刘美娥在很多年前,也算是卢阳城里面很出名的一位美女。 虽然这座城池没有什么评选四大美女,或者第一美人的称号,但当年只要提起刘美娥的名字,人人都会忍不住夸赞一句,那女人长得真不错。 也就是大概二十年前吧,那时候的刘美娥,还是一位农夫的女儿,因为天生丽质,美名远播,在十三四岁的时候,就已经有不少媒婆踏破了家门槛,表示要来替某某某提亲。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,长得好的姑娘,老早就已经被那些富贵人家注意到,可能会出钱将之收入家中当童养媳,也可能会将之据为己有,成为自己年老体衰之后家里的众位小妾之一。 特别是像刘美娥这种,家里没什么背景,也没什么钱财的,无异于那些富贵人家眼中的香饽饽。 为何? 便宜啊! 去花楼里面喝花酒,一掷千金,方才能与美貌女子共度良宵,但那也只是一晚上的时间罢了。 同样的价钱,足够他们在这种农户家里面,找一个更年轻的,样貌也不差的,只需要再培养两年,就能天天搂在怀里去享受,这样简单的账目,傻子都会算。 对于这样的命运,刘美娥当时也是很喜欢的,毕竟自己年轻貌美,才十三四岁,就已经有人愿意花几十辆银子,最高的愿意花上百两银子娶她回家,虚荣心自然也得到极大满足。 而且,自视甚高的刘美娥,也不愿意让自己的大好青春浪费在父亲的田地里。 那么多富贵人家的公子哥,只要看到自己,哪个不是两眼放光? 看,这些平常出入酒楼、一挥手就是好几两银子的公子哥们,现在都排着队来让自己去挑。 挑来挑去,刘美娥最终选择了一个名叫李贵的年轻公子。 李贵当年在卢阳城也算是一个比较不错的家族,跟陈家没得比,但和其他的小家族比起来,强的也不是一星半点。 终于等到出嫁那天,年方十四的刘美娥,如愿以偿嫁入李家,当天晚上,老天却好像给她开了一个极大的玩笑。 那天晚上,李家的老家主酒后失言,竟然敢当着众位宾客的面,大声叫嚷。 “陈家算什么?不过是比我们李家早入行几年,如果放在同等年月,如果能够赶上好时候,我有信心让我李家超越陈家!” 这话刚说出口,李老家主就觉得不对劲,抬头一看,发现众位宾客竟然全都用极其冷漠的眼睛看着自己。 他有些得意忘形了,竟然不小心把自己的心里话说出来,然而就忘了这里是卢阳城,是陈家的地盘,几乎每一个生意人,都要仰仗陈家的施舍才能够有生存空间。 实际上,何止是卢阳城,整个世界不都是如此吗? 紧接着众位宾客全都起身,然后纷纷连招呼都不打一声,就离开了婚宴。 刚加入李家的刘美娥,还不知道将来会面对什么,只是觉得这些宾客们都好没有礼貌,还有些不满的跟自己丈夫抱怨了几句。 第二天,报应来了。 任谁都想不到,报应会来的如此之快。 已经意识到自己酒后失言的李家老爷子,连夜就开始打点关系,甚至还托人把自己家传的玲珑碧玉狮送到陈家的府上。 只不过听说,自己家传的宝贝只是送进门口,不到半炷香的时间,就被护卫一脸冰冷的重新扔了出来。 “李家老爷子豪言壮语,将来势必会超越我陈家,何故还要如此作态呢?回去告诉你老爷子,这份大礼我们不敢收,也无福消受。” 第二天早上,整个卢阳城的所有店铺,都宣布与李家断绝一切生意来往。 这可把李老爷子急坏了。 然而雪上加霜的是,世界各地不停的传回消息,但凡与李家有来往的产业,也全都与其断绝来往。 这代表着什么? 李家当年是做布匹生意的,这意味着,他们家生产的布匹,再也不可能会卖出去哪怕一寸,李家,完了。 这个不大不小的家族,从兴盛到衰落,只用了短短不到三天。 而造成这一切的,只是从陈家府邸里面,传出来的一句话。 当绝对的经济权,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中时,力量便是如此巨大。 李老爷子在三天后的清晨,终于熬不下去,吐了一口老血,当场毙命。 李老爷子一生有三个儿子一个女儿。 其中,女儿早已嫁人,得知李家如今被陈家所针对,竟然直接对外放话,说自己是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,以避免引火上身。 三个儿子,其中一个早年夭折。 还有一个在李老爷子人至中年时,遭遇绑架,要赎金千两,李老爷子不肯给,心疼钱财,犹豫不决时,那个儿子就被凶狠的劫匪给撕票了。 如今只剩下一个儿子,也就是刘美娥的公公,只能苦笑含泪的接管如今已经岌岌可危的家族。 其实说家族,早已经算不上了。 三天时间,他们面对的可不仅仅是以往那些合作伙伴的背叛,还有来自各方面的打压。 比如渠道方的退货,这就要补钱。 比如自家布匹明明质量口碑最佳,却突然间就长了全世界都嫌弃的烂货。 就算家里也有大量存货想要买一些周转资金,却也没有任何人愿意花钱来买。 于是乎,又过了大概半个月时间。 刘美娥的公公也终于积劳成疾,病倒在床。 “相公,你不要再每天出去打牌九了,现在家里生意彻底不行,难道你不应该想办法重振家业吗?” 一天,刘美娥来到城西的赌坊,揪着丈夫的袖子问道:“你每天都在这里过夜,已经有五天没有回过家,我们父亲病倒在床,你身为李家独子,难道不应该扛起责任,接手李家,然后重振我们李氏家族吗?” 啪! 刚拿了一手好牌却被庄家通吃的李贵,反手就是一巴掌打在刘美娥脸上。 “该死的扫把星,你看你干的好事,本来我都要赢了,结果你一来,我就又输了十两银子,你给我滚!” 刘美娥捂着脸,大哭道:“打,你就知道打我,相公你若是真有本事,就回去重振家业,到时候你就是打死我,我也认了!” “重振家业?” 李贵冷笑道:“说你蠢,你还真是蠢到家了,你觉得我们李家还有活路?都怪我那早该死的爷爷说错话,现在我们李家所有人可都是过街老鼠,我们能活着,就已经改烧高香了,你竟然还想着重振家业?” 刘美娥瞪眼,“爷爷说错什么?不就是说了陈家一句?那陈家就真的那样了不起,还能对我们赶尽杀绝了?” 听到这话,李贵当即脸色一变,然后又是一巴掌狠狠打在刘美娥脸上,还不解恨,又起身狠狠踹了一脚。 “滚,该死的扫把星,都怪你,若不是你嫁到我们家,当天晚上爷爷也不会说出那种话!现在你还不吸取教训,竟然还敢说这种话,赶紧滚,你想死,不要拉着老子一起!” 刘美娥被赶出赌坊。 接下来的一段日子,公公也死了,仅剩的那点家底,也终于被终日生活在赌坊里的丈夫给消耗一空。 刘美娥本想着,其实这样也好,大不了我再回娘家,还去当我农户家的女儿,就算嫁过人了,以后没人要,但靠双手去种地不也能安安稳稳活一辈子? 只不过,事与愿违。 某天,终日不回家的丈夫,被一群赌坊壮汉揪着脖子闯进家门。 “你丈夫一共欠了黄金三千两,你这宅子,折算下来,勉强算是黄金千两,还剩下两千两,你们打算怎么还?” 其中一名壮汉,如此说完,然后就用一双带着强烈欲望的眼神看着刘美娥,啧啧道:“早就听说过李夫人的美名,今日一见,名不虚传,要不这样吧,你丈夫欠下的债,就由你来还,如何?”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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