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当然是开厂矿、办公司、搞科研、搞实业啊。”徐二龙说了一大堆。 可以干的事多着呢,只要钱在手,还怕没有可以干的事? 比如弄矿山、比如当大自然的搬运工,比如卖点保健品什么哇哈哈、中华憋精,比如囤地皮、搞房地产…… 徐行长看着徐二龙,真的一点也不像开玩笑的样子。 他们有存款任务,也有贷款任务。 可这突然贷这么多,徐行长没有感觉喜悦,只感觉压力山大。 “徐二龙同志,你这个金额太大,这事,我得回去慢慢考虑,再商讨商讨。”徐行长说。 徐二龙也知道这数额太大。 步子迈大了,容易扯着蛋。 他点点头,很是理解的对徐行长道:“嗯,徐行长,我能理解,这事,你可以慢慢考虑。来,你看看菜单,喜欢吃点什么,你点,我请客。” 徐行长没心情吃饭了。 他感觉,他的整个五脏六腑,已经被这二百五十万的贷款给挤压得变形,哪还吃得下东西。 “改天吧。”徐行长说。 “徐行长,相请不如偶遇,今天我们偶遇上了,这一顿饭,你无论如何,也得赏脸给啊。”徐二龙坚持邀请着徐行长吃饭。 徐行长还是拒绝了。 不吃,吃不下。 徐二龙也没再勉强。 这提出来的贷款数额过大,人家一时间接受不了,需要时间消化消化,也是正常的。 只不过,自己要催紧一点才对。 送走徐行长,看着“步步高”皮鞋店离这儿不远,徐二龙跟温叶又过去看看。 皮鞋店现在的生意,可以用门可罗雀来形容。 这么热的天,大家是恨不得赤条条的来,赤条条的去,热得连衣服都不想穿,在家全打光胴胴,谁还会跑来买皮鞋穿? 季节性的生意不好,这在徐二龙的预计中。 皮鞋价格贵,利润高,就是要冲抵这部分淡季的亏损。 桂花婶躲在角落外,靠着墙,没顾客上门,她都有些昏昏欲睡。 黄小刚在店里看着书。 只有黄小霞不怕热,蹲在门外,不知道在折腾什么。 学校放了暑假,黄小刚就把她给带着一块儿到城里来了,省得把她一人丢在乡下不放心。 只是叮嘱她店里来了客人的时候,就去外面玩,别影响到客人买东西。 小丫头蹲在地上,小肩膀一动一动的。 徐二龙和温叶还以为,她在看什么蚂蚁搬家之类的。 结果凑近一看,小丫头正在弄一些凤仙花的汁。 拿着小瓦片,将摘来的凤仙花搁在瓦片上,又用一块石头在那儿碾。 将凤仙花碾得差不多了,她才弄起来,染在指甲上。 凤仙花,她们这儿,也称为指甲花。 就是因为这个汁弄在指甲上,能把指甲染红。 黄小霞在那儿折腾,专心致志,有人靠近都没察觉。 伸着黑乎乎的小手,看看,五个指甲上,都给涂抹上了凤仙花汁,她才满意的笑了。 果然,爱臭美可不分年龄和城乡啊。 等她举着手指,对着阳光看时,才察觉,徐二龙和温叶站在身后。 “二哥,嫂子。”黄小霞站起身,巴巴叫了一句,有些无措的把手给背在后面,显得难为情。 “嗯。”徐二龙应了一声。 原本想伸手,揉揉她的脑袋,结果一看,还有这么多的虱子啊。 他又歇了心思。 想想也正常,现在天旱,水源紧张,哪还有条件洗头洗澡。 再说,小孩子又爱动,又不怕热似的跑得一身汗,这个天,真的极容易长虱子。 温叶在后面,笑眯眯跟黄小霞说一句:“好漂亮的指甲花啊。” 黄小霞红了脸,唉,这个嫂子好漂亮啊,说话也好好听啊,自己啥时候能长得象她这样就好了。 黄小刚看着徐二龙过来,将手中的书本一搁,站起身:“二哥。” 徐二龙视线瞟过去,那本书,是小学二年级的课本吧? 黄小刚不好意思的挠挠头:“嗯,我在废品收购站淘的,自己先学了,到时候好教我妹妹,省得她也不懂,我也不懂。” 徐二龙赞同的点头,多学一点知识不错。 看了看店铺,一切井井有条,没啥差错,徐二龙考虑,是不是弄点别的产品销售,省得没人气? 可搞得太杂,又不合适,已经有了百货公司了,不可能把皮鞋店,也搞成一个小百货公司吧? 徐二龙心中盘算着这事,转身准备离开。 “二哥。”黄小刚走了几步,犹豫着叫出声。 “有事?”徐二龙停下脚步,望着他。 黄小刚有些扭捏的问道:“二哥,他们说,你这个店铺,当初花两百块钱买的啊?” “嗯,是的。”徐二龙点头。 黄小刚鼓足勇气道:“那你能不能帮我也买一个?” 他急着补充道:“这阵子,我有存钱,够买一个了,我也想买一个房子。” 徐二龙都给笑了。 他手下,也算有好几个人了吧?这小子,居然是第一个想着要买房的啊。 “为什么想着要买房了?”徐二龙拉着温叶,找个位置坐下,慢慢问黄小刚。 反正店铺没人,就当吹牛聊天玩。 桂花婶笑道:“当然是为他妹妹喽。” “嗯。”黄小刚点点头:“我天天这么跑来跑去的,跑回乡下去照顾妹妹。可乡下,哪有城里好啊,我就想着,要是买个房,我就可以把妹妹接到城里来,我就是听说,你这个店铺,当初是两百块钱买的。” 两百块钱的房子,他还是敢想一下的。 “嗯,确实是两百块钱买的,不过,这也是当时的运气。”徐二龙回答。 黄小刚一听,有些失望。 那意思,现在不可能两百块钱买到了? 看他这失望的表情,徐二龙道:“不过,你也不用太失望,只要存了这个心,慢慢的淘,也许有可能买到别的好房子,你也努力存心吧。” “嗯。”黄小刚点头。 买不到两百块钱的房,那他再存存,买个三百块钱的房吧。 房子好坏他也不在意,他就想有个能落脚的地方,只要能把黄小霞接到城里,他就不用天天回乡下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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