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宇从空间戒指中取出‘赤血丹丹方’,走进一家药材店。 药材店的店主是个留着白须的老者。 看到秦宇进门,便放下手中的茶杯,问道: “小伙子,买药还是卖药啊?” “买300克红蛇血液,55克大角鹿的牙齿!” 为了防止配方泄露,秦宇并不打算所有药材全部在一家药店购买,对于药材的数量,秦宇也随机多买几克。 “好!” 店老板很快便将秦宇所需的药材打包。 “一共一万四!” 有点小贵,但还在秦宇估算之内。 秦宇付了款,走到下一家药材店。 “老板,要赤猴的头盖骨36克,毛发60克,红宝参110克!” 听到秦宇的话,店老板有些惊奇。 “你确定要买110克红宝参?” “对啊,怎么了?”秦宇也疑惑的问道。 店老板微微一笑,“你是不是不知道红宝参的价格啊?” 秦宇心里咯噔了一下! 店老板伸出一根手指,说道:“红宝参属于稀有药材,最便宜的红宝参,1000钱币1克!” 秦宇的面色顿时一僵。 ‘我冒着生命危险干掉的金爪熊,就只能换100克红宝参?’ 秦宇又一次体验到贫穷带来的痛苦。 店老板一看秦宇那表情,便基本明白了。 “钱不够?” 秦宇点点头。 “没钱也没关系!”店老板嘿嘿一笑,“我告诉你一个没钱也能获得红宝参的方法!” 秦宇眼前一亮,“老板,什么方法?” 店老板故作高深的说道:“鑫鑫药材店的小少爷得了一种很难治的病,谁如果能医治好小少爷,那鑫鑫药材店的药材随便挑!” “能不能抓住这个机会,就看你的本事了!” ‘很难治的病?’秦宇心里都乐开花了,“这简直就是为自己量身打造啊!” 没有什么是一次神级治疗术治不好的,如果有,那就两次! “谢了,老板!” 秦宇转身就要走。 店老板急忙喊住秦宇,“你的赤猴头盖骨和毛发不要了吗?” 秦宇:“等我医治好小少爷,直接问鑫鑫药材店要不就行吗?” 店老板:“对啊...可是你有把握一定能医治好小少爷吗?” 秦宇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店老板。 “我要是医治不好小少爷,我就得不到红宝参,我得不到红宝参,要赤猴的头盖骨还有什么用?” 店老板:“......” ...... 鑫鑫药材店是国内最大的药材连锁店。 无论是在繁华的帝都,还是在临海市这种小城市,都有鑫鑫药材店的身影。 鑫鑫药材店坐落在临海市最繁华的街道,店分两层,由东海奇木搭建,硕大的金色牌匾散发着古朴的气息,与周围的混凝土建筑相比,更显尊贵和历史底蕴。 秦宇来到鑫鑫药材店时,店内已经聚集了不少人。 有不少都是本市医学界有头有脸的人物,听他们谈话,似乎都是来为鑫鑫药材店的小少爷治病而来。 “王医师,连您都来了,看来我们是没有机会了!” “贺兄,您可是咱临海市炼丹第一人,没想到这件事把您都惊动了。” “张兄,你这个四级治疗系武者都过来了,看来我是白跑一趟了!” “.......” 店内的人基本都相互认识,彼此交谈,相互吹捧。 秦宇走到店内,站在一个角落里,静静的等待正主的到来。 不知过了多久,一声虚弱的咳嗽声响起。 众人齐齐望去。 就见一个身穿锦衣华袍的青年从药材店二楼走了下来。 青年身材纤细,双眼无神,眼球红肿,脸颊凹陷,满脸写着“纵欲过度”四个大字。 “我叫孙有鑫,这次谁能治好我的病,这里有的药材随便拿!” 青年用有气无力的语气,说着财大气粗的大话。 没有人质疑这话的真实性,因为说出这话的人,可是鑫鑫药材店的小少爷,这个世界最有钱的年轻人之一。 听名字,就知道很有钱。 “孙公子,不知道您得的是什么病呢?”有人迫不及待的问道。 “我这个病嘛......”孙有鑫脸颊闪过一丝绯红,有些不好意思的说:“就是男人都难以启齿的那种病。” 众人一听这话,再加上孙有鑫那‘纵欲过度’的脸,顿时就明白了。 由于孙有鑫在帝都的青梅竹马太多,为了身体考虑,孙有鑫被迫来到临海市休养生息。 可谁知临海市的姐姐们太温柔,孙有鑫一时没忍住,便与她们一次次的邂逅。 直到某一天早上,孙有鑫一觉醒来突然发现,自己虚了。 这也就有了如今的这一幕。 “我先来!” 站在最前面的一个白须老者极为自信的开口。 “王某行医几十载,专制各种男性问题,我这里有一药丸乃祖上所传之物,孙公子服下后必定药到病除!” 其他人听后都微微点头,有不少人都认可王医生在这个领域的权威。 “唉,可惜这么好的机会,让王医师抢先了!” 有不少人惋惜的摇摇头。 “好!”孙有鑫接过药丸,一口服下。 运转体内气血,丹药的药力被迅速吸收。 孙有鑫的脸色稍有好转,但依旧很是虚弱。 “我去试试效果怎么样!” 孙有鑫迫不及待的冲到二楼,不到3秒钟,便一脸失望的走了下来。 “不行!” “不行?怎么可能?” 王医师疑惑的握住孙有鑫的手腕,脸色顿时变得异常难看,嘴里还不断喃喃道: “老夫行医几十载,竟从未见过如此......” 王医师放开手腕,叹了口气。 “孙公子这个病,老夫是治不了了!” 这句话顿时引起一片哗然! “什么,王医师的祖传丹药都治不了?” “王医师可是这方面的专家啊,他都治不好,我等就更没有希望了。” “看来孙公子的病情不容乐观啊!” “我就说嘛,鑫鑫药材店的药材怎么可能这么好拿。” 孙有鑫都快哭了。 “真的有这么严重吗,那我后半生岂不是再也没有乐趣了,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啊!” “孙公子不用担心,他王医师治的了的病我能治,他王医师治不了的病我也能治!” 一道霸气无比的声音压制了在场的喧哗。 一个身着白衣的男子缓缓走了出来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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