乔琳娜自然不会接受,不过秦朝阳就是要硬给,最终也只能接受了。 另外lisa也得到了5%的股份,之所以要给这个女人,同样的这个女人也很关键。 因为lisa是搞媒体的,那么以后做宣传,或者别的什么事情,她也能够帮上大忙。 秦朝阳的马甲屠神,其实就是lisa从中出了不少的力,才能如此知名。 所以秦朝阳对于这样帮过自己的人,不会吝啬。 而这一次和世界赌神的对决,可以说造成的轰动效果要比上次的比赛大太多了,受关注的程度远超之前。 比赛时间定在8月1号这一天,接下来就是接广告的事情。 秦朝阳虽然不在乎钱了,但是有钱送上门来他也不能不要。 直播费、场地广告费等等,秦朝阳又赚了不少。 这一次比赛的场地还是放在秦朝阳的赌场,而且秦朝阳还要以本来的面目示人。 屠神这个马甲已经成了过去式,他这也是给华夏长脸。 水蛭现在成了跟班,至于泰山已经进入空间里面了。 秦朝阳现在毕竟是一个有身份的人,要去哪里肯定是需要一个司机的,所以水蛭就像当初说的一样,给秦朝阳当司机了。 8月1号下午时分,秦朝阳的赌场开始热闹起来。 那位世界赌神可能是电影看多了,所以梳了一个和高进一样的发型。 也就是传说中的大背头。 赌神名叫杰克琼斯,三十多岁,的确是很有气场的。 此时赌场里,早已经坐满了观众,lisa也开启了现场直播,全世界无数人在观看。 可以说所有人都在等待着屠神出场。 就在下午两点钟的时候,屠神专用出口,终于有人走了出来。 不过这次不是以往标配的三个人了,而是四个。 走在最前面的是蒲桑隐和爱丽丝,之前辨别屠神的标志人物。 走在后面的正是秦朝阳和水蛭。 而沈思佳等人,此时正在观众席上观看着。 “那个男人是谁?” 终于,观众席上有人发现到了秦朝阳。 “哎呀,你真笨,这就是屠神的本来面目,没想到屠神这么帅,要是我男朋友就好了。” 一个脑残粉,此时眼睛里全都是小星星。 “赌神你好,久仰大名!” 秦朝阳没有废话,直接开口打招呼,而且说的是字正腔圆的汉语。 杰克琼斯常年在世界跑,自然也听得懂汉语,甚至他的汉语说的还很不错。 主要是在华夏的澳城学的。 “你好,屠神先生,我叫杰克琼斯。” 秦朝阳也说了一下自己姓名。 因为秦朝阳是用本来面目示人的,再加上又用了自己的名字,所以这下子在华夏算是彻底轰动了起来。 等不到今天的比赛结束,有关于秦朝阳的消息就会迅速的出现在热搜头条上面。 此时的鹰国。 武少军也在电脑面前观看了这场比赛,当看到秦朝阳出现的那一刹那,他懵逼了。 原来自己和秦朝阳的差距是如此巨大,这个家伙到底还有什么是他不会的? 想想和秦朝阳认识到现在的种种,武少军开始摇头苦笑起来,直到今天他才打心底里承认自己确实是输了。 从任何方面来比,自己都没办法跟眼前这个男人相提并论。 ——小武服气了。 “屠神先生,这场比赛是我发起来的,所以按照规矩,这对赌的方式得由你来提出。” “请!” 杰克琼斯倒是很有礼貌,很有绅士风度的样子。 秦朝阳看了一下准备好的赌具。 “赌神先生,我听说你最擅长的也是骰子,那我们今天就来玩骰子吧!” “来上三局,如果我不能三局全胜,算我输。” 秦朝阳这句话直接就像是炸响了一个深水炸弹一样,掀起了轩然大波。 杰克琼斯眉毛一挑,他从出道以来还从来没有人敢这么跟他说话。 “你确定?” 赌神语气中多少带着一丝不太高兴,毕竟他可是赌神,现在却被人小看了。 要知道这次二人对赌的筹码可是十个亿美金,玩得何其的大。 “确定!” “三局比赛,第一局比大小,谁的点数大谁赢。” “第二局是谁的点数小谁赢,最后一局,让第三方来摇骰子,咱们两个人来猜点数,谁猜中谁赢,你觉得如何?” 杰克琼斯点了点头,因为这样的确很合理。 “可以,那我们开始吧!” 杰克琼斯也不是一个磨叽之人,他将外套脱了递给了助理,然后拿起了骰盅,秦朝阳也是如此。 两人对视了一眼,然后微微一笑,同时摇了起来,只不过杰克琼斯摇得很专业,很认真,而秦朝阳还是和以前一样随性地摇着。 “砰”的一声,二人几乎同时将骰盅扣在了桌子上。 杰克琼斯缓缓的打开了自己的骰盅,此时三颗骰子,全是六点,不过有一个骰子被磕坏了,变成了两半。 所以就变成了四颗骰子,一个鲜红的一点,出现在所有人的面前。 没错,杰克琼斯用三个骰子,摇出了19点。 “哇,居然是十九点,赌神不愧是赌神,看来屠神这下子要输了。” “我看也是,没想到赌神比以前更加厉害了,这下子屠神要被打脸了。”m.biqubao.com 一时间观众席上开始纷纷议论起来,而杰克琼斯此时的脸上全都是笑容。 因为按照约定,他只要赢下这一局,就算赢了。 毕竟这话可不是他说的,是秦朝阳自己说的,这可是现场直播,想要反悔都不可能。 “屠神先生,请开盅!”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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