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落九天_第100章 冷清大帅的小可怜10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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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陈康又听到大帅让他滚的声音,苦笑了一下,今天他都滚来滚去好多回了。
  大帅今天的心情得有多暴躁呀,就不能让他正常走路吗?偏要用滚。
  推开门,陈康带着临时找来的医生,快步来到萧云琛面前。
  医生给离落仔细地检查一下,开口道:“没有事,只是小感冒,吃点药多休息就行。但是这位姑娘有点营养不良,以后要多吃点肉。”
  吃肉?在溪田村有蔬菜和米粥吃都已经不错了,原主会这么瘦也是省吃俭用造成的。
  不过原主身上该有的肉还是不少的,吃得不好也没影响她的发育。
  圆圆听到离落的心声,不禁好笑地想:……大人还是挺在意身材的。
  陈康领着医生离开,屋里又只剩他们两人。
  吃了退烧药,离落整个人晕晕沉沉的,双眼迷离地看了一眼还坐在旁边的萧云琛,低声问道:“你怎么还在这?”
  萧云琛看着她迷糊的样子,垂下炙热的眼眸,起身为她盖好被子,在她额头轻轻落下一吻,“你累了,睡吧。”
  “嗯。”低喃了一声,离落沉沉地睡着了,今天她东奔西跑的,再加上淋雨发烧,身体已经严重透支。
  萧云琛什么时候走的,她并不清楚,沉睡中的她总感觉有人在耳边温柔地低声呢喃:不要离开……
  离落这一生病就过去了三天,经过这几天的调养,身体才完全恢复。在这三天里,萧云琛没再出现过。
  不过那跟在萧云琛身边的陈副官陈康,倒是时常带东西过来给离落,有时是款式新颖的衣服,有时是制作精美的点心和营养肉汤。
  不仅如此,离落住酒店的吃住费用都记在萧云琛的账上。
  陈康每次过来送东西,态度都非常好,甚至可以说是殷勤。
  他不断跟离落解释,萧云琛的父亲因伤退位,原本还是少帅的萧云琛才会接任大帅的位置,因为才刚接任职位,军务非常繁忙,所以才没有过来,希望离落可以好好待在酒店,不要擅自离开。
  离落托腮倚在窗前,听着陈康滔滔不绝地念叨。
  心想:这是要把她当金丝雀养吗?可惜,她并不想躲在萧云琛的身后,接受他的庇护。在这乱世中,她也想要有自己的事业。
  趁着陈康离开,躺平了几天的离落换上轻便的衣裙,带上这几天整理好的稿子就出门了。
  前阵子的阴雨天已过,阳光正明媚,离落经过这几天的休息,原本娇俏的面容恢复了红润,越发好看起来,窈窕的身姿引人注目。
  她来到一家报社门口,抬头一看,门上的牌匾上写着“今日时报”。这家报社在宴都城颇有名气,是时下很受欢迎的报社。
  进入报社里面,离落看到柜台后边只有一个青年正在整理书籍,可能因为离落来得早,报社里很安静,并没有太多人来登报或投稿。
  她来到柜台前,轻敲了一下桌面,“你好,请问报社收小说的稿子吗?”
  在酒店的这几天,她根据前世的记忆编写了一部武侠小说,内容新颖,里面更是加入了图文。
  柜台后的青年闻声望过来,只一眼竟被眼前的女孩吸引住了,顿时俊秀的脸上微微一红。
  他指着桌上的登记表,羞涩地说道:“收的,稿子可以先放这,在这儿登记一下姓名和住址。等编辑过审后,会跟您联系的。”
  离落把信息登记好,将她写好的三万字稿件放在了柜台上。
  俊秀青年接过登记表和稿件,看到登记表里的信息,他有点诧异,温和地开口问:“离小姐,您暂住在明华酒店吗?”
  朝他点点头,离落接着说:“过稿需要多久?”
  青年微微一笑,回道:“平时编辑审稿一般需要两至三天,到时过审会发信通知您。”
  离落知道这是行内的规矩,所以她并没有催促,而是打算先离开,去一下成衣店找宋姐,刚好今天完成了一幅图要拿去给她。
  慢悠悠地转身正待离开时,青年叫住了她:“离小姐,请稍等一下。”
  离落回过头疑惑地看着青年,“何事?”
  青年略微不好意思地搔着头,清秀的脸上挂着红云,“离小姐,介意我看一下你的稿子吗?我也是编辑。”
  离落明眸微亮,问道:“你也是编辑?这么年轻。”
  青年眉眼带笑,颇有些自豪,“是的,我叫许青云,是今日报社的主编辑,我可以先给您审稿,就不用等那么多天。”
  离落睁大美眸,惊讶道:“你竟然是主编!”
  “嗯,离小姐请到里面坐一下,稿子我现在就开始审阅,不用花太多时间。”
  “行,那我就等一下。”
  离落跟着许青云来到报社的迎客间,两人相对而坐。
  许青云拿起稿子开始看起来,不一会儿,他越看越惊奇,这文笔如此流畅磅礴,内容引人入胜,完全想像不出这作品是眼前的漂亮女子写出来的。
  “离小姐,这真的是你写的吗?”许青云颇感到有些意外。
  离落微微点头,“我写的怎么样?”
  “很好看,至少在我看过的稿子中可以排前三名,这稿子可以通过。”
  许青云回味着那内容,想到如果这连载小说登上报刊的小说板块,一定会大受欢迎。
  离落看他对这小说很满意,悠悠地问:“哦……那报社可以给我什么价?”
  许青云立即给出价格,对于好文,报社一向都是不吝啬的。
  与离落聊了一会儿,许青云被离落的才学所折服,留洋归来的他觉得自己遇上了可以相淡甚欢的知己。
  敲定价格后,离落款款起身,说道:“每一周写完,我自会拿到报社。”
  许青云看着面前沉静大气的女子,一向沉寂的心竟然有些蠢蠢欲动。
  他热情相邀道:“离小姐中午可有空?我想请你吃顿饭。我们可以再讨论一下小说的内容。”
  “不了,我还有事。”离落摇头拒绝他的邀请。
  许青云顿时歇了心思,他想以后都是由他来审稿,还有机会与离落见面,到时再邀请也不迟。
  他起身将离落送到报社外,在门口许青云突然想到一个刚才一直想问的事,他礼貌地问道:“离小姐是外地人吗?现在怎么会住在酒店?”
  离落点头回应道:“是的,我刚来宴都城才几天,人生地不熟,所以暂时住在酒店,等找到住所就会搬离酒店。”
  “需要我帮忙找住所吗?我在宴都城的朋友还是挺多,很快就能打听到。”许青云眼神明亮,面带微笑地说道。m.biqubao.com
  思索了一下,离落还是拒绝了他的好意。
  说不定过段时间她和萧云琛感情有进展,都可以住进大帅府了,连租房都不需要了。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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