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二龙痞痞一笑:“如果,能有两张特写更好,可以加点价。” 这是一种软面宣传啊。 看看那些知名人物,谁不会挂点跟某某人的合照装点门面。 记者狠狠点点头,只要给钱,这些门道,他都懂。 “嗯,我开的店,叫步步高皮鞋店,到时候,辛苦你一趟,麻烦你把照片送这儿来。”徐二龙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和地址:“决不会亏待你。” 这年头的记者,可是无冕之王啊,大家打好关系,让他帮着自己在报纸上吹捧一下皮鞋店,也是可以的嘛,打打广告之类的。 表彰大会,热热闹闹的结束。 黄正农和文支书满面红光,他们也是极为兴奋。 两人甚至暗暗想,自己是不是回家,也努力发家致富当万元户。 三人从会场出来,又有锣鼓队敲锣打鼓,把缠着大红花的缝纫机,送到了招待所。 这场面,相当于游街了。 街上的路人都纷纷探头张望,大家都知道了,现在有了万元户。 张金芳看着送过来的缝纫机,稀罕得不得了,围着缝纫机左看右看。 没想到,居然还能白得一台缝纫机啊。 徐二龙笑着,拿出一些糖果,散给围观的人。 打发走这些人后,徐二龙请黄正农和文支书去下馆子喝一杯。 毕竟,这是两人帮忙操作的,若不是他们,自己还不清楚这个消息。 三人坐在国营饭店,徐二龙连着点了好几道硬菜,又叫来了两瓶叶竹青,三人一边喝,一边聊。 “以后啊,你就是我们公社的名人,大家都知道你是万元户了,以后我们还得让你关照啊。”文支书半是开玩笑的说。 徐二龙态度恭敬的道:“文支书,你这话,太抬举我了。我也就是被逼得没办法,大着胆子想混口饭吃,才有这么一点小成就,跟别人比,差远了。” “不管怎么说,总之,你现在是万元户了,有钱人。”黄正农笑:“我都想让我儿子来跟着你混了。” 上一次,黄正农提过这话题,希望徐二龙吃肉的时候,还是记得拉扯乡亲们喝点汤。 “这个,没问题。”徐二龙道:“我这段时间,其实也在琢磨,做点什么,能带着大家致富。刚才表彰会,我也认真听了,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,先富带动后富。我自然会做好这个表率。” “还是二龙觉悟高。”文支书高兴的跟徐二龙干一杯。 徐二龙看向黄正农:“叔,有个事,我还得先麻烦你。你清楚,当初我分家出来,什么也没有,可以说是净身出户,至今,还租在招待所里。我打算,回村盖个房子,这宅基地的事,还得麻烦你多多帮忙。” “这个自然。”黄正农一口同意。 他看准了,徐二龙有这个胆色。 这才分家出来多久?几个月时间,人家就从一贫如洗,干成了万元户。 还连带着大家跟着挣了一点小钱。 他当然会努力跟徐二龙交好,等着他先富带动自己这个后富。 有钱不丢人,还挺好。 “我想把房子,建在狮子山脚下那一块,叔,这事,就麻烦你帮着调合调合。”徐二龙把这事,委托给黄正农。 “狮子山脚下那一片?那一片,挺偏的啊。”黄正农说。 徐二龙自然有他的打算。 那地方,目前是挺偏,离村里的居住地远。 但是,那地方,靠近国道,而且以后,会有高速公路从此通过,旁边会建服务站、加油站等,形成小规模的社团。 他就先搁一颗棋子在那儿,以后想用的时候,再用。 “偏有偏的好处,至少,离村子远点,就不用再看见我奶他们那些人。”徐二龙说。 黄正农点点头,碰上这样糟心的家人,离远点也正常。 提起这个,黄正农想到了一点事。 “徐二龙,这阵子,我看你爸的身体情况不大好啊。”黄正龙叹气:“我前两天看他,脸色苍白,挑水的时候,脚步不稳。” 徐二龙眉头微蹙。 黄正农看他脸色不好,显然是不想管徐冬生的破事。 他抿了一口酒,还是道:“徐二龙,他的那些破事,确实提起烦。但是,他是你老子,这是改变不了的事。现在你成了万元户,大家都盯着你呢。” 徐二龙明白黄正农提醒的用意。 从古至今,大家都把孝道看得极重,要是不管父母死活,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。 还好,现在不是自媒体时代,否则,那些自媒体,早就一轰而上。 “震惊,万元户居然是这样的人……” “儿子吃香喝辣,而父亲却只能吃残汤剩水,天良何地?” “深度解析万元户的发家史,让人愤怒的一幕出现……” 这些人,不会管这中间,具体有什么恩怨情仇,他们只管抓住他们需要的热点,万元户,父子不和等话题作文章。 如果处理不当,徐二龙估计终生都会背着骂名。 “我知道了。我会好好处理。”徐二龙自嘲笑笑。 徐二龙晚上回家,找出信封信纸,开始写信。 写给徐大民的学校。 在信中,他以堂弟的名义,罗列了这些年来,为了供徐大民读书,家里欠了多少的外债。现在,家里为了保障给徐大民读书的费用,大伯已经数次卖血,身体状况堪忧,希望学校看在家境困难的情况下,给予徐大民照顾,不能因为读大学,而把家人逼死。 徐二龙想明白,徐冬生大概不止一次卖血。 这卖血的钱哪去了,不用想,也是寄给徐大民了。 毕竟上一世的徐大民,吸血也是吸得毫无底线的,明明读大学有生活补助,还是要从家里拿钱。 总不能徐大民得了好处,留下一个病殃殃亏空了身体的徐冬生让自己来照顾吧? 权利和义务要对等。 谁享受了权利,谁就要尽义务。 徐二龙决定把舆论导向引到徐大民身上去。 在信中,徐二龙不仅如实写了家庭的困难,还情绪饱满的,写明徐冬生这个“大伯”,对徐大民有多爱护,比亲生儿子还亲生儿子,是当心肝宝贝一样的宠,可以评选为最美“大伯”了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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