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过昨晚的战斗,义宏团声名鹊起。 毕竟那位龙族第一高手,竟然当着诸多强者的面将百族第一高手的云落给撕成碎片……虽说那只是云落的分身,但这个画面的震撼程度确实无与伦比的。 义宏团也借此将这件事情大肆宣扬出去。 于是乎,来投靠义宏团的人,自然也是越来越多。 至于百族联盟那边,士气影响绝对很大,但林枫对这些也不感兴趣,他感兴趣的,是云落接下来会如何安排。 “云落曾说,他也派人去搜集神魂碎片了,但林先生无需担心,你要清楚,你同伴的神魂碎片在世界过于分散,没有精确地图,他们很难找到。” 阿甘夫知道林枫在想什么,笑着说道:“而且我也交代下去了,让手底下的人加快搜寻速度,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,把所有的神魂碎片全部收集起来。” 林枫摇了摇头,“还是太慢。” 这话的意思是,他还有些不放心。 阿甘夫苦笑。 这时,在旁边站着的小封突然说道:“干啥总想着去靠别人?你就不会自己动手?” 林枫看过来。 小封撇嘴:“咋啦,我说错了?你竟然把事情交给人家去做,还有啥不放心的?人间有句古话叫做,疑人不用,用人不疑。” 林枫紧皱眉头。 阿甘夫确实有些诧异,心说这小丫头,不是一直看我不顺眼吗?怎么突然就帮我说话了? 小封清了清嗓子,“咳咳,这也是在提醒你,如果不放心,完全可以自己造一股势力,然后把事情都安排给自己的手下。” “就比如现在的佛门……我觉得完全可以扩大势力,我的意思是,再扩大!” 听到这话,阿甘夫脸色一变,气得差点就骂娘了,心说这丫头一张嘴,果然就是针对我来的。 佛门发展势力,那就要吞噬更多的气运。 打个比方,假如德玛世界上所有的子民,全都去信仰佛门,那就等同于说,整个德玛世界全都成为佛门的囊中之物。 这从本质上来讲,和百族联盟现在正在做的事情有什么区别? 百族联盟入侵德玛世界,为的也是气运。 鉴于佛门,不……鉴于义宏团和林枫之间的盟友关系,阿甘夫同意让佛门在德玛世界发展,并且还是直接一挥手,就送出了好几座城池,让佛门去扎根,去遍地开花。 这是在照顾林枫的面子。 但假如让佛门成为德玛世界上的唯一宗教,阿甘夫是万万不同意的。 因为那样一来,义宏团现在所做的所有事情,等同于都是在为佛门在打工。 义宏团辛辛苦苦把一片沙漠变成了果林,然而等到果实成熟,却全都被佛门给顺手摘了去——这样的情况换做谁,谁能同意? 然而林枫听到小封的这个提议,顿时眼前一亮。 “不行,我不同意。” 没等林枫开口,阿甘夫就着急的说道:“此事干系重大,如果你们真这样做了,不单是我,就连我们整个义宏团也不会同意的。” 然而林枫却是看着她,微微皱眉,然后冷笑一声说道:“我做什么事情,需要你们同意?” 阿甘夫一愣,随即面带苦笑的低下头,默然不语。 …… 说干就干。 林枫和小封很快就制定好计划。 这里就不得不夸一下小封,身为封神榜的器灵,而且还和林枫的神识捆绑着,这让她能获取大量人间的知识。 简单来说,她就像一台超高智能化的超级电脑,她想要什么知识,也不用林枫那样去许愿,瞬间就能获取到。 所以,想要让佛门在德玛世界加速遍地开花,这对别人来说很难,可对她来说,就是一件轻而易举的小事。 毕竟她可以把人间佛门的传教仿佛依葫芦画瓢,运用到德玛世界。 “首先呢,我们把整个德玛世界划分成五个版图。分别为东南西北,和中原。” “目前佛门的总部设立在北鞍城,北鞍城地处北域,那么北边的情况就好说,只需让佛门继续以总部为中心,向四周去发展,去传教,这就ok。” “接下来,我们要分别在南边,西边,东边和中原地带,设立四个分部,然后再四个分部为中心,向周围传教,扩散。” “啥?你问我,怎么扩散?你是不是猪脑子啊?这很简单啊,花钱呗!” 小封被林枫质疑了,撇嘴说道:“有句话是这样说的,天下熙熙攘攘,皆为利来。” “所谓信仰也是这么回事。” “比如人间的真主教,在起步阶段,便是为贫民百姓们提供吃喝,然后定时的派送生活用品。” “佛门也是,表面上清苦贫寒,但只要是信徒到佛庙中,就能得到免费的斋饭和住所……” “当然,那也是最起步的佛门,至于人间后来的佛门嘛,哈哈哈,佛渡有‘元’人,你身为信徒,没钱,还想进庙烧香,做梦的吧!” 林枫皱眉问:“可我们没有那么多的人手。” 小封说道:“人手还不简单?你是没干过管理层吗?” “什么叫管理,意思就是,我出钱,雇佣一批人才,然后把人才分成几个等级,级别高的,工资高,权利也高,工资低的,就是社畜!” “让手下去管理手下,这就是管理层做的事情。” “简单一句总结,只要舍得花钱,你就是什么都不懂,手下的人也会把你推上神坛!” 林枫想了想,还真是这个道理。 钱财对于他来说,就是挥挥手的功夫。 毕竟修为神通到他这种地步,点石成金,轻而易举。 不只是他,德玛世界有些觉醒者,也可以做到点石成金,但为何他们没有这么做,原因很简单,怕破坏经济。 试想一下,如果当金子不再那么值钱,当货币的存在,变成了一种单纯数字时,那经济会崩溃成什么样子? 到时候,全世界的子民都会摆烂,全都回家种地去了。 毕竟,与其拼死拼活去赚一堆没什么大用的数字,还不如回家种红薯。 “先花钱招揽一批人才,钱嘛,也不用太多,足够支撑一个团队短时间使用就行,太多了,会造成通货膨胀,到时候受苦和麻烦的还是我们自己。”小封说道。 林枫点头。 嗯,确实是这样,如果变出太多的黄金,导致经济混乱,通货膨胀,那可就麻烦了。 比如之前你给手下开薪水是一个月一两黄金。 那当通货膨胀以后,你就要开五两黄金。 时间长了,就是十两,二十两……到最后手底下的人,慢慢就对黄金没什么兴趣了,也就变得不好管理了。 “那么,人才这方面,你有什么提议?”林枫问道。 “你心里不是已经有人选了吗?”小封眨了眨眼睛,“刚才你还给卓承安发微信……哦不是,你给他传音了,让他过来找你。” 林枫顿时脸黑道:“你又偷窥我心思?” 小封无所谓道:“什么叫偷窥?我之前告诉过你,只要我离你足够近,你在我面前就是没有任何秘密的,我也是身不由己啊!” 林枫恼怒,心说:这踏马以后我没隐私了啊!离得足够近?人家夫妻天天躺在一个床头上睡觉,偶尔还会负距离接触,就这,两个人之间还有隐私呢!你这…… 刚想到这里,就见小封突然脸色一红,伸出兰花指指着他,结结巴巴大的怒斥道:“你,你……你这个臭流氓,还负距离……负距离接触,信不信我用手指戳死你!” 林枫顿时也脸色一红,连忙摆手,“你……你别误会,我就是……我就是……卧槽啊,我被江小白附体了!”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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