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林先生,花海市江湖中的混天太极门的门主马叔,您应该认得吧?” 左振英假装没听出来什么意思,直奔主题道。 “马叔?”林平怔了一下,然后恍然大悟,“哦,你是说花海市江湖的泰斗级人物,马卫国马叔吧?” “是的,就是马卫国马叔。他老人家想见见您,委托我给您传个话。” 左振英点了点头道。 “想见我?为什么想见我?” 林平有些奇怪地问道,实则是揣着明白装糊涂。 如果不出意外,定然是这帮家伙咽不下这口气去,搬出了花海市江湖上的泰斗人物马叔来镇场子了。 “大概,是见林先生少年才俊,所以,想见见您,认识一下。” 左振英假装不知道,这也是给自己留一条后路。 万一,要是马叔败给了林平怎么办?那林平不得来找自己的麻烦吗? 所以,现在还是对林平客气些,多留条后路的好。 “哦,这样啊,那行吧,今天下午我没事儿,让他来见我吧。” 林平说道。 “啥?让马叔来见您?” 左振英当时就懵了。 晕,马叔啊,那可是花海江湖中的泰斗人物啊,林平居然要马叔来见他?而且还勉为其难的样子,这是不是有些太自大了? “怎么了?他要见我,就让他来找我,这有问题吗?又不是我要见他,难不成还能让我去找他?万一,马叔再像你们一样,设了个鸿门宴,我岂不是自投罗网了?” 林平哼了一声道,这一次,却是丝毫没客气,直接点破了左振英的小心思。 “这个,这个,要不然,林先生,您看这样行不行?我找个地方,然后您和马叔见上一面,如何? 毕竟,马叔好歹也是江湖泰斗,到您指定的地方去见您,这多少有些不太合江湖规矩。 而您也是江湖后起之秀、明日之星,要是让您去见马叔,同样有些贬低了您的身份。 不若,我找个地方,大家聚聚如何?” 左振英赶紧说道。 无论如何,他要促成这件事情,总不能让这件事情就这么黄了吧? “这样啊,也行!你说个地方吧。” 林平想了想,勉强答应了下来。 “那,就定在金玉楼,也是咱们花海市百年老招牌了。马叔想见您的心情很迫切,要不然,就今天下午三/点钟,我包场,如何?” 左振英说道。 “好。” 林平点了点头。 摞下了电话,刘大虎凑了过来,皱眉道,“又是那些花海市的烂门派们找咱们的麻烦?” “是,不过这一次升级了,请出来一位重量级人物,花海市的泰斗人物,混天太极门的掌门,马卫国,江湖人称马叔。” 林平点了点头。 “咦,这个人我倒是听鲍九阳说起过,好像是一位玄级高手啊,已经成名很久了,你千万要小心啊。实在不行,咱们就不去了,就不信他们还敢杀过来?” 刘大虎皱起了眉头,有些不放心地道。 “不,必须要去。如果不去的话,那岂不是长了这群江湖宵的威风?以后咱们可就压不住他们了,更别提想收服他们了。” 林平冷哼了一声道。 “我就想不通了,这帮没品的烂人,收他们干什么?一个个都是脑生反骨的蠢相,收了他们,反倒会有麻烦吧?” 刘大虎皱眉道。 “不,凡事不能这样考虑。” 林平摆了摆手,“既然想成立通天观,要做大做强我们的事业,那这个江湖是必须要牢牢掌握在我们的手中的,无论明与暗,都得在我们的控制之下。m.biqubao.com 所以,无论他们是不是脑生反骨或是怎样,该用他们还得用。因为这些三教九流之辈,恰恰就能成为我们的耳目和爪牙,有些我们看不到的、触及不到的东西,没准儿他们就能真正地派上用场。 所以,必须要收服他们,为我们所用。 至于想让他们忠诚,其实也好办,大不了,丹药开路就是了。喂熟了的狗,就会向你摇尾巴,让它咬谁就咬谁了。 因为它清楚,反叛只能成功一次,而归顺则永享繁荣。 一顿饱和顿顿饱,他们还能区分开来的。” “你有大格局大胸襟大气魄,这我严重同意。 可问题是,劳心劳力治理他们,多费事啊?” 刘大虎叹口气道。 “用不着咱们。 到时候,通天观成立个外门,把他们全都收进来,然后呢,就由鲍九阳统率他们。 并且,建立一个与丹药利益和功法辅佐相关的阶梯晋升通道,要不了多长时间,他们就会拼命地为咱们做事的。 只要制度定好了,规矩底线划好了,一切走上正轨之后,就会自动运行了,用不着咱们太操心。” 林平摆了摆手道。 “哇,你这是把通天观当公司来运营了啊?” 刘大虎瞠目结舌地道。 “无论什么组织,一旦做大做强,便要像公司一样用制度和规矩管人了。所以,你这样说,也亦无不可。 引进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,更是未来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。 要建,咱们就与时俱进,建立一个既能传承过去道统、又与时俱进发展的大门派,这才行嘛。” 林平哈哈一笑道。 “行,你牛,我服了。”刘大虎竖起了大拇指,“可眼前这一关怎么过?就比如,马卫国。那可是玄级高手,你能打得过他吗?” “我要是极限爆发的话,也算是个伪玄级强者,到时候,还有小黑助阵,并且我还有强悍龙体,只要他不是太高的紊级境界,拿下他应该不是问题。 况且,真正有潜力或者境界高强的玄级以上强者,早就遁入山林寻求更高境界去了,剩在都市里的这些人,就算是玄级强者怕也是强不到哪里去,啥也不是的可能最大。” 林平微微一笑道。 “那就好,反正,安全第一。实在不行,把咱们的兄弟们也都带上,到时候,给你壮个场面也是好的。” 刘大虎还是有些担心。 “不必,我和老鲍两个人去就够了。进可攻,退可守。” 林平摆了摆手道。 下午的时候,林平带着鲍九阳到了金玉楼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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