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值夏日,艳阳高照,今日时报连载的一部小说引起了众人的强烈反响,小说里面生动丰富的内容,新颖好看的图文更是引起众多读者的追捧。 一时间,今日时报门口挤满了人,都是来抢购今天报刊的。 许青云这几天忙得不可开交,报刊上小说版块却是他在排版,他也没料到这部小说会引发如此多好评,甚至很多读者看完后都开始要求报社加更。 虽然还没有到约定交稿的时间,但是为了能满足读者的要求,许青云打算今天去拜访离落,想跟她探讨一下交稿时间。 可是当他来到明华酒店却扑空了,明华酒店的前台告诉他,那位小姐已搬离酒店,不知她的去处。 许青云拽着手中的地址,站在酒店门口发呆,失去了和离落的联系住址,他要如何拿到小说的手稿,这情况让他措手不及。 就在许青云为小说的连载焦头烂额的时侯,离落正悠闲地呆在别院里休息。 重伤未愈的她安然地在萧云琛的别院住下,还住在了大帅的寝室里。 萧大帅将自己的寝室让了出来,他则在旁边的客房住下。 离落养伤这段时间过得非常舒适,完全是衣来伸手,饭来张口,过起了闲鱼的生活。 当然她还没有忘记自己连载的小说快到交稿期,最近正在快速赶稿中。 今天阳光正好,屋内光线充足,离落坐在窗前的书桌上伏案疾书,整个人认真专注。 她今天穿着一袭天蓝色的旗袍,束腰设计紧贴合身,衬得她腰肢更加纤细。 墨色的秀发用一根木簪简单地束着,只留一缕调皮的发丝贴在脸颊,白皙秀美的脸垂着,显得温婉动人。 只见她黛眉微微皱起,素白的小手执毛笔轻抬着,似是在思考什么,迟迟没有下笔。 萧云琛拿着点心盒站在门口,眼眸深邃地盯着屋内的女子,不舍得打断她的思路。 他定在原地良久,直到一道清亮的女声响起。 离落头也没抬,柔声道:“阿琛,过来帮我研墨。” 她从受伤那天起就开始亲昵地叫萧云琛的名字,而且态度十分自然,非常享受他的伺候。 每次听到离落喊他,萧云琛虽然面色不变,但是双眼中的眸光越来越深,一股欲念压抑着无法释放。 刚进门他就踩到一张纸,他垂眸一看,发现那是一张图纸,将其捡了起来。 图纸上是一幅精美的旗袍设计,里面巧妙的设计,让那旗袍更能凸显女性的柔美。 走到桌子边,他将图纸和点心盒放下,思绪稍微挣扎了一下,还是认命地拿起砚台边的墨锭开始研墨,骨节分明的手指微曲,顺着时针磨动着,竟透着几分美感。 只是那力道……有点大,墨汗溅了出来,不止染到了旁边的白纸,连他的手指都有。 萧云琛颇有些郁闷,这是他第一次给人研墨,竟然搞砸了。 离落这才抬头,盈盈的眼眸似笑非笑地望向他,看得他耳根开始泛红。m.biqubao.com 别扭地收起被染黑的手指,萧云琛清冷的声音响起:“这是我……第一次研墨,下次就不会了让它溅出来了。” 放下手中的毛笔,离落拉过他的手,取来纸巾细心地给他擦拭。 萧云琛垂下眼看着她,那纤长的羽睫轻颤着,神色专注且细致,让他一阵心猿意马。如果不是顾及她的伤势,现在可能已经将她压在身下肆意蹂躏一番。 注意到他灼灼的目光,离落轻眨眼眸,莞尔一笑:“这只是第一次,以后还有很多次机会。” 听到离落说以后,萧云琛顿时心情雀跃起来,这是不是说明她愿意呆在他身边,成为他的妻。 不知从何时开始,他的目光就追随着离落,或许是第一次火车上的惊险会面,亦或是那次雨夜相遇,总之他已经将离落纳入自己的保护圈。 离落将他那修长的手指擦干净,然后握住那带着薄茧的手,淡笑着:“那我问你,你是不是要娶我?” 萧云琛轻轻俯身在她上方,一道阴影笼罩过来,他倾身靠近,身上一股冷洌的香气围绕过来。 “娶,等带你见过我父亲,我们就成亲。” 说完,他突然记起了离落说过曾经有过一个未婚夫,脸色微变,猛地抓住离落的手腕。 “我不管你以前是否有过未婚夫,从今天起你就得跟着我,不准和其他男人独处,我会对你好的。” 真够霸道呀!离落嘴角噙着一丝笑意:“那你是要娶我做姨娘?” “正妻。” 萧云琛轻柔地搂紧她,大手摩挲着她的盈盈一握的细腰,坚定地说。 民国时期讲究娶正妻要门当户对,离落只是一个小村庄里的村姑,与军阀大帅的身份并不匹配。 而且这个时期有本事的男人都是三妻四妾,更何况大帅做为一城的掌权者,身份尊贵,娶多少娇妻美妾都不为过。 就连萧云琛的父亲,除了正妻外都有几房美妾作伴。 “那大帅府上可有其他妻妾?”离落眨着美眸,调皮地问道。 虽然知道他不可能有其他女人,但是离落就想逗一下他。 “没有,府里只有你一个。” 稍微停顿了一下,他接着郑重地说:“这辈子只有你一人。” 离落满意地嫣然一笑,纤纤玉手一抬,勾住他的脖子,将他拉向自己。 白皙的指尖倏然捏了一下萧云琛俊美的脸庞,突然靠近在他唇角印下一吻,“这回答我很满意,这是奖励。” 说完,整个人慵懒地靠在他身上,吐气如兰的气息尽数扑在他的颈脖上。 匆匆一吻并没有满足萧云琛,他微眯眼眸,掐住离落的腰身压向他,两人的身体密不透风地贴在一起。 感受到她娇柔的身躯,萧云深的眸光逐渐深沉起来,衣领下的喉结滚动了一下,开口的声音带着淡淡的哑声:“不够……” 抬起她的下颌,朝着她绯红的唇瓣重重地吻了下去。 他像着迷一样,越吻越深,落在腰间的手慢慢下滑,从旗袍的开叉处探入,摩挲着那娇嫩的肌肤。 吻到最后,两人都意乱情迷。 幸得萧云琛的自制力还是很强的,顾及到她的伤势,及时压住欲望,到底是没有真的要了她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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