盖世狂龙_第773章 喂狗吧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


    “林平昨天去了龙门临江分舵,杀了一百五十多人,砍了三百多人的手……”
  郑闲庭喝了口豆浆,缓缓说道。
  他端着碗的手也有些不太稳定,心中很庆幸,幸亏之前没有选择跟林平硬杠,否则,林平一怒之下,他连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。
  万紫娘看出了他的心思,抽出了一块餐巾纸递给了他,微微一笑,“放心吧,林平敢对龙门下手,是因为他清楚,江湖事可以江湖了,龙门不会没品到动用社会关系来打压他的。
  但他不敢对我们这样动手,因为我们身在世俗之中,世俗的规则反而成为了我们最大的保护,所以,不必担心。”
  “龙门分舵,据说有四大地级高手供奉,尤其是李三江,号称是临江省盟第一高手,结果……”
  郑闲庭有些说不下去了。
  他现在终于发现,之前林平没有杀他的儿子郑云舒,是给了他们郑家多大的面子。
  而在旁边吃饭的郑云舒早已经吓得面无人色,只敢低头吃饭,连头也不敢抬。
  回想一下,他才知道,自己之前有鲁莽。当然,这是说得好听一些。说得难听一些,就是该有多傻笔?!
  “没有三两三,不敢上梁山,林平敢在花海这般嚣张,自然有他嚣张的本钱,所以,这也是正常的。如果连一个龙门分舵都摆不平,他也不敢夸下海口说要灭了花海十大家族了。”
  万紫娘淡淡地道。
  随后,她抬头望向了郑闲庭,轻声问道,“不过,林平的意思我也能懂,那就是,杀鸡给猴看,灭龙门分舵来证明他的实力,同时也向花海十大家族发出警告,现在若是投降还来得及,若是不投降,继续选择硬杠,结局会非常惨烈的。
  所以,闲庭,你现在有没有其他的想法?”
  “其他的想法?就算林平再厉害,可是龙门恐怕更厉害吧?别的不说,单是得罪了一个龙门,就足够他受的了。而我也相信,其他那些家族,也一定会束手待毙的,一定会想办法拼命反扑。
  所以,接下来,我们看戏就可以了,同时,也如你所说,再同时帮林平烧上几把火,这样的话,他未必就接得下来。”
  郑闲庭磨了磨牙说道,就是不甘心。
  “闲庭,我能理解你的不甘,可是我还想劝你一句,闲庭,若是林平挺过去了呢?结局会怎样?更何况,就算他没挺过去,但若是他穷途末路之时,开始不讲世俗规矩,铤而走险拉上十大家族给他陪葬,凭他的实力,谁又能挡得住他?”
  万紫娘叹了口气道。
  郑闲庭刚要说话,万紫娘摆了摆手,继续说道,“闲庭,如果现在投降,或许我们还会有一个体面的收场。若是选择硬杠到底,或许,我们真的会家破人亡的啊!”
  郑闲庭沉默了一下,咬牙道,“我不相信他有这样的实力,更何况,我们做得小心一些,让他不要恨上我们不就可以了?”
  “唉”,万紫娘摇头轻叹,“算了,随你吧,只要你想,我便陪你。”
  “妈,你何必这样悲观呢?我爸说得对,就算林平有些实力,可是面对同时烧起来的几把火,恐怕也抗不住吧?”
  郑云舒此刻终于抬起头来,小声地说道。
  “云舒,你说这番话,是给自己壮胆,还是真的觉得自己能笑到最后?”
  万紫娘望向了自己的儿子,叹口气问道。
  “我,我……我就是觉得不甘心……”
  郑云舒再次低下头去,不敢再去看老妈。
  从小到大,虽然老妈从来都没有打骂过他,从来都是那样温言细语的,可是他就是害怕老妈!
  老妈一说话,他就不敢吱声。
  “紫娘,反正现在也未到落幕的时候,就让子弹再飞一会儿吧!”
  郑闲庭深吸口气,抬头望向了万紫娘道。
  万紫娘深深地看了他一眼,不再说话了。
  ……
  丁月雯的墓前。
  因为丁月雯喜欢花,尤其喜欢郁金香,所以,林平当初特意给她买下了一块单独的墓园,种下了大片的郁金香。
  虽然现在已经十一月份了,临秋末晚,可是郁金香依旧在风中摇曳,远远望过去,一片彩色斑斓,煞是美丽。
  “王朝晖,你杀了我的妻子,现在,该以命偿命了。说遗言吧。”
  林平拎着王朝晖,走到了丁月雯的墓前,望着墓碑上的照片,眼眶有些发红。
  “我到了下面,也会找到丁月雯,到时候我会用尽我所能用尽的一切手段去折/磨她,然后,就让她托梦给你,让你每日每夜都继续活在痛苦之中吧!”
  王朝晖狂笑道。
  “人死如灯灭,魂飞魄自散,没有下面,也没有鬼魂,所以,王朝晖,你这种诅咒虽然恶毒,却依旧无用!”
  林平摇头,淡淡地道。
  “我……”
  王朝晖刚要说话,林平伸指一点,已经点在了他的喉间,让他说不出话来了。
  随后,林平挥了挥手,就有几个人从旁边走过来,拿出了各种各样的工具。
  “王朝晖,你杀我爱妻,此仇不共戴天。
  我对你的恨就算倾尽三江之水也洗不尽。
  今天,我终于能亲手为雯雯报仇了。
  现在,我将你的皮剥下来,制成灯笼,点在坟前,愿你的灵魂永远不得解脱,愿雯雯九泉之下得以安息!
  对不起!”
  林平神色淡淡,却是面容冷酷地道。
  随后,旁边的几个人就动起手来。
  传说中,古代有一种酷刑,用水银剥皮。
  就是在受刑人的头皮上划开一个十字型的口子,然后用水银灌进去。因为水银密度大,就会像刀切一样从头顶直灌到脚底下,生生地剥下一层皮来。
  以前林平也只是听说过而已,今天,他准备实践一下。
  当然,找来的人也是经验很丰富的行刑者,因为其中之一,是花十三。
  花十三以前是黑鲨会花海分会的执事,所以,在行刑这方面,很是擅长。
  而朱鼎也是这方面的大行家。
  所以,两个人带着两个“徒弟”,亲自上手!
  先是将王朝晖埋在了土里,让他能够挣扎却无法挣脱出来。
  然后,将他的头发全部剃尽,在锃亮的头皮上划了一个十字口子,将头皮揭开,然后,将准备好的水灌注了进去……
  整个过程实施得非常流畅,在王朝晖惨烈的嘶声中,水泥已经灌注了进去。
  然后,传说中的一幕真的出现了,一个血肉模糊的人形居然硬生生地从地面爬了出来,留下了地里的一张完整的人皮。
  ……
  一切都结束的时候,林平看着地面上新扎起来的一个人皮灯笼,长长地吐出口气去,“雯雯,我替你报仇了,你,安息吧!”
  “老板,这堆玩意怎么办?”
  刘大虎指着旁边血肉模糊的王朝晖问道。
  “喂狗吧,他应该还有口气,就活着喂吧。”
  林平淡淡地道。
    三月,初春。
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
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
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
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
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
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
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
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
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
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
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
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
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
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
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
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
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
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
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
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
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
,,。,。


本文链接:http://m.picdg.com/160_160093/69203861.html
加入书签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