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好了,人都到齐了,开始拍摄吧。” 王导是体验派,什么剧本围读,他从来都不搞。 他认为,真正的艺术是亲身体验出来的。只有演员面对面的演戏,才能迸发出火花。 导演开口,其他人自然是纷纷散开。 裴清寒虽说没有正式的踏入娱乐圈,但他在主播界,名声可不小。 主播这个行业,虽然业内很多人看不起,但也不得不承认。 随着时代的发展,娱乐圈的地位已经没有原本那么高了。 在主播这个行业做到巅峰的人,赚的钱能够和顶尖明星做比。 裴清寒红的速度前无古人,两个月,他就已经是千万主播了,成为平台首推的新人。 就算是失去了望潮,他也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。 更何况,那个有钱的神秘大佬,是他的大舔狗,赶都赶不走的那种。 而他身边的这个气质相貌绝佳的男人,或许就是上次直播说的喜欢的人了吧。 众人心思各异,但都没有表现在脸上,认真的做着自己的分内事。 这是一部同性题材的电影,患有心脏病的年轻总裁李潮生来到边缘小城养病。 在这里,他邂逅了来写生的画家千慕。 李潮生的人生很忙碌,从小就学这学那,活了二十五年,几乎所有的人生都用来学习和工作,没有自我。 最后还患上了心脏病,这简直就像是上天给他开的玩笑。 遇见千慕的时候,是他最颓败抑郁的时候,而千慕,是和他完全不一样的人。 他自由,像一阵风。 想做什么就做什么,想笑就笑,想哭就哭,美丽又惊艳。 在慢慢的相处中,李潮生爱上了千慕。 第一场戏,就是拍摄他们在山村的初遇。 裴清寒换上戏服,是当地少数民族的服饰。 色彩斑斓的图案,显得他神采奕奕,艳丽无比。 他躺在山坡上的蒲公英之中,用一块白色的绢布盖住脸,一只脚蜷曲,懒洋洋的晒着太阳。 李潮生走下大巴,提着行李箱走上来,满心抑郁。 他不明白命运为什么对自己如此的不公。 就在这时,一阵风吹过,千慕脸上的绢布被吹走。 刺目的阳光使他睁开了眼睛,撑起上半身,看向李潮生。 少年有双含情的桃花眼,笑起来的时候仿佛你就是他生命中的唯一。 “哟,你好呀,我是千慕,来旅游的吗?” 李潮生对千慕并不是一见钟情,他喜欢的是女人。 但是毫无疑问,在他看见千慕的第一眼,这个肆意明媚的少年,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 在这个人生灰暗的青年的心底,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。 “咔——” 王导兴奋的手舞足蹈,“你们两个是不是认识,这化学反应很好,我就像是真的看到了李潮生和千慕一样,保持这个状态,我们继续!” 王导摩拳擦掌,他之前在网络上夸下大口,称这部剧将成为他最满意的一部剧。 其实心中也是忐忑的,毕竟一部剧的配置再好,在结果没有出来之前,都是存在不确定性的。 这么说只是为了应付网络舆论,稳定军心。 结果竟然真的可以。 其实让他更加惊喜的并不是裴清寒,他第一眼看见裴清寒的时候就觉得,他就是千慕。 自己演自己,怎么会有难度呢? 让他惊喜的是傅彦,他和傅彦曾经合作过一次。 傅彦什么都好,就是感情戏,极差。 怎么调教都达不到王导要的效果,最后只能删减了那段感情戏。 但在今天这场戏中,他完美的将那种感觉演绎了出来。 通过这场眼神戏,观看的人一下子就能感受到,他们必定会纠缠的宿命感。 第一场戏一遍就过,为了保险,王导又多拍了几条,但都没有第一次的惊艳。 王导觉得这样很正常,这就和戏中的人物冲个凉,更有艺术感。 拍完戏,两人都回到各自的车上休息。 傅彦有一个专业的团队,他拍摄结束之后,一群人呼啦啦的拥上来,又是递水又是大伞,忙得不得了。 而裴清寒呢,他的只有一个商时危。 商时危发了一个折叠床,裴清寒躺在上面,男人金贵的手指替他按摩。 傅彦听见旁边的人议论:“这就是不入娱乐圈的好处,真的进了娱乐圈,怎么可能让男朋友陪着来演戏。他男朋友好好看,两人高配。” “咔嚓——”傅彦将咖啡杯捏扁了。 文栋连忙遮掩,小声说:“有什么情绪都憋着,回去再说,这又这么多人呢。” 文栋看向商时危,男人开的车他在发布会上见过,限量款,全球都只有三辆,国内就这一辆。 他对这辆车好感兴趣,向朋友打听了一番,得知那辆车是被一个豪门的掌门人买走了。 他打听的人本就是一个大公司的老总,但他提起这人的时候,语气讳莫如深,连提起他的身份都不敢。 这样的人物,不是他们能够招惹的。 “傅彦,假如你还想要在娱乐圈里混,就一定别去招惹那个男人。” 傅彦低着头,也不知道是听进去了没有。 商时危用暗光瞥着傅彦,阴魂不散,在他和清清恋爱的时候还敢出现。 是的,商时危单方面宣布他们是恋爱关系吧。 清清都直播说喜欢他了,只是害羞还不肯在他的面前承认。 他们就是天生一对。 想到这里,商时危心中甜的几乎流蜜。 第二场戏,是千慕的单人戏。 他背着画框,漫步在山野。 这段戏简单又不简单。他没有台词也没有固定的动作,想怎么演就怎么演。 这也恰恰是最难的一点,没有东西可演,他便演自己吹揣摩人物心理。 好在,裴清寒这一次依旧给了王导完美的答卷。 千慕是一朵浓艳迤逦的玫瑰,但他开的太快太热烈,美艳中又透着颓废,腐烂。 镜头中的少年突然俯身,从杂草中捧起一只鸟。 鸟儿的翅膀受伤了,鲜血顺着指缝流下。 少年的眼神怜悯:“你也坏掉了呀,我也是。”biqubao.com 他明明那么美,站在那儿,就是美神的化身,却让人觉得格外的伤感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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