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小晚,你想要哪个主题的婚礼?海岛休闲度假风?梦幻公主风?你到时候想好了告诉阿姨,你想要办什么样子的,要办几场,阿姨全部都能做到。” 面对奚妈妈的热情,江晚有些手足无措起来。 江妈妈也跟着起哄:“也别光小晚一个人提想法,小沉有什么想法也一起说出来,婚礼这件事情,就包在我们两个妈妈身上了,你们好好去经营你们的事业。” 两位妈妈显然对儿子和女儿的婚礼抱有极其浓厚的兴趣。 相比之下,两位爸爸之间的气氛就没有那么和谐了。 被江大伯,江爸爸联合在一起灌了不少酒的奚爸爸已经有些晕乎了。 趁着倒酒的空隙,奚爸爸瞪了奚沉一眼。 臭小子,从小到大就没有让人省过心过,考上了华国最高学府京大,本来安安稳稳地从京大管理学毕业,继承晨曦科技,这都是安排好了的。 谁知道,这小子转头就去参加什么选秀去了。 搞得他原定好的退休计划不得已往后一拖再拖。 但是,他拿这个臭小子完全没有办法,也只能硬着头皮让他在娱乐圈里先混着了。 现在,好不容易,这个臭小子终于有了生命里的克星,奚爸爸知道这个消息的那一刻,别提有多开心了。 但……看着面前又递过来的酒杯,奚爸爸的开心就打了折扣。 臭小子,自己娶媳妇儿,居然还要老爸帮忙挡酒! 接收到老爸的眼神,奚沉直接当作没有看到,这种情况下,就算他想要帮忙也是有心无力。 奚沉完全被江景行绊住了。 “你知道我是干什么的吗?”江景行看着奚沉,问道。 奚沉看着江景行有些迷离的眼神,猜到人应该是有些醉了。 但是,醉了的大舅子也是大舅子。 奚沉认真回道:“医生,总裁。” 他了解江景行,所以特意将“医生”这个职业排在前面。 “错!”江景行又喝了一口酒,将酒杯重重搁在桌上,碰撞出声音,解开谜底:“我是拿刀子的,一般来说,都是白刀子进,红刀子出。” “你怕了吗?”江景行追问道。 奚沉想到电视剧里看到的医生为病人进行手术的场面,没有觉得害怕,反而觉得更有安全感。 匪徒拿刀是在伤人,医生拿刀是在救人。 两人的出发点不同,就算用着类似的工具,给人的感觉也是大不相同的。 但是—— “我确实有些害怕。” 和大舅子相处多了,奚沉也自然摸索出一套和大舅子相处的话术,便这样违心说道。 得到了想要的答案,江景行晃了晃手中的杯子,对奚沉,警告道:“你要是敢欺负我妹妹,就要小心了。我不是吃素的,我手里的刀也不是。” 虽然知道江景行是醉了,但是奚沉还是郑重承诺:“我不会欺负小晚,永远都不会。” 江景行虽然有些醉了,但是,对于奚沉的话却莫名能够领会其中意思。 “来,干杯。” 大约是奚沉给出的答案让这位大舅哥满意了,江景行又举起手中的杯子,要和奚沉喝一杯。 奚沉眼中闪过一丝无奈,给一旁的空杯子里面换上白开水,替下江景行手中的杯子,这才继续和江景行喝起来。 “这酒怎么是热的?”江景行好奇地问道。 但却没有怀疑,酒,为什么是白开水味道的。 这倒是让奚沉松了一口气。 把大舅哥灌醉不是他的本意。 池念一直留意着这边的动静,当然没有错过奚沉给江景行换白开水的动作。 “小晚,你眼光很好。”池念对江晚说道。 江晚点头:“是啊,我们江家人眼光都不错。” 池念被江晚一本正经自夸的样子逗乐了,笑着回道:“是啊,眼光都不错,尤其是找对象和找师妹方面。” 池念是江景行的直系学妹,江晚是奚沉的直系师妹。 池念这么一说,江晚这才发现,他们之间居然还能找到这个共同点。 “说起来,嫂子,你在娱乐圈的时候,师兄他已经出道了吗?”江晚好奇道。 池念把角落中的记忆挖出来,检索一番之后,摇摇头:“我是童星出身,出道早,但是,我退圈也早,倒还真的没有机会和你师兄碰面。我印象当中,应该是我退圈之后吧,那一季《梦想练习生》才开始播出的。” “那嫂子有没有兴趣有空来娱乐圈玩一玩?”江晚问道。 池念摇摇头:“不了,我已经找到我的人生赛道了,其他的,我不感兴趣。” 有医学就够了。 江晚喃喃道:“人生赛道吗?” 池念看出江晚的困惑,乐意做一回人生导师,问道:“怎么了,小晚,是遇到什么问题了吗?” 江晚看着池念的脸,将心底藏着的苦恼脱口而出:“嫂子,现在的选秀层出不穷,我现在还红,暂时不用担心没有舞台,但是,等之后呢?流量之后还有流量,我应该怎么办呢?我好像只会唱歌跳舞,也只能唱歌跳舞。” 江晚有些沮丧地低下头。 池念思考一番,对着江晚说道:“小晚,谁说你只会唱歌跳舞的呢?我看过很多你的舞台,大多数时候,在一群人里面,我只能看到你,你知道为什么吗?” “不是因为我认识你,而是因为,你的表情特别抓人,眼神虽然只是简单地看着镜头,却好像能产生把人拐走的能量。” “所以,你要试一试演戏吗?”池念建议道,“比起唱跳歌手,演员这个职业的职业生涯应该更长一些,年轻的时候演小姑娘,年纪大了依然也不会缺角色演。” 听到池念的建议,江晚真的有些心动了。 演戏? “我可以吗?”江晚还是有些不相信自己。 “小晚,不要这么问,你只需要告诉我,你想还是不想。”池念看着江晚的眼睛。 江晚认真思索之后给出答案:“我想。” 她喜欢在舞台上挥洒汗水的感觉,也喜欢在故事里多经历几遍不一样的人生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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