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怜站在雾气中,看着车子远去。 “看,她和她妈妈一样。” “这一家人真是坏透了。” “宋老师那么好,就是因为她才会离开的。” “怪不得是哑巴,都是报应。” 雾气中,小怜觉得自己的双眼也被蒙上了一层雾。 她从没有因为这些话难过过,老师或者同学,无论他们怎么看她,她并不在意。 只是…… 小怜抬起头看看雾蒙蒙的天。 太阳呢? 她的……太阳呢? 怎么不见了? “卡!” 童逸林通过监视器看到江晚眼角的倔强的泪珠,满意地结束第一次拍摄。 “一遍过,还不错。”童逸林夸奖道。 “还不错”,这已经是童逸林这里很高的评价了。 这是一个对夸奖吝啬到极致的导演。 江晚接过奚沉递过来的纸巾,擦了擦眼泪,谦虚地摆手:“这一幕,我在家里都练了很多遍了,再拍不好,我就是一块朽木了。” “在家里练过?”童逸林问道:“练了多少?” “整个剧本都过了一遍了。”江晚回道。 有些重要的戏甚至过了好几遍。 童逸林满意地点点头,目光留意到一旁的奚沉,眼中闪过了然。 “哦,也是。” 江晚:??? 也是? 也是什么? 童逸林摆摆手,没有解释的意思。 既然男女主角都这么努力了,那么,他这个导演也不会拖后腿。 《小哑巴》剧组这一整天都活在水深火热之中。 也不知道导演是怎么回事,明明之前一直标榜着“慢工出细活”,今天却不一样了,像是有人在后面赶着一样,一场戏接着一场戏地拍。 最可怕的是,拍到最后,所有工作人员都精疲力尽了,男女主角和导演三个人居然还精神抖擞。 这是怎样的人物呢! 大家私底下都在讨论,剧组的几位主创都是铁人! 不会累的那一种。 江晚和奚沉也不是完全不会累,尤其是,这一次,他们两个人演的角色的内心都比较压抑。 在演了一段时间之后,江晚和奚沉两人都有些吃不消了。 这种吃不消不是身体上,更多的是精神上的一种消耗。 作为一个很有经验的导演,只用了一场戏,童逸林就观察出两人的状态有些不对劲了。 “我叫你们来是来演戏的,你们不要真的把自己活成故事里的人!”这是童逸林第一次对着他的男女主角发火。 他可不想他的男女主角因为拍了这部电影,整个性格都受到影响。 童逸林拍了这么多戏,这一次的电影是他所有电影中基调最灰暗的,几乎电影中的所有角色都有恶的一面,主角几乎是在苦难中泡着走完整个剧本的。 这一类的电影中,最容易出现一些进入角色但却走不出来的演员。 现在,他在他的男女主角身上同时看到这样的苗头,当然要阻止这一切发生。 其实,童逸林并没有说什么难听的话,但是,他的语气和神态都在表明一件事情——他很生气。 江晚和奚沉大约也知道自己现在的状态。 但,走出这个角色,谈何容易? 奚沉比江晚早进入这个圈子,也在影视圈有了一些小小的成就,不然也不会有拿到宋辞这个角色的机会,要知道,童逸林的电影,从来不缺演员。biqubao.com 但是,对于奚沉来说,宋辞这个角色也是目前为止,他所遇到的所有角色里面最让他感到压抑的一个。 江晚就更不用说,第一次演戏,就是演小怜这样一个痛苦的角色。 这部电影,对两人来说,都是一个巨大的挑战。 两人都不是科班出身,即使为了在影视圈发展,请了专业老师来进行专业的辅导。 但是,两人都没有时间一点一点地去学习,去打磨,那种速成式的演技课得以让两人适应演戏的过程,但是却有很多细节没有灌输给两人。 比如,如何出戏,如何将现实生活和剧中世界分开。 而《小哑巴》这一部电影,最需要的就是演员将现实与戏中世界分开,不然,就演不出那种“清醒的痛苦”了,演员眼里心里都会只剩下痛苦,这样,无论是对作品本身,还是对演员自己而言,都不是一件好事。 江晚和奚沉现在的状态显然不再适合高强度的拍摄了,为了两人好,童逸林也不敢再让两人拍下去。 “今天晚上,男主角请吃饭。”童逸林丢下这样一句话,没有让江晚和奚沉再进行任何拍摄,转而去拍摄其他的场景。 * 晚餐。 男主角请客,但是地点却是导演定的。 剧组的工作人员可以自己决定地点,最终所有的消费都是奚沉报销。 主创三人组却装着最简单的装扮出现在了路边烧烤摊上。 也不知道童逸林是怎么发现的这个地方。 在这里,三个人不需要口罩和墨镜,也没有人会多看他们一眼。 “这个地方真够偏的。”童逸林一边擦着椅子,一边吐槽到。 奚沉好奇地看向童逸林:“地方是你找的。” 偏不偏的你自己不知道? 童逸林:“对啊,我常来,这个地方哪里都好,除了地理位置。” “不过,对于我们这些人而言,这个地理位置也许是最好的地理位置。”奚沉说道。 童逸林点点头,要了一打啤酒。 “喝吗?”童逸林先问江晚。 江晚摇头。 奚沉接道:“她酒量不好,我们两个喝。” 童逸林突然觉得好人没有好报了。 他好心来帮这两个人区别一下虚幻和现实,却反而被塞了一嘴狗粮。 童逸林愤愤地灌了一口酒。 奚沉也跟着喝了一口,微微皱了皱眉头。 有些涩味。 是酒的原因,还是人的原因? “走不出来了?” 酒过三巡,童逸林突然开口,直接切入正题。 奚沉点头:“我和你说话的时候,我是清醒的,但是,当然不做和奚沉这个人相关的事情,那么,我就变成了宋辞。” 奚沉了解自己现在的状态,但是,他却不知道应该怎么解决这件事情。 江晚也是一样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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