予的价值是多少。” 一般的修士在逛街买灵药的时候,连一片叶子上是否有老化痕迹都能观察的清清楚楚,怎么会分不清一个女子戴哪个发簪好看? 不过是心里评判标准不同。 若是认为逛街买东西不过就是玩物丧志,并不理解,自然不会用心去观察,自然也难以分辨。 若是认为陪人逛街买首饰也很重要,一举一动牵动你的心神,那自然能够对比出不同发簪的不同。 说到底,还是看是不是用心了。 卫关情脸上的笑容渐渐更深了。 是啊。 在工作的时候,无数男人能自己上司的眼神变化都能揣摩的一清二楚,拍马屁拍的不知道多妥帖。 可一旦到了生活里,面对女友的情绪变化却一问三不知,一下子就变成了所谓的“直男”。说到底,无非是心里因为不重要罢了。 卫关情原本觉得,大道独行,她一个人活得开心就好了。 但如今想想,要是有个人可以陪着自己一起走一段漫漫长路,不知道对方会在什么时候停下,也不知道这条路能走多久,但终究是有人陪着,回想起来也是一段不错的回忆。 她不懂什么风花雪月,也知道能够轻易说出口的东西,往往很脆弱。 但这个时候,这个时间点,她突然就想要这么说这么做了。 “小顾师弟,等事情全部结束之后,我们去游历天下吧。”卫关情对着顾万里这么说道,“你觉得呢?” 顾万里愣了一下,他察觉到卫关情此刻的心情似乎很好,“也好,你想要去哪里?” “去个能近距离看见月亮的地方。”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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