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个小时以后,车子拐下了省道没多远,便到了小林村。 彼时,小林村里乡灯结彩,热闹非凡,村里的水泥上都是人,人人脸上喜气洋洋的。 毕竟都是一个村子的,大家基本都姓林,虽然老李家是外来户,但老李家的管家婆是地地道道的小林村人,所以,大家都来伸手帮忙,气氛无比的热闹。 家里的老房子还在,周围的邻居们时常过来帮着打扫一下,屋子里倒也干净。 老妈要林平先载着她回家,把东西卸下来,然后再去村头老李家随礼去。 不过,刚到了家门口,就看见家里的大门居然开着呢,屋里头的门也开着,好像有人在家里。 林平登时就紧张了起来,将车子停在了院门口,低声道,“妈,家里好像招贼了,你先别进去,我去看看什么情况。” “你才是贼呢,是你隔壁二大娘带着人上咱们家来了,她有咱们家钥匙。” 老妈笑吟吟地敲了一下他的脑袋道。 “啊?二大娘带谁来的啊?” 林平有些发懵地问道。 不过刚一下车,他就是一怔,只见,门口居然还停着一辆白色的奔驰c300,车漆亮瓦瓦的,漂亮极了。 比起自己的这辆破五菱宏光来,档次高到天际去了。 奇怪,也没听说隔壁二大娘家的孩子有多大的出息啊,都是在城里打工而已,咋能开上这么好的车子? 大概是看出了儿子心中的疑惑,老妈就轻咳了一声,“那个,儿子,其实今天妈带你回来呢,一方面是随礼顺便看望一下老乡亲,另外一方面呢,你二大娘说她有一个亲戚,就是前面小王村土生土长的丫头,不过这孩子很有出息,考上了名牌大学,现在是花海市一个服装公司的副总,长得也俊俏,挣得也多,还没对象。 年纪呢,和你差不多少,大概三十出头,顶多比你大一两岁。 正好这孩子跟老李家也有亲戚,今天也要过来参加婚礼,所以呢,我就跟你二大娘商量了一下,如果可以的话,你们就见个面,聊一聊,合适就相处一下,怎么样?” 老妈轻咳了一声问道。 “啊?合着您这是带我回来相亲的啊?” 林平咧起嘴来,哭笑不得。 他还纳闷呢,这几天老妈总是神神秘秘地跑到角落里去打电话,一见他过来就把电话捂上不说了,他还以为是跟老姐妹说话呢,搞了半天,是在研究这事儿啊? “让你相亲怎么了?你都二十九快三十岁了,现在还不相个亲,还等着烂在家里吗?你不急,我可急着呢,我还等着抱孙子呢。” 老妈怒视了他一眼道。m.biqubao.com “不是,妈,我不都跟您说了嘛,已经有对象了。” 林平轻咳了一声道。 “你光凭嘴说,你那对象我连见都没见着过。谁知道你有没有啊?” 老妈怒视了他一眼道。 “可是我给您看过照片了啊。” 林平翻起了白眼儿。 “照片个屁,现在科技这么发达,随便从网上弄个照片来不就可以了?就算合影都可以p,甚至还能换脸呢,当你老妈傻吧?随便就能被你糊弄? 赶紧的,别磨叽,进屋子里去给我看看这个女孩子。” 老妈怒声道。 “可是,我真有对象了,来这里相亲不合适吧?” 林平直咧嘴。 可是架不住老妈连吓唬带哄的,只能叹口气跟着老妈往屋子里走。 “哎哟,这不是我大侄子回来了吗?瞧瞧,瞧瞧,这小伙子,长得真帅啊,人高马大的,帅得跟电影明星似的。” 刚走到门口,一个胖胖的女人就迎了出来,拍着手掌笑道——刚才在屋子里她已经看到林平和老妈回来了。 “二娘好。” 林平再怎么不开心,也不敢坏了礼数,赶紧向二大娘问好。 “好好好,这孩子,从小就乖巧懂事。” 二大娘笑得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儿,不停地拍着林平的手臂道——林平太高了,拍他肩膀有些够不着。 拎着东西,林平进了门,就看见一个女孩儿正站在地中间向着这边望了过来,眼神淡淡中带着高冷。 那女孩儿长得倒蛮靓丽,虽然不比丁月雯的美丽,比起赵慕雪冷艳气质来更是差得不是一星半点儿,不过也算普通人的佼佼者了。 不过也正因为如此,她眼神里的那种淡淡地矜/持与自傲,倒是藏也藏不住的。 “来来来,小平啊,二娘给你介绍一下,这是前面小李村的李诗谣,现在可是一家大公司的副总,年薪七八十万呢,人长得也漂亮。她是我远房的外甥女,是老李家的亲戚,今天也过来参加老李家儿子的婚礼。” 二娘介绍道,回首又向李诗谣介绍道,“谣谣,这就是我跟你说起来的林平,现在自己经营一家建筑公司呢。有钱又帅气,年少又多金,不错吧?” 李诗谣轻轻浅浅地点了点头,礼节性地绽颜一笑,一口雪白的牙齿包括脸上倒是有着不少医美的效果。 她向林平伸出手来一握,“你好。” “你也好。” 林平赶紧放下了东西,与李诗谣握了握手。 “这是小平的妈妈,你叫阿姨就行了。” 二娘再次介绍道。 “阿姨您好。”李诗谣点了点头,也与老妈握了手。 林平的老妈还有二娘相互间对望了一眼,二娘就赶紧说道,“你们先聊聊,我们先去村头随礼。” 两位老人就出去了,只留下了两个年轻人。 李诗谣眼神一瞥,看了看林平身上的休闲装,略略皱了下眉头,这衣服太普通了,也就百八十块钱的,鞋子也是,虽然人长得不错,但看起来,好像没有二娘说得那样,混得很不错吧?“那车,是你的?”李诗谣转头看了一眼外面的那辆车子,又再皱了皱眉头问道。 “是我的,平时开着代步用的。”林平点头应付道。 他可没什么心思在这里相对象,可是迫于老妈/的压力和二娘的一番好心,不得不先将这里应付过去。 另外,也不知道柳敏啥时候能到,他心里还想着柳敏说的那件事情呢,有些担心。 “看起来,你的公司规模不算太大?” 李诗谣问道。
三月,初春。南凰洲东部,一隅。阴霾的天空,一片灰黑,透着沉重的压抑,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,墨浸了苍穹,晕染出云层。云层叠嶂,彼此交融,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,伴随着隆隆的雷声。好似神灵低吼,在人间回荡。,。血色的雨水,带着悲凉,落下凡尘。大地朦胧,有一座废墟的城池,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,毫无生气。城内断壁残垣,万物枯败,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,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、碎肉,仿佛破碎的秋叶,无声凋零。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,如今一片萧瑟。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,此刻再无喧闹。只剩下与碎肉、尘土、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,分不出彼此,触目惊心。不远,一辆残缺的马车,深陷在泥泞中,满是哀落,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,挂在上面,随风飘摇。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,充满了阴森诡异。浑浊的双瞳,似乎残留一些怨念,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。那里,趴着一道身影。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,衣着残破,满是污垢,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。少年眯着眼睛,一动不动,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,袭遍全身,渐渐带走他的体温。可即便雨水落在脸上,他眼睛也不眨一下,鹰隼般冷冷的盯着远处。顺着他目光望去,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,一只枯瘦的秃鹫,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,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。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,半点风吹草动,它就会瞬间腾空。而少年如猎人一样,耐心的等待机会。良久之后,机会到来,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,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。,,。,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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