九龙神将_第1391章 王少爷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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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应该快回来了吧……那家伙,去几十公里外的蓝山城了,这会儿正在回来的路上。”阿甘夫回答。
  “他去那么远作甚?”林枫皱眉。
  “劫富济贫呗!”
  阿甘夫笑道:“这家伙虽然是个土匪,但人品还行,以前池定县里还有一些富豪,但都被他打劫过,后来忍不了离开池定县,再后来呢,池定县被纳兰德接管,他就去打劫纳兰德。”m.biqubao.com
  “呵呵,而现在池定县就连纳兰德也没有了,他没了劫富济贫的对象,所以就把目标放在池定县之外了。”
  林枫哑然失笑,心说这都什么兴趣爱好,喜欢劫富济贫,喜欢当大侠?
  “那他打劫来的钱财,都送给百姓了?”林枫问。
  “也没有,其中三分之二都送出去了,剩下三分之一,他和自己的手下们平分,毕竟他也是要吃饭,要花钱的。”阿甘夫说道。
  “哦,那这家伙的人品,还真的算不错。”林枫点头。
  林枫话音刚落,然后就注意到在距离此处几公里之外的某个地方,突然有一群人出现。
  “看,他在那里。”阿甘夫指着那边笑道。
  距离此处几公里之外,那里也是一片沙漠。
  大概有将近一百人,骑着马,正在沙漠中疾奔。
  为首的是一个身材壮硕的年轻人,寸头,身穿银色铠甲,手里拿着一把普通样式的重剑。
  此人,正是林枫他们寻找的第九骑士,逢子石。
  林枫神识可以看得很远,自然也能清楚看到这边的画面。
  他看到,这群人以逢子石为首,都骑着品相不错的马匹,身材也都偏向雄伟壮硕,手里都拿着武器。
  而令林枫有些不解的是,这群人一手拿着武器,另一只手,还紧握着一根绳子。
  绳子的那头,绑着一大群人。
  那群被绳子绑着的人,就如同一块破石头般被他们在沙漠中疾奔着拖行,以至于在他们路过的路线上引起大量风沙灰尘。
  那些被拖行的人奄奄一息,甚至其中大部分都已经被活生生的拖行至死。
  林枫皱眉看向阿甘夫,挑眉,表情似乎在问,这就是你说的,人品还行?
  ……
  那边。
  逢子石突然抬起手,并停下前行。
  他的那些手下们也都跟着停下。
  “咋了老大?”其中一个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,驱马上前,问道。
  逢子石将自己这伙人打造成了一个完整的组织,还取了个响亮的名头,武平舵!
  意思是,他要以武力,去平定天下。
  这个驱马上前的年轻人,便是他的副舵主,马漳。
  逢子石撇嘴,指着那些被拖行到奄奄一息的人,说道:“没咋,只是这群人也太经不起折腾了,咱还没到家,你看他们几乎都死绝了!”
  马漳转眼看了看,笑道:“哈哈哈,这群日常里养尊处优的老爷少爷,身子骨肯定娇弱的很,其实我都有惊讶,他们竟然能挺住这么长时间,我还以为,他们最多只能撑到沙漠边缘。”
  逢子石点头,翻身下马。
  而他的手下们也纷纷下马,动作整齐。
  “都解开吧。”逢子石说道。
  “好的老大。”
  众人纷纷丢掉手里的绳子,然后抽出短刀,替那些人松绑。
  当然,他们只给活着的人松绑,像那些死了的,那就不用了,待会儿直接丢在这里喂秃鹰即可。
  逢子石走到其中一个人身前,用脚踢了踢对方的脑袋,问道:“王少爷,你不是说,你爹肯定会救你的吗?我怎么没看到啊?”
  ……
  距离池定县几十公里外,有一座名叫蓝山的城池。
  蓝山城,地理环境可就比池定县强了不少。
  那里不缺水,也有官道,有驿站,总人口数达到了三万人之多。
  甚至因为临近沙漠的缘故,那里有许多只在干旱地区才生长的特产,导致蓝山城有许多外地商人来采购,带动经济,人均gdp很高,几乎每家每户都过上了小康生活。
  而这位王少爷的父亲,便是蓝山城的首富。
  逢子石看着对方奄奄一息的模样,又用脚尖踢了两下,笑道:“本来呢,兄弟们最近手头紧,想问你王少爷借俩钱花花,有借有还的那种,结果王少爷你非但不给面子,还要动手打我们,这就有点不讲理了,对不对?”
  他蹲下,用手扒拉两下对方的头发,让对方那张血淋淋的脸露出来,啧啧道:“啧啧啧,你看,你要是讲点道理,我们也不至于动手把你给打成这个样子了,对不对?”
  事情还要从昨天晚上说起。
  这位王少爷,全名叫做王信瑞。
  其父是整个蓝山城的首富大人,名叫王印。
  昨天晚上,王信瑞跑到花楼里喝酒,正玩的兴起,突然有一个身材魁梧的壮汉走进来,直接就在他旁边坐下,笑嘻嘻的伸手借钱。
  “我认识你?”
  王信瑞是整个蓝山城出了名的富二代,也是蓝山城最大的富二代,狐朋狗友多了去,起初他还以为这壮汉,是自己偶尔喝花酒时认识的。
  但他仔细看了看,又想了想,始终在脑子里找不到对方的这张脸,于是就皱眉道:“我应该不认识你吧?”
  “对,我们是第一次见面。”壮汉也坦诚,笑道。
  “既然是头一次见面,你张口就问我借钱?”王信瑞撇嘴道:“趁我还没生气之前,赶紧滚开,不要打扰我的雅兴。”
  壮汉道:“这就是王少爷你的不对了,咱们虽然是第一次见面,但相见就是缘,而且还在如此风花雪月的场景中,那就是更加美妙的缘分了不是?”
  “滚!”王信瑞感到烦躁,伸手就要往他脸上挥去。
  哪知他手刚抬起,突然就被壮汉抱住了肩膀,同时,还有一把匕首,抵在了自己的肚子那里。
  壮汉脸上依然挂着笑,悄声道:“王少爷,我这把匕首可是锋利的很,你千万不要乱动,万一划破你的肚皮,再划破你的肠子,那可就不好了,你说对不对?”
  “你,你到底是谁?”王信瑞瞬间浑身僵硬,同样压低声音的反问。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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