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生:回到八零当富翁_第111章 儿行千里母担忧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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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徐二龙和熊亚伟,带着他们的这一批货,重新上路。
  好在后面的一切,都是顺风顺水。
  不仅货物平安运到沪市,而且,他把这一批闹钟,倒卖给沪市的商家,赚了差不多五万块钱。
  五万块啊。
  熊亚伟对此,是非常惊奇。
  他问徐二龙:“二龙,你跟我说实话?你不是第一次来沪市吧?你怎么知道,这一批闹钟,居然能卖出这么高的价?”
  他是个货车司机,开车这么久,也算走南闯北见了不少世面,怎么他不知道这个门道?
  徐二龙沉默片刻,才道:“有个伟人怎么说来着?我们不过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……”
  他能顺利的赚这么一笔钱,那是因为,有首富先趟了这一条路,而他,不过就是利用一点信息差,赶在前面而已。
  真正厉害的人,是首富。
  不管别人如何评价这个首富,至少在徐二龙的心中,是挺佩服首富的。
  怀揣着这一笔巨款,徐二龙绞尽脑汁。
  司机拉货,都不愿意返空,他跟熊亚伟跑长途这么一趟,担着这么大的风险,也不可能就揣着这一笔巨款回去。
  总得捎些什么回去。
  徐二龙又想起他买的那一间门脸房,他在努力的办执照,是要开个店的。
  他有了营业执照,有固定的经营场所,不用再象现在这样,东倒腾西倒腾了。
  虽然钱是赚了不少,可风险是极大的。
  “你们是留在招待所休息?还是出去转悠?”徐二龙问熊亚伟和小骆。
  “当然是出去转悠。”小骆他们回答。
  来了沪市,当然要好好的看看,十年洋场是怎么个洋盘。
  三人四处转悠,徐二龙转到了一家皮鞋店门前。
  这年头,皮鞋也是高档货啊。
  许多人,攒几个月的工资,就为了买一双皮鞋。
  对于皮鞋,一个个是极为爱护,平时是舍不得穿,只有过年过节或者各种重要的日子才穿上,平时就是打鞋油,保养得好好的。
  徐二龙看着现在时髦的三截皮鞋,俗称的甩尖子皮鞋。
  如果,他能联系这边的厂家,拉一批皮鞋回去卖,也是好事啊。
  心动不如行动,徐二龙打定主意,立刻就进了皮鞋店。
  他充当客人,在各个皮鞋店流连往返,试穿各种皮鞋,将鞋底上的各个商标、厂址都给用心记下。
  然后,他就直奔这些皮鞋厂而去。
  这些皮鞋厂,都是国营厂矿,甚至因为牌子响,产品供不应求。
  所以,哪怕徐二龙诚意十足的跑了好几家,结果,人家连厂门口都没让他进。
  看样子,按正常套路找上门,是办不成事的啊。
  ****
  张金芳这两天呆在招待所,有些心神不宁。
  儿行千里母担忧。
  在没有电话,整个社会治安不大好的情况下,当母亲的,自然而然担忧,也不知道徐二龙现在在哪儿,一切是否平安。
  除了心中默念,求菩萨保佑外,她也没别的招。
  “张姐,来帮我搭把手。”圆脸大姐叫着她。
  这段时间,张金芳跟招待所的这一群服务员,相处得极为融洽。
  她平时没事的时候,喜欢呆在招待所大堂,听这些服务员摆龙门阵,她也会帮着这些服务员,一起收拾房间、打扫客房卫生,服务员们都喜欢她。
  吃得亏,打得堆,就是说的张金芳这种人。
  这会儿,圆脸大姐又习惯性的叫着张金芳帮着做事。
  “张姐,这位同志的裤子给挂破了,你帮忙拿去外面,找个缝纫店,帮忙给补一下。”圆脸大姐把一条裤子塞给张金芳,自己却是忍不住偷笑。
  太好笑了。
  谁让这住招待所的外地客户这么倒霉,只带了两套换洗衣服出差。
  结果,刚把那一套衣裤洗了晾上,结果穿的这一条裤子,就被钉子给挂破了。
  挂破的地方,还是后面臀部位置,这如何能穿出去见人?
  所以,这住招待所的同志,只能窝在他的房间中,等着别人帮忙把裤子拿出去缝补缝补,先应应急。
  张金芳接过裤子一看,这么一个口子,她能处理啊。
  “把针线盒拿来吧,我给他缝补上。”张金芳自告奋勇道。
  圆脸大姐问道:“你能行吗?”
  “行。”张金芳自信回答:“我家所有人的衣裤,全是我缝缝补补,这个没问题。”
  她选了大小合适的针,又挑了一段跟裤子颜色相似的线,穿好线之后,开始认真缝补。
  圆脸大姐在一边看着,左一针,右一针,好象自己也会。
  可是,当张金芳缝好那一处破口时,圆脸大姐还是呆了。
  这手工,也真的太好了吧?
  针脚细密,行线工整,而且,张金芳别出心裁,在上面小小的作了一点改动,不认真细看,根本看不出,这是缝补过的破口子,远看还以为,这是特别的新款式呢。
  “好了,拿去吧。”张金芳拿着剪刀,剪掉线头,递给圆脸大姐:“省得别人久等。”
  圆脸大姐笑嘻嘻的,拿着裤子去了那间客房。
  没多久,那个住招待所的客户出来了。
  个头不高,一张国字脸挺正派的,穿着中山装,衣扣扣得一丝不苟,提着黑色公文包,跟圆脸大姐道谢:“谢谢这位女同志,实在感谢。”
  “不用谢我。”圆脸大姐道:“要谢,就谢这位张大姐吧,这是她亲自缝的。”
  对方跟张金芳道谢。
  张金芳连连摆手:“一点小事,不用谢,这出门在外,谁没有个为难处。”
  对方再度跟张金芳道谢后,匆匆忙忙的出门办事去了。
  张金芳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。
  看着招待所大堂的钟,时间不早了,她该准备煮晚饭,等小玲放学回家吃饭。
  晚饭做了蕃茄丸子汤,蒸了芙蓉蛋,再加一个炒的小菜。
  以前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,连米饭都吃不上的年头,能吃一口大白米饭都是奢侈,还能指望别的?
  现在,张金芳手上有钱,也牢记徐二龙的话,要把生活标准搞好。
  反正她呆在招待所,没别的事,也就捉摸这一日三餐。
  张金芳的厨艺,现在慢慢练出来了,知道要荦素搭配,也知道如何弄得色香味俱全。
  她欣喜的感觉到,小玲的衣袖,又短了一截,证明这丫头,还在窜个子。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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