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对啊!我第一次进酒吧,就是来这里,觉得挺好玩的!” 简馨坐在卡座沙发上,身子随音乐有节奏的晃动。 “你忘记上次的教训了?” “没忘啊!所以,我这次专门带着你来。我看谁还敢打我的主意!” 林枫撇嘴。 敢情,这丫头是把我当免费保镖了。 简馨又点了几瓶酒,大方的拍了拍自己的胸口,道:“今晚你想喝什么,尽管说,我请客!” 林枫撇嘴更深。 你的钱,好像也是我给的吧? 舞池内扭动的身躯,剧烈而有节奏的音乐声,炫彩甚至有些炫目的灯光,很快就让林枫觉得烦躁起来。 他一口一口的喝着酒,试图用酒精让自己的大脑麻木一些,以驱赶这种越来越浓厚的烦躁心情。 简馨却一点烦躁的感觉都没有,她刚去舞池跳了一阵舞,这会儿累了,回到卡座,休息一下。 而就在此时,突然有个染着一撮红毛的青年,来到她面前,大声问道:“美女,我老大想请你去喝杯酒!” 在酒吧,像这种搭讪行为,时有发生。 但不管是林枫,还是简馨,都没进过几次酒吧,自然就对这种行为很是反感。 简馨直接说道:“没兴趣,滚开!” 红毛神色一冷,说道:“美女,你知道我老大是谁吗?” “我管你老大是谁!赶紧滚开,烦死了!”简馨一脸厌恶。 红毛见这女的一点都不上道,气得抬起手,就想一巴掌扇下去。 这时,突然有几个人走过来。 为首的,正是红毛的老大,名叫王浪,外号浪哥。 王浪制止了红毛的动作,然后走到简馨的身边,说道:“美女,你性格挺烈啊,不过老子最喜欢喝的就是烈酒!走吧,跟老子去喝两杯。” 见这些人过来,简馨已经慌神了。 “哈哈,你还不愿意?不如这样吧,你今晚在薄荷酒吧的消费,老子给你买单,咋样?”浪哥说道。 “你,你快走开!我告诉你,我有男朋友的!”简馨也是反应快,连忙抱住林枫的胳膊。 浪哥愣了下,转眼看向林枫。 “喂,你是哪儿来的小白脸?赶紧滚蛋!”浪哥刚才在舞池里,就看见简馨一个人在跳舞,所以就认定简馨是一个人来的。 至于林枫,在他看来,也只是个临时来找这位美女搭讪的小白脸。 林枫没说话,只是一口一口的喝着酒。 浪哥突然感到一股寒意,想了想,走过去,拍了拍林枫的肩膀,说道:“小子,你是想找麻烦?” 林枫这才抬起头。 已经有些醉意的目光,却散发出无比危险的信号。 浪哥觉得不妙。 果然,下一秒,一个酒瓶,就砸在了他的脑袋上。 砰! 浪哥惨叫,捂着满是鲜血的头,摔在地上打滚。 林枫轻飘飘的说出两个字,“聒噪。” …… 酒吧的另一边。 有两名少女站在角落,正是霓裳和青鹂。 身穿红衣的霓裳笑道:“呵呵,少主很少喝这么多酒的。那家伙敢在少主喝多的情况下,来找茬,确定不是在找死吗?” 青鹂点了点头。 这时,突然有两个喝醉了的中年男人走过来,其中一个揽住霓裳的肩膀,问道:“小姑娘,年纪轻轻,就来这种地方来玩,你家的家长都不管吗?” 霓裳愣住。 青鹂皱眉。 而另一个男人则是满嘴酒气的笑道:“呵呵,这种小姑娘啊,我见多了!是不是缺钱花啊?来,叔叔给你一千块钱,今晚跟叔叔走,行不?” 说着,他就拿出一沓子钞票,“说真的,我还没玩过这么年轻的呢!” 霓裳突然笑了。 她伸出手,把那些钱接住,然后冲两个中年男人勾了勾手指,说道:“叔叔,咱也别出去啦,就在酒吧的厕所里玩,行不行?” “行!当然行!” “走啦,咱们去速战速决……” 几分钟后,薄荷酒吧的卫生间里,多了两具血肉模糊的尸体。 几分钟后,卡座旁边,那些浪哥的手下们,全都趴在地上。 浪哥吓得站不起来,双手撑着地面,连连后退。 “是谁这么大的火气啊!” 突然,有一道软糯的女子声音,从酒吧外传来。 随即,便有一位穿着暗红色旗袍的女子,扭着一步一步走了过来。 “她是谁?长得好漂亮啊!”人群中,有人问道。 “你连她都不认识?庆州黑寡妇,这个名头听过吧?”有人回答。 “没听过,她为啥叫黑寡妇?难道是个寡妇?嘿嘿,这样的身子和容貌,当个寡妇太可惜了,不如……” “打住!你不想活了吗?敢说这种话,你知道她寡妇的名头是怎么来的?她之前曾有过六个丈夫,每个都是庆州响当当的人物,但最后……都死了!” 这些对话,刻意压低嗓门,却也清晰的被林枫听到。 林枫抬起头,看了一眼黑寡妇。 他眉毛轻轻挑起,似乎发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。 黑寡妇,名叫吴妹娘。 名字很土,但知道她名字的,却没人敢说土。 “小帅哥,你连我的人都敢打?”妹娘笑问。 这个浪哥,正是吴妹娘的手下。 林枫饶有兴致的看着她,然后点了点头。 “那你可知,打了我的人,会有什么后果吗?”妹娘继续问。 “我不知道,但我现在很想知道。”林枫说道。 这时,坐在地上的浪哥,一见自己的主子来了,连忙爬起来,指着林枫就怒道:“得罪妹娘,你就是找死!你会被扔进水泥桶里,然后再扔进大海……” 妹娘转头看了他一眼。 浪哥连忙闭上嘴巴,一脸谄笑。 妹娘又转过头,看向林枫。 “自猛虎堂的堂主死后,就再没人敢来我的头上动土了。” “小帅哥,你是第一个……” “呵呵,你长得这么帅,不如我就把你做成标本,摆在我家里,好好纪念一下今天的日子。” 妹娘说这话时,表情在笑。 但说出的话语,却让人忍不住打个寒颤。 把人做成标本,摆在家里? 围观的众人,已经开始渐渐退散,不想被殃及池鱼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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