蓉都。 蓉都抽调城卫军精锐组成的十万卫国军,源源不断地向城外开拔,看不到头尾。 沿途挤满了芙蓉王国的民众,大家静静地看着如同长龙一样的军队前行。 大晋平西军共五十万大军进攻王国,并已拿下剑州的消息,早已沸沸扬扬,无人不知。 二十五万大晋平西军正直奔蓉都而来,要一举踏平芙蓉王国的消息也不胫而走。 但蓉都没有乱,从朝廷高官、富商到蓉都普通民众,大家都很平静,没有出现争相逃亡的现象。 反而出现老母送儿,妻子送夫,争相加入到蓉都城卫军的热烈景象。 人人都知道,这一战关系到千年芙蓉王国的存亡,也关系到每一个芙蓉子民的未来。 在杜孝勇、孔云度大力宣传下,芙蓉人血脉里那宁为玉碎、不为瓦全的性格被彻底激发出来了。 这次又是平南侯杨大帅带军亲征,蓉都民众心里都充满了希望。 杨大帅,那可是咱们王国金乌下凡的谪仙人,大晋的龟儿子,你要战,那便战。 整齐的军列如一条长龙缓缓前行,突然,路边传来嗵嗵嗵的一阵震天鼓响。 杨子伦转头看去,只见礼部尚书孔云度带了两百人,整整齐齐站在路边,为大军唱起了出征壮行歌。 这是孔云度上次去观摩镇南关揭幕仪式后,受到启发组建的礼部合唱团。 齐整的歌声响起,旋律低沉,歌词充满了厚重感。 芙蓉香气沁甲剑 百二十里是河山 家国重山海远 丈夫此去当争先 ...... 歌声中,杨子伦骑着大黑马默默前行,不知为何,他眼睛有点发酸。 芙蓉王国这件事,就算是自己为大晋和芙蓉王国做的最后一件事吧。 人生不过是一场戏,总会有散场的时候。 但一切的故事都应该有始有终,只不过有人半路就结束了,有人到终点才结束。 而自己,不管在哪里,不管在哪个世界,一定会是那个走到终点的人。 哪怕因此自己去不了结界,也无所谓了,人终有一死,不是吗? ...... 两百名礼部吏员组成的合唱团,人人面色凝重,厚重的歌声高亢悠远,正在天空里回荡。 晋筑坚室何南北 安可小觑我子民 蒲苇冥冥水深激 枭骑战死烈马鸣 一身报国有万死 双鬓向人无再青 莫笑芙蓉夸西都 共成枯骨两何如 ...... 道路两旁的民众,不停将食物塞给出征将士,各种鼓励话语不断响起。 “兄弟伙,跟到大帅好好打,老子开酒楼的,回来给你们免费摆三天流水席庆功。” “憨娃子,打仗不准退哈,你狗日的如果敢退,丢老子的脸,老子不得认你这个儿。” “当家的,放心打,你若死了,老娘不得改嫁,娃儿我会给你带好的。” “哥老倌,跟到大帅狠狠打,老子保证给你们收尸。” “爹,莫担心,我跟杨大帅在南粤打仗都没死,哼,大晋龟儿子些,弄死老子当睡着,怕个锤子。” “王老表,不要怕,打死那些狗日的,你死了,老子保证每年坟头给你上猪头。” “五娃子,放心,你哥是啥子人,蓉都几条街老子都是扛把子,怕锤子个大晋,老子杀一个够本,杀两个就赚了。” “三妹儿,哥去了,如果哥死了,爹娘就交给你了,你找个上门的,不准嫁出去哈。” ...... 孔云度白首颤颤,站在队列前面,这首词是他写的,唱歌的人也是他组织的,他自己也唱得最大声。 战城南死北郭 野死不葬乌可腐 裹甲生裹甲死 野死不葬皆乡土 ...... 在这沉重的歌声中,杨子伦的眼睛彻底湿润了。 多么淳朴的民众啊,多么勇敢的芙蓉人啊,李玉庭你为什么就要毁灭他们? 此刻,他没想什么变节不变节的事。 他想的是,都是夏人,芙蓉王国已同意归顺大晋了。 如果这样,大晋也执意要毁灭芙蓉王国,那双方付出的代价都太大了。 何况,他亲自答应过杜睿倩,要保全芙蓉王国。 ...... 歌声的节奏突然放缓了下来,但礼部吏员歌唱的声音却更加高亢。 朝行出与攻m.biqubao.com 暮不同夜归 思子乃良臣 良臣诚可贵 呜呼~ 野死魂不灭 魄兮化英灵 为君谓之乌 且为君豪鸣 ...... 热泪终于涌出,杨子伦突然用手捂住眼睛,他拭去热泪,猛地一提马缰:“驾。” 踏踏踏,大黑马身影似电,四蹄如飞。 朝阳如血,光芒熠熠,铁枪骑士人马合一,衣袂飞舞,帅旗飘飘,此刻,尤如天神显真身,又似谪仙下凡尘。 夏若彤催马紧随其后,听着这苍凉厚重的歌声,看着那神骏勇武的背影,她的眼神已然迷离。 ...... 蓉都城北一百里,这里是青川平原,杨子伦决定在此和大晋军队野战。 卫国军帅帐。 目前只有杨子伦和程峰两人。 程峰问道:“杨子伦,我们真的要和大晋军队作战吗?” “程大人,你可以不参加。” “你何必这样说,我只是想知道你的想法。” “程大人,我问你,李玉庭为何要进攻芙蓉王国?” “因为大夏灭亡后,芙蓉王国不肯归附大晋。” “没错,可你知道吗?早在我们平定南部的时候,芙蓉王就派了特使去西都,主动表示愿意归附大晋。” “什么?那李玉庭还进攻一个什么?” 杨子伦摇摇头:“李玉庭明面上的理由是要彻底一统芙蓉王国,但私下就不好说咯。” “杨子伦,你是说他有私心?” “他请求我搞剑州军事部署图的时候,给我写过一封信,告诉我,同为夏人,他不想平定芙蓉王国的时候流太多的血。” “可现在芙蓉王国愿意主动归附,明明一滴血都可以不用流的了,他却坚持要踏平芙蓉王国。” “杨子伦,你说他的私心是什么?” “他想留名青史,我给他开过一个玩笑,说平定芙蓉王国后,他会被册封为平西王,估计这龟儿子真的给听进去了。”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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