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燕,这个新来的人手,高中文化,在这个年头,算文化人了,但一切还有待观察。 缺牙齿,跟自己一块儿长大的兄弟伙,为人不算特别稳重,也有点口花花,也不知道多经历一点事,会不会磨练出来。 相比之下,喻平倒是沉稳些。 徐二龙想着,暂时把这三人,当潜在的管理层给培养着吧,到时候,看看谁更合适,再派去百货公司那边当经理。 他现在焦虑的,是熊亚伟那边。 年后到现在,他没有熊亚伟的消息。 也不知道他那边是怎么一个情况。 唉,消息不灵通的时代,就是这样。 也不知道,他是家里出了问题,还是跑长途的时候遇到问题。 徐二龙心中瞎操着心。 上一世的熊亚伟,犯事应该是今年十月份吧,离现在,还有好几个月的时间。 可是,许多事情已经改变,也不知道,熊亚伟的人生轨迹,会不会改变。 可千万不要引起什么蝴蝶效应,给提前了啊。 心中想着事,徐二龙上课期间,都有些走神。 还好,主课已经讲完,这最后的一学期,完全就是复习复习再复习。 徐二龙也就跟着,再把以往的知识点,给拉通了一遍。 他喜欢这样的拉通讲解。 知识点多,全程没有多余的废话。 以前,一个知识点,讲几堂课就有可能。 而现在,一堂课,讲无数个知识点。 “刚才你在想什么?”中午吃饭的时候,温叶坐在他对面,一边细心帮他弄着饭盒里的饭菜,一边问他。 “我只是在想,熊亚伟好一段时间没来了。”徐二龙说。 “担心他开车,带着钱款跑了?”温叶低声询问。 毕竟,徐二龙给车队,是投了一笔钱。 在这个年头的老百姓心中,已经是天价了。 “不是担心这个。”徐二龙笑:“他的起点,比我高,能挣大钱,不至于为了这么一点钱,就跑路。” 他揉着眉头,低声道:“我只是担心另一桩事。” 看着面前温婉可人的温叶,慢条斯理的吃着东西,徐二龙倒是感觉,可以跟她说一说。 “我这两天做梦,梦见啊,熊亚伟长期在外面开车跑长途,结果,他媳妇在家耐不住寂寞,红杏出墙。”徐二龙说。 温叶抬起头,看向徐二龙。 徐二龙笑道:“我这就是做个梦,做个梦而已。” 可这事,他想跟温叶商量商量。 “他媳妇红杏出墙,这不是最关键的,最关键的是,熊亚伟某一次回家,撞上了。”徐二龙拉着温叶的手:“结果,他大打出手,把人给搞废了。然后,他自己也坐牢了。” “所以,你就为这个梦,心神不宁?”温叶笑了起来:“你啊,这是不是杞人忧天?” “不是,温叶,咱这个不是杞人忧天。你这么想,熊亚伟长期在外面跑长途运输,她媳妇耐不住寂寞,红杏出墙的可能性,是不是很大?”徐二龙问。 温叶疑惑着抬头:“没关系的吧。” 她想了想,解释道:“我们村,一个大姐,她的结婚对象,是个当兵的。常年不在家。可这个大姐,非常吃苦耐劳,不光照顾着公公婆婆,还要忙着下地种庄稼。所以,你说熊亚伟长期在外面开车跑运输不回家,不代表他的爱人,就要红杏出墙,你不能因为乱做了一个梦,就胡乱猜测别人。” 说到这儿,她小脸不由一红。 谁知道徐二龙是不是年轻气盛血气方刚,半夜做梦,梦见了别的女人,才想出别的女人红杏出墙这种事。 徐二龙哭笑不得。 但他从温叶这一番话中,还是得到一个认知。 女人红杏出墙,并非是院内不好,并非没人松土,是因为,她自己有一颗向往外面的心。 唉,徐二龙只能暗自祈祷熊亚伟好运。 **** 礼拜天的时候,徐二龙陪着温叶,再度回了一趟她家。 上次温四姐来惹事的事情,徐二龙想来探探温老五的口风。 可别真要被温家那什么亲戚,给使点绊子。 这世上,阎王好见,小鬼难缠的事多了去。 “走,温叶,我们先去供销社,买烟买酒。”徐二龙拍拍自行车后座。 “别买了吧。”温叶道:“哪有次次都去买的。” 徐二龙调笑道:“我这不是为了讨媳妇,得先把老丈人哄好一点?现在媳妇还没娶到手,我可不能大意,省得到嘴的肉飞了。” 温叶娇羞的捶打他一下,还是依言,坐上自行车的后座。 张金芳提醒道:“二龙,你让亲家给好好安排,看看他那边,有多少亲戚,这样酒席才好安排。” “知道了。”徐二龙回答。 他这边,亲戚没有,朋友倒多,肯定要请好几桌。 现在主要就是温叶那边的亲戚,得有个数。 去供销社,给温老五买烟买酒,供销社的人,都把他给认熟了。 “新来了剑南春,来两瓶?”对方问。 “行,来两瓶,另外,来两罐麦乳精,再加两斤糖果。”徐二龙说。 “好。”供销社的人,热情的给他拿东西。 为什么这个供销社的人会热情?因为,每次徐二龙来买东西,都要给他散一支烟,或者塞两颗糖。 东西虽小,但也让人高兴,自然而然,也就会笑脸相迎。 徐二龙骑着自行车,带着礼物,载着温叶回她家。 进了村子,村口大槐树下的一群老人,用一种复杂的心态看着。 果真温老五的这个女婿好啊,经常来,而且每次来,从来没有空手,大包小包往这儿提。 这温老五真是走了狗屎运。 “有什么好羡慕的。”其中一个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:“人家那女婿,压根儿瞧不上他,把他当狗打发。” “对,你的女婿瞧得上你。可你女婿,经常吃了上顿没下顿,没法给你买烟买酒,反而让你女儿经常带着外孙回来借钱借米。”有人嘲弄的回顶一句。 这一说,是将人底裤都给扒个干净。 “我乐意。”那人死犟着嘴。 “行,你乐意,你就乐意一辈子吧,最好让你女儿三百六十五天都回娘家来借钱借米。” “你再说。” “我说的是事实……”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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